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冰好帖回放,請大家欣賞其詭辯術的妙處。

(2007-06-04 22:30:28) 下一個
先交代背景,小冰是在我回中正網友的帖子時發表出來的,焦點在於聖經創世記3:6-7節的理解。對中正的回應帖子在下麵,供大家參考。

創 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And when the woman saw that the tree was good for food, and that it was pleasant to the eyes, and a tree to be desired to make one wise, she took of the fruit thereof, and did eat, and gave also unto her husband with her; and he did eat.

創 3:7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And the eyes of them both were opened, and they knew that they were naked; and they sewed fig leaves together, and made themselves aprons.

回應中正網友的係列帖子

================小冰的全文如下,並給大家作一些提示==================
以基極的模式來解經。無論要得到什麽結論,都是可以的
來源: ICLL 於 07-06-01 00:35:19

提示:
小冰在題目上先給基督徒貼上標簽,說明基督徒隨意解經,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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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J J 說聖經裏前麵說了夏娃“見那樹的果子可以做食物。。悅人眼目”,於是他說,這就可以證明夏娃那時候是看得見的。

我告訴您,您什麽都證明不了。為什麽?

因為您是基督徒。

提示:
用一個明顯矛盾的說法先引起別人的迷惑,明明是看見,怎麽又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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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麽意思呢?

嗬嗬,我先來說聖經的另一些矛盾,耶穌複活的場景,四個福音,四種說法。基督徒為了圓謊,可以說,女人在外麵看到了天使,不代表不能在裏麵再次看到啊。耶穌要求門徒帶不帶拐杖的矛盾,他們也可以說成是“不帶拐杖,其實是不要多帶拐杖”的意思。這就不矛盾了。嗬嗬,我想常來論壇的朋友們對這些手段都不會陌生的。

提示:
小冰在這裏進一步給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證據”,加強迷惑人的效果,還不忘繼續捎帶上基督徒,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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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現在碰到夏娃是不是能看見的問題了。很簡單,我告訴你,用以上的方式,完全可以說明夏娃當時看不見。

提示:
經過一番鋪墊,他想說的結論出來了,哈哈,看他這個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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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說見到了果子嗎?那麽我告訴你,這個見,完全可以不是看見的意思。比如我們中文說:我見你這人不錯,是感覺的意思。見識短,是思想淺薄的意思。所以見,在這裏,是可以不是看見的意思的。英語裏的SEE,也有I SEE 的說法,意思是我知道了。所以,按基督徒的狡辯模式,我們可以說,這裏的看,不是看見的意思。

後麵說的悅人眼目,可以理解為對眼目好的意思,英語DELIGHT TO EYES 也是這個意思。那麽,對眼目好,並不一定是視覺上好,完全可以是觸覺上好。有人用蘋果削成片放在眼睛上做美容的,也是對眼目好的結果。

提示:
一番故弄玄虛之後,底牌亮出來了,原來是偷換概念的方法,離開了聖經的語境,小冰要帶大家逛花園呢。很顯然,3:6節按小冰意思應該理解為:

女人“知道”(見)果子可愛,心裏想著果子“切片敷在眼睛上很舒服,對眼睛好”(悅人眼目),於是就摸索著摘下來吃了,又摸索著給丈夫亞當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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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別怪我這裏使用的方式,這個方式,完全是基督徒常用的,用來解決聖經裏矛盾的手段。為什麽你們基督徒使用這個手段來證明聖經沒有錯誤的時候,不覺得奇怪,而我一旦用這個手段來證明聖經有錯誤的時候,你們卻奇怪了呢?

提示:
很顯然,小冰也覺得這一番說詞漏洞太明顯了,馬上給讀者打預防針,哈哈:我這套是基督徒常用的一套。實際上小冰用的這一套叫移花接木,栽贓給基督徒。再指責讀者,麵對這一套你們感到奇怪是不應該的,怪就怪基督徒,哈哈,還是心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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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我想,背後真正的原因,才是最值得思考的。

提示:
這最後一句,說出了我的心裏話,強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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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一下,小冰混淆黑白的帖子讓我想起了一個寓言:

在一個漆黑的夜晚,狼說:“現在是白天。”狡猾的狐狸卻說:“狼說的是正確的,因為剛剛發生了日食。”

狼的謊話不可怕,狐狸的謊話才更可怕,因為它更象一句真話。

小冰的帖子給基督徒們一個提示,他要離開聖經,肆意地用自己的意思代替對聖經的正確理解,而往往用詭辯術來圓謊。希望這個帖子給小冰一個提醒,詭辯術可能迷惑一部分不明真相的網友,但總有被揭破的一天,希望小冰回到事實和邏輯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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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大家更好地理解小冰的帖子,我們補充另一個主角,和小冰對話。

小冰:你看見聖經說“女人見...”和“悅人眼目”的字眼了嗎?

網友:是啊,所以中正說他們吃果子前看不見是荒唐的。

小冰:聖經豈是真說,那個時候女人看得見?

網友:難道不是嗎?

小冰:你不是說見到了果子嗎?那麽我告訴你,這個見,完全可以不是看見的意思。比如我們中文說:我見你這人不錯,是感覺的意思。見識短,是思想淺薄的意思。所以見,在這裏,是可以不是看見的意思的。英語裏的SEE,也有I SEE 的說法,意思是我知道了。我們可以說,這裏的看,不是看見的意思。

後麵說的悅人眼目,可以理解為對眼目好的意思,英語DELIGHT TO EYES 也是這個意思。那麽,對眼目好,並不一定是視覺上好,完全可以是觸覺上好。有人用蘋果削成片放在眼睛上做美容的,也是對眼目好的結果。

網友:那麽,照你這樣說,聖經豈不得理解成:女人“知道”(見)果子可愛,心裏想著果子“切片敷在眼睛上很舒服,對眼睛好”(悅人眼目),於是就摸索著摘下來吃了,又摸索著給丈夫亞當吃了。

小冰:正是如此。按基督徒的狡辯模式,完全可以說明夏娃當時看不見。聖經的另一些矛盾,耶穌複活的場景,四個福音,四種說法。基督徒為了圓謊,可以說,女人在外麵看到了天使,不代表不能在裏麵再次看到啊。耶穌要求門徒帶不帶拐杖的矛盾,他們也可以說成是“不帶拐杖,其實是不要多帶拐杖”的意思。這就不矛盾了。嗬嗬,我想常來論壇的朋友們對這些手段都不會陌生的。


網友:你不覺得奇怪嗎?

小冰:基督徒這樣做,你不覺得奇怪,反倒說我這樣做奇怪了。

網友:基督徒不是強調聖經無誤,所以要按聖經字句,聯係上下文來理解,以經解經嗎?你說話要有根據吧?

小冰:這你就不懂了,基督徒那點招,我能不了解嗎?我曾經是11年基督教會的長老呢。你回去好好想一想吧!:))

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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