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寫的東西

與其消極的讀網上的東西,不如自己也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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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紐約

(2007-03-18 14:34:07) 下一個
沒來紐約的時候,一直詫異為什麽學校的地址裏有兩個紐約(New York, New York)。來的時候,師兄給找的房子是在布魯克林,行政上也屬於紐約市。於是就在注冊填地址的時候毫不猶豫的寫上Brookly, New York, New York。其實是很四不象的一個地址,把注冊處的廣東老太搞的哭笑不得,用不通的廣普話跟我解釋了半天。後來終於明白了。紐約紐約就是城裏,隻有那裏的區號才可以是212的,其他的通通是郊區,或者鄉下。

以後雖然天天去紐約紐約,但從來沒有想過在那裏住。現在想起來,是誇大了當時“城裏”房租的壓力,用這樣的經曆換了錢。後來周末去中央公園逛的時候,總有一點淡淡的遺憾,覺得從來沒有在紐約住過。其實現在住的地方也有熱鬧的街道,各種店鋪食肆。但不知為啥,總想象著如果在紐約住的話,早上就可以去中央公園跑步,回來的時候在路邊的咖啡館裏吃早點,一邊看路上的人。或許如果真的搬去的話,這樣的早上一年也沒有很多次吧。不過一般得不到的東西,總是有一種特別的吸引力,也是可以理解的。

看網上有人說到這個話題,一撥人就說如果住在曼哈頓之外,天天往城裏跑著上班,到了周末就沒有力氣再往城裏跑了。這我是有同感的。當然有很多人是不得不去城裏上班,所以周末樂得呆在家裏。我呢,有很多時候還是想去那些熟悉的街道上走走的。隻是不是每個周末都有這樣的精力和天氣的。如果天不好的話,花一個多小時來回在地鐵上覺得不合算。不過其實有時候在家裏也沒事,隻是人懶了,情願蜷縮在那裏上網。譬如說這個周末星期五就開始休息,一共隻出去過三次,一次還是去拿外賣。

盡管如此,還是沒有想好是不是一定要去住幾年。等以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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