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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IC網友對約定的理解所想到的,請基督徒進來看。

(2007-03-05 10:23:43) 下一個

回答: 很清楚,人是不能守與神的約的,所以必須要有中保耶穌替我們完全神的。

人隻有靠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才能得救。否則,象IC網友的理解一樣,神給了一個人不能守的約給人,實際上成了人的枷鎖,把人圈在罪中。沒有認清自己完全敗壞,承認自己是罪人,要靠信耶穌基督救贖的話,在教會時間越長,這個約就越發成為人的枷鎖。因為人靠自己掙脫不了罪的轄製。當人有想法要掙脫這個約的時候,就會不信了,結果發現,犯罪得罪神也算不得什麽,越發壯膽,與神為敵了。

我以為,反基就是這樣煉成的。正如聖經上罪的原義為射箭不中,對真理的理解出現偏差,就差之毫厘,謬之千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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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網友的原文

附:長期以來基督教一直使用的一個騙局

在樓下的辯論中,基極一直保持使用“約定”這個詞。但這是一個明顯的騙局。

什麽是約定?兩方平等地契約,這是約定。約定的本質是彼此的承諾,而且這個承諾必須是自願的,否則就是城下之盟。有人把監獄的獄規叫做犯人和看守的約定嗎?沒有,為什麽?因為雙方不平等,所以也就不存在一方對另一方的承諾了。

一個肯定的概念是,約定和規定是不同的。規定是一方給另一方下達的,其中關係不平等。

基督徒一方麵肯定耶和華和人類不平等,一方麵又說那些禁令是所謂的約定,這是一個明顯的錯誤,他們不會不知道這是錯的,但為什麽他們繼續保持使用?

很簡單,這就是為了大家一個錯覺,即人類是自願和耶和華定了契約,那麽自己違反了契約,就是你自己的責任了,這是基督教一貫的揚耶貶人的手段。我們知道,這是錯的,其中沒有什麽契約,隻有耶和華單方麵的要求和規定。

哪個基督徒敢站出來說我ICLL 這番話講的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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