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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在美勸告:麵對生命的冷漠,使妳不尊重已死的人。

(2007-05-06 16:47:03)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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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個朋友的意外身亡,我發了上麵的悼文,但在美的反應讓我很失望。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借此機會勸一勸在美,是否要反省一下妳思想的偏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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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的網友,你們相信人有靈魂嗎?請大家發表一下看法。
來源: josephshen 於 07-04-29 07:57:16

昨天深夜,有一位朋友去世了,是嚴重的車禍。據我妻子去完追悼會回來說,連遺容也沒有。留下一個妻子和2歲多的兒子。他和妻子感情不好,在妻子懷孕前就和另一個女人同居,不喜歡孩子,妻子懷孕後就不回家,直到兒子生出來,隻是偶爾回來看一看,一心追求他的“真愛”。那個女人為他離了婚,但他的妻子在等他,一直不肯離婚。他就這樣離開了,據了解,是午夜飛車,死前的10多分鍾給他的“愛人”每隔一分鍾打一次電話。今天出殯,和他同居的女人沒有來,照常上班去了。他的父母悲痛欲絕,妻子很悲傷,但很平靜,和兒子盡了他們的本分。他的很多同學和朋友都來了,沒有人致詞,簡單默哀和告別就結束了。

他就這樣走了,不到40歲,兒子就這樣沒有了父親,妻子也沒有了他回家的盼望。他們夫婦是我妻子的同學,也曾經和他談過,想勸他回家,也去看過他妻子和孩子,孩子比我的兒子小半歲,很可愛。

我很難過,思想他的一生就這麽短暫地過去了,沒有留下什麽。我在想,人有沒有靈魂?有靈魂的話,他會怎樣麵對自己的過去,自己的一生。靈魂離開了身體,還能有什麽樣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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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確實為他難過傷心,也為他的靈魂憂傷。 -josephshen- ♂ (0 bytes) (2 reads) 4/29/07
• 希望大家能體會我的心情,今天沒有心情再打口水仗了。 -josephshen- ♂ (0 bytes) (2 reads) 4/29/07
• 不管在世如何為,人走了,同哀 -comelater-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人已經走了,他擺脫了人世的煩惱.本不應說他什麽了,但 -belief- ♂ (156 bytes) (30 reads) 4/29/07
• belief談責任:) -comelater-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美國人邊打手機邊開車的人很多 -comelater-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雖然死亡的懲罰過重,但無情無義之人不值得同情。 -上下求索- ♂ (0 bytes) (6 reads) 4/29/07
• :)) -在美一方-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FYI:the above just for testing purpose, meant nothing. -在美一方-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是否真的無情無義不應該聽一方言論。真愛有時是無奈的。 -在美一方- ♀ (0 bytes) (4 reads) 4/29/07
• 為什麽要小孩,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孩子將來的痛苦之上? -上下求索- ♂ (0 bytes) (4 reads) 4/29/07
• 不是說一麵之詞嗎?既然他想離婚,他妻子死不離,就是損人不利己 -在美一方-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想想我給你講過的故事,該放手時就應該放手,利人利己。 -在美一方- ♀ (138 bytes) (20 reads) 4/29/07
• 美姐,他老婆有無責任不知道。可生孩子畢竟是那個男的control的, -上下求索- ♂ (146 bytes) (14 reads) 4/29/07
• 咳,這哪裏說的清。 -在美一方- ♀ (0 bytes) (2 reads) 4/29/07
• :) 別家的事是說不清 -上下求索-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請不要妄自猜測,往生者的傷口上撒鹽。我會給大家補充一些材料。 -josephshen- ♂ (0 bytes) (2 reads) 4/29/07
• 用的著嗎?人家的私事不要拿到壇子上來發。 -在美一方- ♀ (0 bytes) (2 reads) 4/29/07
• 妳是個冷漠的人嗎?妳不明白生命的重要嗎?那是一條命,是悲劇。 -josephshen- ♂ (0 bytes) (2 reads) 4/29/07
• 沈弟兄多多休息吧.話題討論從長計議:) -newpark-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他並不是簡單來說的無情無義之人,雖然客觀上如此。 -josephshen- ♂ (1392 bytes) (5 reads) 4/29/07
=============帖子的內容========
對於大家的疑惑,我可以補充一些背景材料。他和妻子在大學同學時已經相愛,也是老鄉。妻子一直愛他,曾經在他患病的時候一直照顧他,因此對他的妻子,他有愧咎。孩子是她妻子要求的,她認為他不能剝奪她的生育權,但隻一次,孩子就有了,這也可能是冥冥之中給他留下的骨肉吧。他並不喜歡孩子,有可能隻是為了應付一下對妻子的虧欠。

他妻子對他的愛是真的,他妻子的事業很成功,但他幫不上忙,而沉迷在電腦遊戲當中,後來更沉迷色情網站。之前他也曾經有過越軌,令他的妻子幾乎崩潰而自殺。因此,這次他一直不提離婚,也可能出於這方麵的考慮,想讓妻子先提,心裏少一點愧咎。和已婚的女性之間的“真愛”,我想更多地是出於情欲的驅動。他妻子是個堅強的,忍辱負重的人,她在艱難的時候信了基督,並支撐著她等待自己丈夫回轉,她也知道自己當初對丈夫不對的地方,沒有按聖經的要求,把丈夫當自己的頭,去順服丈夫,所以她等待著家庭複原。我們也為他們的婚姻禱告,希望不管怎樣,即使孩子10歲他回來,也會是一個完整的家。隻是上帝並沒有給他悔改的時間,我們也沒能等到那一天。上帝的時間真是稍縱即逝,我們也懊悔沒有及時去拯救他,現在真的沒辦法了!

至於在那一段不倫的關係中,我想他也並不隻是享受歡愉,內心的壓力,外間的壓力並不輕鬆,可以想象相對他的妻子,他和情人的感情並不見得有深厚的基礎,很難想象不太堅強的他怎麽樣麵對這樣一個情形。情人在他死的時候並不在身邊,也沒來送他。

他確實是被情欲捆綁,並被牽入死地。人已經死了,評論他的過去並不是我的重點,作為朋友,隻是為他的靈魂哀傷,假如他有靈魂,幡然醒悟的話,不知道是怎樣的一種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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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太短暫,索取我們永生救贖刻不容緩。 -spicypotato- ♂ (0 bytes) (4 reads) 4/29/07
• 首先我們要學耶穌赦免這裏所有得罪神的人 -comelater- ♀ (0 bytes) (2 reads) 4/29/07
• 首先我們要學耶穌寬恕這裏言語上得罪我們的人:) -newpark-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謝謝你。 -josephshen- ♂ (0 bytes) (1 reads) 4/29/07
• 我再重發一次吧。 -josephshen- ♂ (0 bytes) (1 reads) 4/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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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裏,我已經表示過不願意打口水仗,但在美並沒有表示遺憾或難過,而是首先懷疑帖子的動機:
• FYI:the above just for testing purpose, meant nothing. -在美一方-
這一句meant nothing已經把冷漠定格了。

緊接著,借機對未亡人--他的妻子進行了種種猜測,把責任推向她,在這裏可以看到在美對愛情,對婚姻的責任的認識是膚淺的。

為了澄清猜測,我願意補充一些材料,說明事實,在美不樂意了:
• 用的著嗎?人家的私事不要拿到壇子上來發。 -在美一方- ♀
她是要別人相信她的猜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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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把補充的材料另外發了一個帖子,在美沒有回帖,但她另外起了個帖子:



josephshen,你自己看看是不是你先販賣你死友的私情在先!

josephshen說是為了澄清我的猜疑才說了他死去朋友的私情,我指出是他自己說的他死去的朋友有私情,而妻子不肯離婚,不是我的猜測。而他居然倒打一耙:

• 他想離婚妻子堅決不離是你自己說的,何來我的猜疑?貼你自己原貼 -在美一方- ♀ (0 bytes) (2 reads) 4/29/07
• ?這造假的話妳也說?太信口開河了吧。 -josephshen- ♂ (0 bytes) (0 reads) 4/29/07
• 又來顛倒黑白。是你販賣你死友的私情在先,還是我發表評論在先? -在美一方- ♀ (0 bytes) (1 reads) 4/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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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josephshen 2007年4月29日07:57:16的發帖:

這裏的網友,你們相信人有靈魂嗎?請大家發表一下看法。來源: josephshen 於 07-04-29 07:57:16

內容是:

昨天深夜,有一位朋友去世了,是嚴重的車禍。據我妻子去完追悼會回來說,連遺容也沒有。留下一個妻子和2歲多的兒子。他和妻子感情不好,在妻子懷孕前就和另一個女人同居,不喜歡孩子,妻子懷孕後就不回家,直到兒子生出來,隻是偶爾回來看一看,一心追求他的“真愛”。那個女人為他離了婚,但他的妻子在等他,一直不肯離婚。他就這樣離開了,據了解,是午夜飛車,死前的10多分鍾給他的“愛人”每隔一分鍾打一次電話。今天出殯,和他同居的女人沒有來,照常上班去了。他的父母悲痛欲絕,妻子很悲傷,但很平靜,和兒子盡了他們的本分。他的很多同學和朋友都來了,沒有人致詞,簡單默哀和告別就結束了。

他就這樣走了,不到40歲,兒子就這樣沒有了父親,妻子也沒有了他回家的盼望。他們夫婦是我妻子的同學,也曾經和他談過,想勸他回家,也去看過他妻子和孩子,孩子比我的兒子小半歲,很可愛。

我很難過,思想他的一生就這麽短暫地過去了,沒有留下什麽。我在想,人有沒有靈魂?有靈魂的話,他會怎樣麵對自己的過去,自己的一生。靈魂離開了身體,還能有什麽樣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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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對此事的第一次評論是回上下的貼,我的帖發於同日 10:19:40,顯然晚於 josephshen的7:57:16

是否真的無情無義不應該聽一方言論。真愛有時是無奈的。來源: 在美一方 於 07-04-29 1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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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從邏輯上講,josephshen自己不說他死去的朋友的私情,我們外人哪裏猜得來?

莫名其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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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帖子象開了鍋一樣,許多網友都在這裏現身,支持在美,抨擊josephshen了。可見,在美的冷漠在這個壇子上是很有市場的。

但文章內容他們沒有看,我提醒了在美:

嗬嗬,文章得看全,她不主動提離婚,男的也不主動提。別搞錯了。妳是不是認為我說的是男的想離,女的死不肯呀?

事實上,夫妻之間的事是複雜的,並不能用三言兩語解釋得了。但在美此時騎虎難下,仍然堅持她偏激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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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足夠了,在美的行動在此論壇上有足夠的支持,這並不以我們的意誌為轉移。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一段時間了,也希望在美冷靜思考一下,妳對生命的態度了。死者雖然離你們很遠,但常人應該有的同情心還是應該有的,我們也應該有同理心,理解 死者家人和親友的心情,有憐憫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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