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畏天命
(2008-12-29 23: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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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天命,乃是指上天的旨意主宰社會治亂和人的命運。
"天命"一說最早大約出現於夏代。《尚書·召誥》說:“有夏服(受)天命”,亦即自己的政權得之於“天命”。這裏的“天”,指至高無上的神,也可稱做“帝”或“上帝”,祂可以主宰自然和社會。
西周打敗了商王朝以後,統治者看到了人民反抗的結果,對於“天”的宗教觀念比過去有所修正,在宣揚天命的同時,也不得不考慮人民的願望,開始強調“敬德”“保民”。“敬德”的主要內容仍是“從天命,勸人事”,用德行事,求得永保天命。
夏商周的統治者塑造了人格神的“天”,認為“天”是人間的主宰,他們自己是受命於天的,是從天命而行的。
春秋時期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繼承了傳統的天命論思想,宣揚天有人格、有意誌,把天視為人世間的主宰者,上天主宰人事,承認天命存在。孔子把他認為無法講通的,高深莫測的,無可奈何的事情都歸結為“天命”,認為天的意誌能嚐罰能決定社會治亂和文化的興亡。天命有絕對的權威,不可抗拒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季氏》)“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堯曰》)把“知命”作為“君子”即統治階級的必要條件。
孔子一方麵主張“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另一方麵也主張“敏而求知”,這使孔子的天命論思想具有積極的作用,人們不應該消極服從天命的安排,放棄自己的努力,應該順天命而積極努力,命運不由己,然“為仁由己”。
孔子的天命論思想反映了春秋時期的時代特征,奠定了儒家天命思想的基礎。以後曆代唯心主義思想家,除漢代董仲舒之外,對天命論的新說,大體都有“知天命、順天命、不廢人事”,努力掌握自己命運的先訓的影響。
中國古代唯物主義哲學有時也講天命,這裏“天”,是指無意誌的自然,“天命”是指自然的規律。戰國末期,荀子曾提出“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肯定自然運行法則是不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存在,並提出“製天命而用之”的人定勝天的思想。漢代王充提出“天道自然無為”,批判了神秘的天命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