撇開這起案件當事雙方特殊的身份(受過武力專業訓練的警察與身強體壯的體院學生),放到更廣泛的社會背景來看,這不過是當下大麵積存在的社會暴戾症候群(綜合征)的一個點狀表現。信手拈兩條新聞吧:在央視講清史走紅的74歲的閻崇年,在江蘇無錫簽名售書時,被一個認定他是“漢x”的年輕人當眾掄耳光。廣州市天河區暨南花園小區,街坊丁丁的媽媽帶著4歲的兒子散步,三條沒人牽的狗追趕嚇哭的孩子,狗主人不理會,丁丁媽媽在離開之際怒罵“難道這些狗都沒有人養嗎?真是狗養狗!”結果她頓時被紅衣年輕男狗主踢倒在綠化帶,尿濕了一地,“經省人民醫院醫生診斷,丁丁媽媽胸口和大腿兩處軟組織受傷”。都是以強淩弱,前一例是虛擬世界網絡上“夥矣”的憤青走到了真實生活中;後一例則在我們的生活中成為社會新聞版的日常作料。
日常生活中的這種暴戾之氣,像無所不在的大氣汙染和水源汙染影響我們的生活質量,卻更令人不安。暴戾之氣,是人的“原罪”,在歐美發達國家也不可能消除殆盡。你看,美國的監獄人滿為患,警察濫權打人也時有發生;法國的失業青年、德國的光頭黨、英國的足球流氓,鬧起事來都夠蠍虎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際關係是友善的,夜不閉戶、禮讓為先、樂於助人是尋常風俗。而這種生活氛圍方麵的差距,在我看來,是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最需要縮小距離的一條。
像都市裏汽車尾氣一樣為害甚烈的暴戾之氣,卻不能簡單地歸咎為貧窮。眾所周知,印度與我們一樣人滿為患,交通比我們還擠,卻沒有那麽普遍的暴戾之氣(教派衝突時除外,管理混亂如多次發生嚴重踩踏事件另當別論)。也別拿宗教信仰說事,宗教信仰有講博愛而平和的,也有極端的乃至嗜血的。也別拿什麽“三統”(儒家古文化傳統、五四新文化傳統、革命文化傳統)來弄玄虛了,我看從當下找原因最直接最有解釋力。
今天剛看到一則本地新聞說,4名德國籍男子在廣州分乘兩輛的士,走在前麵的兩人因拒付1元燃油附加費,被的哥攔下;隨後,這4名男子圍毆這名的哥,其暴行引起附近市民的憤怒,一度將他們圍住要求道歉;警察趕到現場後,將4名外籍男子和的哥帶到派出所調解,最終4人賠償的哥1000元醫療費和修車費。估計這4名德國男子是來參加廣交會的,不是一般混混。他們在德國想必也文質彬彬,可是到了中國卻敢撒野。無非有優越感有特權意識,以為不打人白不打。他們沒想到現在廣州人不買這種賬了,隻好悔之晚矣,多付出999元。我斷定他們下回不敢在廣州撒野,知道了他們這段故事的老外都會提高覺悟。而那些路見不平一聲吼的廣州市民,我猜也是看人打發的。估計,若是4個警察打的哥,不排除他們會借機圍攻警察以泄怨,但更可能漠然視之;若是一夥地痞打人,他們極可能視而不見,因為害怕報複。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論發達國家還是中國,人們對當下的得失(獎懲利害)計較才是最重要的行動指南。
說到當下暴戾的成因,我看主要是“天理王法”不彰,所謂“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以致“強者為王”,以致年輕爸爸媽媽多有教幼兒園的孩子出手打小朋友的。再就是官員的暴戾示範效應,小如官車以不守交通規則為榮,橫行霸道乃至衝卡打人;大如官方強製拆遷時,既不先“強製”搬出被拆者的家產,不給被拆者準備一個臨時的帳篷安頓老人病人,卻理直氣壯命令警察和雇用者,上來就用機器推或鏟民房,以致釀成血案……
**********************
作者:鄢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