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一個上來回社稷,為教堂捐錢可不可以不下地獄。
(2006-11-29 19:21:04)
下一個
首先,下不下地獄是神所判定的,標準是願不願意信他,並不是捐錢多少所決定的。社稷有這個概念,可能他見慣了中國人拜神的那套了,給教堂捐錢,神就免了你的罪債,你仍然可以再去犯罪,再捐錢,神豈不成了貪官?
第二,有人,從別人信的經曆中有觸動,產生心理投射的作用,有敬虔的外表,甚至瞞過了教會中的所有人,並在教會中有服事,但騙得了自己,騙得了別人,但騙不了神,時候一到,就會顯露出來。
例如說你的朋友就是這樣,假如有基督徒告訴他,你要信,才能脫離死亡,進入永生,他立馬就翻臉了,對嗎?可真相是天堂的門票是用錢買不到的呀,不告訴他這點,而貪圖他所捐的錢,就是那個教堂的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