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沒有時間回在美和進城網友的帖子,現在抽空回應。
======================
樓下josephshen詭辯技巧,一來二去,接受“輸”血就成了“流”血了。 來源: 在美一方 於 07-04-13 19:42:53
======================以下是原來的帖子=================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religion&MsgID=399223回應的當中,有網友提到了耶證:
• KEEP FROM BLOOD很明顯是指遠離一切血和血製品,所以耶證一直遵守這條 -二四七五- ♂ (12 bytes) (11 reads) 4/13/07
• 而基極就能把黑的辯成白的,嗬嗬,這就是宗教的力量! -ICLL- ♂ (0 bytes) (1 reads) 4/13/07
• 我不是耶證,但我也遵守這一條,哈哈,沒有辦法。 -josephshen- ♂ (0 bytes) (2 reads) 4/13/07
• 這個要讚一下,您以實際行動回答了 -二四七五- ♂ (0 bytes) (2 reads) 4/13/07
• 不吃血,不濫用血液製品。 -josephshen- ♂ (0 bytes) (2 reads) 4/13/07
• 嗬嗬,又來了,“不濫用”=“不用”,水平真不一般。 -在美一方- ♀ (0 bytes) (2 reads) 4/13/07
• 嘿嘿,聖經這一條不是被耶證曲解了嗎,為救人命,流點血算什麽。 -josephshen- ♂ (0 bytes) (2 reads) 4/13/07
• 這麽會兒,“輸”血就等同於“流”血了,好邏輯呀! -在美一方- ♀ (168 bytes) (7 reads) 4/13/07
• 對輸血者而言,“輸”血“流”血,有什麽區別,你說? -terminator- ♂ (0 bytes) (1 reads) 4/14/07
=============================
很明顯,對聖經禁忌血的理解,我的立場始終和網友二四七五所說的耶證不同,耶證的立場是“遠離”,也可以理解為在美的“不用”,我的立場是“不吃血,不濫用血液製品”,而且解釋得很清楚,聖經的這一條被耶證曲解了。在美的這個“不濫用”=“不用”的說法很令人生疑,是她的錯覺,還是故意混淆?
和輸血一樣,為救人命的緣故,流點血對基督徒來說算不得什麽,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流盡了他的血,作了我們的贖罪祭,這就是耶穌血的功用,我也願意效法他的榜樣,負責任的說,假如是救命的需要,我會接受輸血,並輸血給有需要的人。這就是我的立場,跟耶證完全不同。在美網友似乎硬要把耶證的立場加在我的身上,是不顧事實的作法。
===========================
另外,為說明這一點,在美多次用“小羊”不等於“羔羊”來肆意攻擊:
• 這位最愛用的伎倆就是“小羊不是羔羊”解經法和賊喊捉賊。 -在美一方- ♀ (0 bytes) (2 reads) 4/13/07
我把當初的帖子考古出來了,供大家參考。在美網友有意的忽略了我的前提--中文和合本聖經新約的提法,上麵中文譯者有意地把羔羊和小羊分別開來,用羔羊說明耶穌是作為挽回祭,而小羊則是耶穌對門徒的愛稱,在他複活後囑托彼得牧養他的小羊。這種提法,恰恰是用來回應在美網友對基督徒原本就是耶穌的羔羊的說法。這個說法往往會被反基人士提及,攻擊說基督徒是祭品和犧牲。
下麵是原文:
====================================
提上來回在美女士,妳的精神讓我感動,也讓另一些不學無術的人蒙羞。 Local Access打往中國電話卡1.3¢/分種
來源: josephshen 於 06-11-28 17:55:02 [檔案] [博客] [舊帖] [轉至博客] [給我悄悄話]
在美女士的原文如下:
=============================
請問josephshen,lamb總是羔羊了吧?請:
來源: 在美一方 於 06-11-28 08:38:20
約翰 21:15 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注:“約翰”在馬太16章17節稱“約拿”),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喂養我的小羊。”
KJV
John 21:15: So when they had dined, Jesus saith to Simon Peter, Simon, son of Jonas, lovest thou me more than these? He saith unto him, Yea, Lord; thou knowest that I love thee. He saith unto him, Feed my lambs.
===============================
回應之前,先交待一下背景:
這段經文是在下麵情形下回的,下麵貼上來: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religion&MsgID=305132
==============================================
基督徒原本就是主的羔羊。 -在美一方- ♀ (0 bytes) (6 reads) 11/28/06
• 在美女士的說法僅代表她個人或者反基督人士的想法。在基督徒看來, -josephshen- ♂ (10 bytes) (24 reads) 11/28/06
• 你讀聖經麽? -在美一方- ♀ (394 bytes) (17 reads) 11/28/06
• 人家耶穌這個牧人為了你們這些羊舍了命,你居然不認? -在美一方- ♀ (0 bytes) (1 reads) 11/28/06
• 你要是自己讀經不精,就不要代表其他基督徒來忤逆你們的主! -在美一方- ♀ (0 bytes) (2 reads) 11/28/06
• 這個賴基呀,總是自己找抽。 -鄉下人進城- ♂ (0 bytes) (3 reads) 11/28/06
• 又一次證明所謂“反基的人不讀聖經就盲目地反對基督教”是無稽之談! -在美一方- ♀ (0 bytes) (1 reads) 11/28/06
• 某城網友,上次的醜沒有丟夠呀? -josephshen- ♂ (0 bytes) (3 reads) 11/28/06
• 整天價就見你丟醜來著。用趙麗蓉說的話就是放什麽瞅別人。 -在美一方- ♀ (0 bytes) (1 reads) 11/28/06
• 噢?還向耍賴?證據找到了嗎?別以為這兩天沒跟你要這事就過了。 -鄉下人進城- ♂ (0 bytes) (1 reads) 11/28/06
====================================================
在非基督徒網友們放了一通厥詞之後,我問了在美女士一個問題:
======================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religion&MsgID=305233
和在美網友打個賭,你的這句話,聖經裏根本就沒有,敢嗎?
來源: josephshen 於 06-11-28 08:12:41
基督徒原本就是主的羔羊。 -在美一方- ♀ (0 bytes) (3 reads) 11/28/06
======================
大家可以看到,我針對的是這一句話,嗬嗬,在美女士感覺到受了攻擊,沒想到,引發了更多罵聲,在美女士也得到了很多聲援,底氣足了,於是就有了最早引用的帖子,實際上在美女士和其他反基督人士的回帖並不如此客氣,這是後話。
好,交待了經過,這段經文不錯,是耶穌把建立教會,牧養門徒的責任交給了彼得。但是,仍然沒有基督徒原本就是主的羔羊的字樣,在美女士,還是沒有搞清楚。
一般的情形下,lamb可以翻譯成小羊、羔羊,甚至在美女士願意,可以重新翻譯,出一本在美女士版的聖經翻譯版。但現在說的是在美女士多次強調的讀聖經這一點,嗬嗬,現有的中文聖經,我們最常使用的中文和合本,在美女士引用經文出處的聖經版本裏,就沒有這樣的用法。
所以在美女士從英文lamb重新翻譯,並不是中文聖經的用法,倒有用障眼法,為自己打掩護的嫌疑呀,嗬嗬。
好,為什麽中文聖經不把lamb翻譯成羔羊呢?這要謝謝中文字義的準確生動,比英文要強。我在新約聖經中找到了以下的羔羊或是羊羔的用法,除了路10:3節的羊入狼群的習慣用法,並沒有指基督與門徒的關係,以及路15:29節(請注意,聖經說的是山羊羔)外,其他的都指的是逾越節羊羔,或是耶穌。所以在中文聖經中,基督徒通常被小心地,準確地稱為“羊”或是“小羊”,這點不能混淆了。
可 14:12 除 酵 節 的 第 一 天 , 就 是 宰 逾 越 羊 羔 的 那 一 天 , 門 徒 對 耶 穌 說 , 你 吃 逾 越 節 的 筵 席 , 要 我 們 往 哪 裏 去 預 備 呢 ?
路 10:3 你 們 去 吧 。 我 差 你 們 出 去 , 如 同 羊 羔 進 入 狼 群 。
路 15:29 他 對 父 親 說 , 我 服 事 你 這 多 年 , 從 來 沒 有 違 背 過 你 的 命 。 你 並 沒 有 給 我 一 隻 山 羊 羔 , 叫 我 和 朋 友 , 一 同 快 樂 。
路 22:7 除 酵 節 , 須 宰 逾 越 羊 羔 的 那 一 天 到 了 。
約 1:29 次 日 , 約 翰 看 見 耶 穌 來 到 他 那 裏 , 就 說 , 看 哪 , 神 的 羔 羊 , 除 去 ( 或 作 背 負 ) 世 人 罪 孽 的 。
約 1:36 他 見 耶 穌 行 走 , 就 說 , 看 哪 , 這 是 神 的 羔 羊 。
徒 8:32 他 所 念 的 那 段 經 , 說 , 他 像 羊 被 牽 到 宰 殺 之 地 , 又 像 羊 羔 在 剪 毛 的 人 手 下 無 聲 , 他 也 是 這 樣 不 開 口 。
總結一下,在美女士所引的經文,並不能解釋原來她用法的錯誤,而隻能是一種無效的辯解。但是,盡管如此,我仍然為在美女士的謙虛誠懇態度喝彩,也讓我們有機會重新學習關於基督徒與基督的關係,更深入地理解聖經,對抗種種對聖經的攻擊。
=====================================
在這裏勸在美網友注意反基的策略,吸取一些教訓,回到理性討論當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