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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我老人家帶倆丫頭去歐洲找她們爹團聚去了,我沒在國內的一個多月,聽說出了老鼻子大事情啦!動車掉下去了,高速公路出事了,北京下暴雨了,新《婚姻法》出台了! 俺爹俺娘那個年代的人,沒興趣研究《婚姻法》,那是在思想道德上循規蹈矩的一代人,受了黨和國家那麽多麽年的教育,各個根紅苗正,所以不需要什麽法律來約束或保護,男女都自律呀!當時,有的夫妻因工作兩地分居二十多年都不出軌,從一而終,打死都不離婚,那叫一個堅貞!因為社會常態就如此,所以什麽《婚姻法》隻是懲罰極少數不良分子的,基本要用不上了。
我這一代,七零後。我的同齡人大多數都是“一對夫妻一對孩”號召下的產物,比爹娘那一代能勇敢一點,也就一點點吧,漲著膽子喊過:實現自我價值!最後還是老實巴交地接過了爹娘的接力棒,把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繼續發揚下去。我們這代人的婚姻,有仔細研究《婚姻法》後做出最有實用價值的婚姻選擇,也有一激動就裸婚的,有嫁狗隨狗的,也有半路出牆的,各有個的追求,各有個的幸福和煩惱,一半一半吧!
到了我這個年齡,奔四的女人都是豆腐渣了,男人都是社會上小姑娘們嗷嗷追捧的對象了,當男人的第二青春期到來的時候,女人的唯一一次青春已不在。有四十多歲帶孩子的男人娶到二十歲未婚美眉的,三十歲未婚優質女人找三十歲的男人,人家自卑了,找五十歲的男人還被嫌棄容貌太老。有些職位,隻要三十五歲以下男的。。。。。。這,就是社會現狀!你,看到男女平等的痕跡了嗎?
一直覺得,關於《婚姻法》,離我很遙遠,畢竟目前還不需要它來保護或指導,生活完全在可控製的自律狀態下正常運轉,雖然現在的熟人見麵都流行調侃那句:最近,離了沒有?
可是《新婚姻法》一出台,我這個未來的丈母娘可就坐不住了,因為咱有倆閨女呢!雖然,她們才是小學生,當娘的我必須仔細研究一下這個天外來物,這叫對孩子的將來負責!
記得剛生下雙胞胎閨女那陣,單位同事有一個算一個,都跟我說,“幸虧是倆閨女,要是倆小子,將來結婚買房子都是雙份的,那你就完了!”我還嘴硬地說:“就是倆小子也不怕,將來象他爹那樣,無錢無房也能娶到媳婦,靠自己本事唄!”現在看著《新婚姻法》,忽然覺得家有倆小子的,樂了!家有倆閨女的還沒能力給倆閨女買房子的,可能要完了!因為沒有房子的小子也有娶到媳婦的可能,而無論丫頭的婚姻是否幸福,那住了一輩子的房子就是沒有你一份呀!一句話,法律說了,沒可能!
我特想知道參與製定這個《新婚姻法》的專家們都是男人還是女人?是婚姻幸福的男女?還是飽受婚姻摧殘的男女?這專家裏麵有女人嗎?即便是有個把女性,我猜也是男人做了變性手術混進來的。
雖說社會上有不少拜金女和拜金丈母娘,但是還有一部分從沒想過用閨女的婚姻幸福去換錢花的丈母娘。我就是!因為我年輕的時候就沒拿婚姻換過錢,所以本身沒經驗,就更沒法在這個路子上指導孩子們了。得!這回《新婚姻》一出台,把拜金女拜金老丈母娘與非拜金女非拜金老丈母娘,統統一網打盡啦!
那好吧,整急眼,我這個老丈母娘還逆反了呢!因為我能感覺到《新婚姻法》對女性尊嚴的藐視。將來會有多少缺德男人脖子一揚說,“別跟我提結婚二十多年的情分,房子可是我媽給我買的,我讓你滾出去,你就必須滾出去,我讓哪個女人搬進來,我就允許她搬進來,這都是我的權利!我是受《新婚姻法》保護的!”
回想當年,我也算有遠見,任何時候,我都可以理直氣壯地對倆閨女炫耀說:當初我和你爸結婚時,沒向你奶奶要過一分錢。雖然後來你奶奶拿出過x千元送給我,還是被我當場拒絕了。所以,任何時候你奶奶也不敢象罵你嬸子那樣說我揮霍了她的血汗錢結婚。你們倆要有你老媽當年的風采,女人要活得有骨氣,別跟沒見過錢似的,是結婚,不是賣身,要什麽錢?要什麽房?什麽都不要,閃老婆婆一個跟頭。
可能將來,我沒能力給倆閨女都買房子,我老人家的房子還貸著款呢!但是我卻有信心把一種能力傳成下去,那就是女人當自強!有房子就了不起呀?《新婚姻法》給男孩家撐腰女孩家就該低頭呀?那什麽,我們還有婦聯呢。。。。。。婦聯這個部門我看可以放假關門了。
整我腦袋迷糊地。。。。。。
再次解讀《新婚姻法》,既然,婚姻之後,我不是這個房子裏的女主人,那我也不去做這個房子裏洗衣服做飯孝敬公婆侍侯孩子的帶薪保姆,也不去做一個憑著結婚證就免費住婆婆家房子的貪便宜女人。我是一個新女性,我要尊嚴,要平等,要自強。來吧!我貸款買房,把你娶過來,生個孩子隨我的姓,你要孝敬並侍侯我媽,你要是做出一丁點對不起我的事,就從我的房子裏滾出去,不是男女平等嘛,有何不可?
還有一種折中的方法,就是讓你媽媽給你買的房子接灰長毛見鬼去吧,本姑娘不住!就是不想寄人籬下,就是不想看著公婆眼色活著,來吧!咱倆去貸款買房,咱倆去艱苦奮鬥,這樣的生活才有尊嚴,別跟我說你個大小夥子受不了奮鬥的那番辛苦,本姑娘還沒混到為了找個免費的住處才把自己硬塞進婚姻裏的地步,我娘家也是我免費的住處呀!你不介意,可以一起搬過來住,男女平等嘛!
另外,諸位未來的丈母娘們,但凡有一點經濟能力,但凡有一點替閨女著想,將來就是賣咱房子賣咱地賣咱血,也要給閨女整套房子預備著,以防外一嘛!雖然將來一對要結婚的小夫妻,可能會同時擁有兩套房子,各人是個人的唄,可能會把房地產商樂瘋,可能會再次推動房價飆升,那咱也得這麽幹。在《新婚姻法》麵前,誰去裝修別人的房子誰有毛病,誰為別人的房子添置東西誰腦子被驢蹄了!
所以,有婚房的婆婆們也別美,世上真有這樣拽的丈母娘,不為別的,誰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幸福,誰都會把子女可預見的羅亂消滅在萌芽裏。奉勸適齡婚姻女子,別白去住婆婆家的房子,你,不屬於那,憋屈!
說到哪了?對了!《新婚姻法》倡導了男女平等,提醒女性自尊自愛自立自強,打擊了一批企圖通過婚姻不勞而獲的不良女子,歌頌了美好的愛情是脫離物質誘惑的,淨化了社會風氣,是誰的財產就是誰的,不能瞎惦記,還能喚醒一大批正在家庭裏犧牲掉自己的碌碌無為主婦們,從此自強!
好吧!至此,為了幼小的孩子和多病的公婆,請假的女人越來越少了,辭職的女人基本沒有了,在偉大的《新婚姻法》麵前,為了所謂的家庭而犧牲自己事業的女人等於腦殘!全力支持男人工作?好好經營家庭?孝敬公婆?一切為了孩子?默默付出?呸!我隻是這個房子裏的房客!
不趁年輕好好為自己奮鬥個前途,還想在家務中做賢妻良母?呸!那是慢性自殺!自強的女人們,什麽產假哺乳假統統取消,加班去!充電去!出國深造去!晚上應酬去!孩子沒人管?呸!我頂多算是你房子裏的一個房客,你有什麽資格讓我毀掉自己賺錢的大好機會,將來你要是把人老珠黃的我踢出家門,我還得給自己先準備個窩呢!
如果有一天孩子問媽媽哪去了,希望孩子爹能很有良心地說一句:自強自立的你媽媽出去賺錢給自己找窩呢!
感謝《新婚姻法》,讓我等婦女階級,從此醒悟,從此自強!
感謝政府!感謝法律!感謝社會!還沒有讓嫁了男人住了婆婆家房子的女人按月交房租呢!謝謝啊!
畫外音:經過你這個缺德丈母娘的烏鴉嘴一念叨,過些年,這《新婚姻法》還得改!你-----這-----個-----衰-----神!
結婚時談的是感情,離婚時談的是金錢,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現象。人性的弱點與醜陋一般在金錢麵前顯現出來。
但願月妹妹的兩個女兒一生一世隻談感情,沒談金錢的機會。努力吧,中國的女兒們!
回複Nightrose的評論:
“無論雙方誰付月供兩方都應有房產增值的收益權, 因為婚後收入都應算共同收入,那麽還貸也使用共同收入還的。這一點上新法不太公平。”這一點上新法是公平的:用共同收入還貸,女方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