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務員工資探究 從白宮的工資單說起
(博訊2006年6月20日)
2006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專門研究深化公務員工資改革問題。公務員工資改革不是公務員自己的事情,而是人民的事情,道理很簡單,人民是納稅人,是公務員的衣食父母。所以,公務員改革沒有人民的參與,就是非法,是盜取人民的錢財。公務員自己給自己漲工資的罪惡比強盜的罪惡有過之而無不及,雖然都是搶奪人民錢財,但強盜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而公務員則總能逍遙法外。要聲明的是,我也是吃“皇糧”的,所以,那些政府官員看到我的文章不要誤認為我有“仇官”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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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4年7月13日《華盛頓郵報》的報道,包括總統在內的白宮工作人員共有431名,他們的平均工資為67,750美元/年,比美國公民的平均工資高出0.8倍,美國公民的平均工資約為36,764美元/年。美國總統布什的工資為40萬美元/年;副總統切尼的工資為18.14萬美元/年;緊跟其後的17位高官的工資為15.7萬美元/年;布什的私人秘書埃什利?埃斯傑斯的工資為7.3萬美元/年;白宮內從事“輔助性”工作的幾十名工作人員的工資為3萬―4.5萬美元/年,最低的要數白宮內部的話務員和郵政人員,他們的工資隻有23,621美元/年
以上是美國首腦機關的平均工資,如果計算全國公務員平均工資的話,美國公務員的平均工資肯定要低於白宮的平均工資,全國公務員的平均工資也許相當於全國公民的平均工資或低於全國人民的平均工資。但值得肯定的是,美國全國公務員的平均工資絕對不會超出美國公民平均工資的0.8倍!
在一個法治的國家,公務員的權和利都要受到嚴格的製約,如果公務員自己給自己漲工資,這讓他們聽來是天大的笑話,人民是公務員的衣食父母,公務員的待遇當然是由人民製訂,也就是公務員的工資標準要經過國會的批準。即使美國公務提出漲工資的法案得到批準,為了避免自己給自己漲工資之嫌,美國法律規定“利益回避”製度,即“誰提出漲工資,不給誰漲工資。”而是讓下任官員受益,這就避免了公務員利用手中的權利為自己謀取私利的可能,也避免了公務員不幹正事,天天琢磨給自己漲工資的現象。因為琢磨了半天,自己一分錢也得不到,隻是“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研究美國憲政的人會知道,美國國會議員要漲工資,等了203年才在法律上有了個說法。這就是關於國會議員薪金變動的《第27條憲法修正案》,該修正案就有一句話:“新一屆眾議員選出之前,任何有關改變參議員和眾議員的任職報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No law, varying the compensation for the services of the Senators and Representatives, shall take effect, until an election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have intervened.)這個法案是1789年9月25日提出的,直到1992年5月7日才生效。作為當官的要想漲工資,首先要經過代表人民的參眾兩院三分之二多數的批準,然後還要由全國超過四分之三的州議會批準。
世界上任何國家都不像中國,電視、報紙、電台、網絡幾乎每天都喋喋不朽地談論公務員工資話題,給人的感覺是公務員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為自己撈錢。中國公務員工資近些年來的增長幅度我不必多說,這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很難說準確的。根據官方的統計,2003年全國公務員年平均工資為15487元,而同時期的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均工資為16024元。這個數字的可信度有多大,讀者可以根據自己周圍的情況判斷。
美國第1任總統華盛頓在1789年任職時的工資為25,000美元/年,可華盛頓沒有領取,白幹總統,分文不要。美國總統的這一工資標準一直延續到1873年第18任總統格蘭特的第二任期,這時的工資為50,000美元/年,美國曆史上的第1次總統加薪等了84年!36年後,美國總統第2次加薪,1909年,第27任總統塔夫脫的工資為75,000美元/年。第3次加薪是40年後的1949年,第33任總統杜魯門在第二任期時的工資為 100,000美元/年。20年後,從第37任總統尼克鬆開始,總統第4次加薪,工資漲到200,000美元/年。現在的第43任總統小布什很走運,一上台就趕上了總統漲工資,小布什的工資為400,000美元/年,這是美國總統的第5次漲工資。
在美國成立217年的曆史上,美國總統5次加薪,平均加薪間隔為43年6個月。再看中國的公務員加薪頻率。根據官方的說法,從1985年到 2003年,國家曾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製度進行過8次調整,18年工資漲8次,平均2年3個月漲工資一次!公務員天天忙著給自己漲工資,還怎麽有精力考慮上學貴、看病難、就業、住房等問題?這怎麽不讓人民懷疑現在的公務員還是人民的公仆?
美國總統漲工資,考慮的不是提高總統的待遇,而是維持總統的待遇,因為美元自身貶值的緣故,從購買力角度衡量,總統的實際待遇是下降的。如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1美元大致相當於現在的36美元。現在小布什的工資雖然是400,000美元/年,但也就相當於1909年塔夫脫總統時期的11,111美元/年,在將近100年的時間裏,按照實際購買力計算,美國總統的工資縮水近7成。難怪有人說,美國的官越當越窮。
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弗遜農場主出身,卸任總統後,他債台高築,不得不賣掉土地和自己心愛的藏書還債,當傑弗遜經濟極其困難的消息傳開之後,美國各地為他捐款16000美元,但這並不足以償還他的債務和醫療費用。第五任總統詹姆斯? 門羅也出身農場主家庭,離任總統後也像傑弗遜總統一樣,賣地還債,最後連居身之地都沒有了,隻得搬到紐約的女兒女婿家居住,依賴女兒生活。第七任總統安德魯?傑克遜是個莊園主,離任總統後無法還清自己的債務,在他的遺囑要求把他剩餘的所有財產出售用以償還債務及利息,隻留給後人3柄劍,要求他的子孫們在必要時用劍保衛合眾國憲法。第十一任總統詹姆斯?波爾克也是出身家境殷實的莊園主,在任總統期間積勞成疾,離任不久就去世了,妻子隻得變賣莊園的土地生活,後來國會給她一筆救濟金,使她勉強維持生計。第十三任總統米勒德?菲爾莫爾由於總統任期內入不敷出,離任時已經債台高築,無力償還,所幸他1858年2月獲得一位富有的寡婦卡羅琳的愛情,婚後,卡羅琳替他還清了債務。克林頓總統到了後期竟連打官支付律師的費用都沒有,靠朋友捐款給他請律師。現任總統小布什也不富裕,妻子經常因為經濟拮據而和他吵架。
反思一下中國的公務員工資。我沒做過調查,但從現實生活中――不管在單位還是在家庭,不管在散步還是在乘車――人們談論最多的就是工資問題,公務員嫌自己的工資低,老百姓說公務員工資高。中國公務員的實際所得誰也說不清,因為好多公務員除了工資單外,有說不清的各類收入。我廣東的一個公務員朋友說,他有兩個工資單,也就是說所得工資是國家規定公務員工資標準的兩倍。有的公務員還有這獎金、那津貼,名目繁多。一個朋友在開發區,每個月都收到來路不明的“紅包”,開始問領的是什麽錢,領導告訴她說: “不要問,知道是給你的錢就行了。” 其實中國公務員還有隱性工資,那就是高福利,如公積金、住房、汽車、公款請客、帶薪休假、出國旅遊等,這些開支老百姓可是自己掏腰包呀。
中國的公務員工資存在著一個奇怪的現象:地區差,東部發達地區工資收入較高,西部落後地區收入則較低,這極大地阻礙了西部落後地區的人才引進。落後地區本來沒人想去,工資再比發達地區低,那更沒人願去了。所以,把公務員工資按地區分類,不僅違反了公民同工同酬的基本權利,也對落後地區的經濟發展起到負麵影響,使人口分布更加不合理。
其實理順公務員工資製度很簡單,我們可以參照發達國家的成功的經驗。如法國,他們的公務員按照不同的級別規定工資指數,最高的是812,最低的是217。從指數可以看出,法國公務員的最高工資是最低工資的3.7倍(中國公務員目前的高低工資差別為6.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這個指數是由法律規定的,不是公務員自己可以改變的。法國每年確定每個指數相當於多少貨幣,這樣一乘就把各級公務員的工資算出來了,隻有知道你的職務,知道你的工資質數,任何人都能準確地計算出你的工資,公務員的工資完全透明。例如,你是個處長,工資指數是450,2006年每個工資質數是50歐元/ 年,那麽你的工資就是450×50=22500歐元/年,也就是1875歐元/月。明年如果漲工資,你的處長的工資質數不變,隻漲每個質數的貨幣值。假如明年要漲到51歐元/年,那麽你在2007年的工資為450×51=22950歐元/年,也就是1912.5歐元/月。他們的工資管理很簡單,小學生就管理了,沒有那麽多的複雜計算,就是一個乘法、一個除法。需要說明的是,法國的工資並不是隻許漲不許落,法國曆史上也有凍結公務員的工資增長或增長為負值的情況,這主要根據國家的經濟狀況和公務員與普通工人的收入差距來調整。
綜上所述,中國的公務員工資改革走進了死胡同,認為改革就是漲工資,改革就是把工資製度搞複雜。這樣的改革隻能使政府更加官僚,使腐敗現象更加嚴重,使政府與人民更加疏遠,使社會更加不和諧。我們自己承認自己是在搞市場經濟,我們可以從每年報考公務員的“瘋狂”程度得出結論:我們的公務員待遇不是低了,而的高了,是因為公務員的待遇太好了,才有那麽多人擠破頭去報考公務員;公務員不是供不應求,而是供大於求。所以,深化公務員工資改革也要應用市場經濟理論,不應該把給公務員漲工資作為改革的目標,而要把給公務員降工資和同工同酬作為改革的目標,要實行“利益回避”製度,誰提漲工資,誰不得利。什麽時候沒人想當官了,再考慮給他們加薪。如果連“看不見的手”的作用都認識不到,那我們就別妄談“市場經濟”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