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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曆史上基督教的負麵影響

(2007-05-25 17:35:00) 下一個
第十四章 曆史上基督教的負麵影響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馬書二章 24 節

  在前麵幾章中我們探討了以基督之名所做的善事,但是教會在曆史上也有負麵的記錄,如果我們不提出來則有失公正。對某些人而言,教會的可靠性常是因為這些「教會的罪行」而永久受損;然而這種說法就某方麵來說是不公平的,就像我們不能說,加略人猶大所犯的罪就代表了全部十二位門徒一樣!

  教會從來就不是完美的,甚至還差得遠呢!然而若是做整體的檢視,我們會發現好的部份遠超過壞的部份。此外,基督教的信仰是基督,不是基督徒。盡管教會做了許多善工,而且仍繼續在做,但是我們反倒是一再地被提醒(到了近乎令人受不了的地步)有關教會的一些醜行——如十字軍東征、異教裁判所 (Inquisition)、濫殺巫師等等——仿佛這些惡行就是整個基督教的曆史!

  最近我曾聽到一位人士談到基督教的福音,他說宗教想努力改變人的生命,結果隻會導致像「異教裁判所」的事件,或者出現像伊朗柯梅尼那樣的人物。我認為說這話的這人實在很無知,有太多人根本搞不清楚曆史真象。其實是傳福音的基督徒受到了異教裁判所的迫害,而不是他們去迫害別人。同時,把基督教的福音和柯梅尼(此人始終將基督教貶為最低級的宗教信仰)的狂熱回教信仰相提並論,就好象是說,「領袖人物和主政者是世上的災禍,想想看世上有多少可怕的領袖人物,他們是『混合式』的咒詛;世上有各種君王,如匈奴王阿提拉、林肯、希特勒、華盛頓和斯大林。」凡是提出這樣組合的人就等於是在泄自己的底,讓人知道他根本不懂曆史、政府和政治。

  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必須和表麵上的基督教信仰加以區分;有些人自稱是「基督徒」,但是他們生活的準則和來自拿撒勒的夫子所教導的背道而馳。當我們將名義上的信仰和實質上的信仰加以區分時,就會發現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對這個世界絕對是正麵的祝福。

  最後一點的觀察事項是:雖然耶穌叫我們愛鄰居,甚至愛仇敵,但是祂也預言基督教的本質具有分裂作用。耶穌說: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麽,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加福音12章 51-53 節)

  的確,聖經的教導是要我們與和睦,正如羅馬書十二章18節所言:「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不過在我們的生活裏,要把基督擺在第一位,即使那樣做會得罪我們的家人,也應在所不惜。真實的信仰即使是用溫柔謙虛的靈來行動也會引發敵意。基督在這裏所說的分爭是指不信者對神性的自然反動,或是指相信者對非神性的反動。我們現在就來檢視教會史上最明顯的黑暗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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