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為女人撐腰,對家暴零容忍
(2011-04-09 05: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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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進城,城門口掛一訴苦伸冤貼,”愛是恒久忍耐“被語言暴力了,”苦怨“的大意就是某人向某家暴受害者舉起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愛是恒久忍耐“。俺比較遲鈍,以為家暴受害者大概誤會了”愛“,本著同情心,加入到討論中。
隨著討論的進行,一個與討論無關的思路,漸漸清晰,俺為孔子犯案,孔子為女人撐腰,真格是萬事互相效力啊。
”唯女子與小人,近則不孫,遠則怨“,不僅表明了孔子為女人撐腰的態度,也表明了對家暴的零容忍。對,”零容忍“是防家庭暴力之患於未然的唯一辦法。
家庭暴力大都是從“語言暴力‘開始的,因此管住自己的舌頭,對”語言暴力“零容忍,才能從根上杜絕家暴的發生。
女人需要愛護,男人不愛護妻子,是丈夫施暴的開始,不尊敬丈夫,是家暴之禍端。防患於未然,男人要從愛護妻子做起,凡是不愛護妻子的話不說,凡是不愛護妻子的事不做,做君子不做小人,與”近之撒嬌,遠之撒潑“的可愛又可氣的女人,不要斤斤計較,君子不動手,這才配做男人。
女人嘛,就簡單了,尊敬丈夫而不是瞧不起丈夫,就不會使用”語言暴力’了,在尊敬的前提下,即使管不住舌頭,說了些不中聽的話,無非是”打親罵愛“的撒嬌而已。
近之撒嬌,遠之撒潑,這是女人的特權,是孔子為女人撐腰的客觀依據。使用女人特權的男人,近之“撒嬌”,遠之“撒潑”,孔子稱之為“小人”。男人是不是應該對小人之舉采取“零容忍”啊?
身為基督徒,我憎惡一切形式的暴力,始終如一地與暴力受害者站在一起,盡己所能,伸出援手,並以此為榮。
因此,城牆門口一篇有關家暴的博文,引起我的關注。這篇博文是一位基督徒姐妹轉載的,看內容原文作者是一位家暴受害人,據知情者介紹”這篇文章的重點是討論當家庭暴力已經發生,作為旁觀者應該如何去幫助和支持受害者。“
毋庸諱言,許多家暴受害者在第一時間,首先想到向教會尋求幫助,這不是因為基督徒有什麽能力,乃是因為耶穌基督永遠與被壓迫被欺侮的弱勢人群同在,耶穌基督所揭示的愛的真諦”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吸引著每一個需要愛,需要憐憫,需要同情,需要幫助和支持的受害者。耶穌基督的愛,在需要愛的受害者身上彰顯出來。
但是這篇文章的作者卻是這麽說的:“愛是恒久忍耐,多麽慈悲正確充滿光輝的語言啊,當然沒有人敢說這語言充滿著暴力,但是我看見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在溫情脈脈地閃爍著鋒利的光芒,不僅僅切割著母親的血肉,還連帶她身邊無辜的孩子。”
為了便於讓我理解“殺人不見血的刀”,知情者做了這樣的解釋:作者隻是指出有些人在受害人被虐的情況下,仍然以“愛是恒久忍耐”來要求受害人忍耐施暴者,是同樣的一種施暴行為。難道不是嗎?作者請讀者忍耐她說“有多遠滾多遠”,如果這位讀者用“愛是恒久忍耐”來要求受害人忍耐施暴者,那她就用同樣的理論,請這位讀者用“恒久忍耐”的愛來愛她。
對基督徒來說,聖經中“愛的真諦”是生命的真理,還有什麽能比真理更能安慰受害者的?聖經是基督徒的一麵鏡子,不是丈量別人的一把尺子,基督徒沒有要求別人恒久忍耐的權柄,更何況要求受害者忍耐施暴者——這不僅是妄求,說這是“幹涉司法”都不過分。因為家庭暴力已經觸及法律。
因此對待家暴,心靈安慰,法律製裁,缺一不可。提供心靈安慰,沒有比教會更專業的機構,提供法律援助,沒有比警察法庭更專業的。
但是如果把一句“愛是恒久忍耐”都當做”施暴行為“,那還有什麽不是施暴的話?
感謝樓上各位提出“語言暴力‘這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唯有“對家暴零容忍”,才能從根上杜絕家暴的發生,女人需要愛護,男人需要尊敬,不愛護妻子,是丈夫施暴的開始,不尊敬丈夫,是家暴之禍端。防患於未然,男人要從愛護妻子做起,凡是不愛護妻子的話不說,不愛護妻子的事不做,做君子不做小人,與”近之撒嬌,遠之撒潑“的可愛女人,斤斤計較,君子動口不動手,這才配做男人。
女人嘛,就簡單了,尊敬丈夫而不是瞧不起丈夫,就不會使用”語言暴力’了。
獨孤小鶩 評論於:2011-04-09 04:03:42 [回複評論]
回複Youshijie的評論:
以耶穌基督的心愛每一個人。你放心,神與被壓迫被侮辱的人同在,也與“語言暴力”的受害者同在。
如果說一句”愛是恒久忍耐“,就被歸於”施暴行為“,照此邏輯,這裏哪一個不是”施暴者“?
”語言暴力“與”家暴“一樣,是有標準的,把不是“暴力語言”歸於“暴力語言”,還有比這更暴力的暴力語言嗎?
獨孤小鶩 評論於:2011-04-09 03:44:25 [回複評論]
回複orange88的評論:
用愛心在主裏說誠實的話,願神祝福你,神與被壓迫被欺侮的人同在,無論是否有基督徒的身份。阿門!
Youshijie 評論於:2011-04-08 20:18:59 [回複評論]
回複獨孤小鶩的評論:
作者隻是指出有些人在受害人被虐的情況下,仍然以“愛是恒久忍耐”來要求受害人忍耐施暴者,是同樣的一種施暴行為。難道不是嗎?作者請讀者忍耐她說“有多遠滾多遠”,如果這位讀者用“愛是恒久忍耐”來要求受害人忍耐施暴者,那她就用同樣的理論,請這位讀者用“恒久忍耐”的愛來愛她。
orange88 評論於:2011-04-08 20:07:55 [回複評論]
回複獨孤小鶩的評論:
這位姐姐你對信仰的虔誠讓我感動。但是你對一個主裏的姊妹輕率的批評有失偏頗,讓我無法認同。 我看不到這篇文章是對聖經金句的全盤否定, 我理解的是我與作者所同樣反對的,人們的斷章取義,或者缺乏了解地去片麵解說聖經原則。錯誤的(場合和方式下)使用聖經裏的教誨,無形中會造成了對他人的傷害,這是對神的不敬。
我需要你尊重我對你我共同的信仰的真誠。誰也不要拿不公正的帽子,強加給自己主裏的姊妹。我再次呼籲我們的對話,以此為止。感謝你的尊重。
獨孤小鶩 評論於:2011-04-08 16:58:34 [回複評論]
回複orange88的評論:
俺要求非基督徒?就算你我都是基督徒的話,俺也不能要求你把聖經當做一麵鏡子,你也不能要求俺與你一樣把“愛是恒久忍耐”當做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就算你咄咄逼人地一句接著一句地慷慨陳詞: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俺也隻能告訴你:聖經是俺的一麵鏡子,麵對家暴受害者,與她們同哭,同流淚,感同身受地安慰她們,盡可能地提供法律援助,這是聖經對俺的要求。
事實上,對反感基督教的非基而言,聖經什麽都不是,至多是個批判的靶子。對於不反感基督教的非基而言,把聖經做為一麵鏡子,於人於己都有好處。把聖經當做批判基督教的一隻探照燈,家暴受害者當然有這個權利,如果批判基督教能平息非基督徒的憤怒,那就批判好了,基督徒的信心在批判聲中成長。
如果你不是基督徒的話,我到很能理解你對聖經金句的反感。如果你是基督徒的話,
如果你還承認”愛是恒久忍耐“是真理的話,你就不會以”愛是恒久忍耐“為名,行批判”殺人不見血“之實,如果連”愛是恒久忍耐“都是殺人不見血的刀”,聖經還有“不是刀”的教導嗎?
orange88 評論於:2011-04-08 15:23:57 [回複評論]
回複獨孤小鶩的評論:
你要求一個非基督徒把聖經作為一麵鏡子,對照檢查自己。請問你的根據在哪裏?你作為一個基督徒,麵對部分教會裏有一些偏離聖經的錯誤行為,你的態度應當如何?你是希望那些教會去麵對自己的問題,還是要一味的反擊提出批評的人?
從你的評論中,我沒有看到你對家暴受害人的關愛。我隻能看到你對於一個作家在她的雜文中,引用了聖經經典,來批評的一些在教會裏和社會中存在的問題,而帶著的極大的不滿。你為什麽要期望一個作家能象基督徒一樣去解讀聖經?你為什麽,要咬住那些文學詞句,去猜疑人家把聖經和教會作為出氣筒?作者批評的是,人們曲解愛的意義,她反對那些對家暴受害人一味勸阻忍耐的態度。從這一點上來看,她的憤怒並不難理解。
對一個非教徒的信仰問題的探討不屬於我在此評論的主題。對於家暴受害人的關懷和幫助,也非你留言裏所關心的問題。請原諒,你對此文的回複,我將不再跟貼。 謝謝你的分享。
獨孤小鶩 評論於:2011-04-08 14:03:29 [回複評論]
回複小泥山的評論:
不用對不起,也不要以為,“言者無意聽者有心”的事情,並不少見,”愛是恒久忍耐“這句話,能讓聽者滿腹怨氣,以至於不怒吼一聲”天涯有多遠,你就滾多遠“,都不足以平息,就是”言者無意聽著有心‘的最好詮釋。
所以,我說你還是糊塗的好,太有心了,太愛琢磨了,是自尋煩惱,自己跟自己過不去。愛是恒久忍耐,忍耐猜疑,是人學會愛人愛己的必修課。
小泥山 評論於:2011-04-08 13:48:59 [回複評論]
回複獨孤小鶩的評論:
“這樣就不至發生誤會,以至於讓愛”有多遠滾多遠“。”
我以為你是說這是蜜瓜的意思,既然你說不是,那就是我誤會了,對不起。
但我還是有點糊塗,既然蜜瓜沒說,那是你的意思?還是你說,蜜瓜的文章,會讓人有這樣的誤解?““讓愛‘有多遠滾多遠’”,這樣引用,不算斷章取義吧?
獨孤小鶩 評論於:2011-04-08 13:23:09 [回複評論]
回複orange88的評論:
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我從來都是這個態度: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既然本文與聖經金句‘愛是恒久忍耐“有關,那就應該了解聖經對每一個人的意義。無論是否基督徒,無論是否信仰聖經,聖經對每一個人而言,是一麵鏡子,對照聖經檢查自己,於己是生命的成長,於人是生命的祝福,如果把聖經當做探照燈,換來的則是滿腹的怨氣,於事無補。
獨孤小鶩 評論於:2011-04-08 13:11:28 [回複評論]
回複小泥山的評論:
看清楚引號的位置,你把引號往前一挪移,意思就變成你的意思了,所以呢,把每一個標點符號都還原到本來的位置上,就不至於斷章取義鳥。
獨孤小鶩 評論於:2011-04-08 13:02:38 [回複評論]
回複小泥山的評論:
對所有的受害者我都會說: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自衛。
小泥山 評論於:2011-04-08 12:42:25 [回複評論]
回複獨孤小鶩的評論:
你說:“對待家暴當然不能隻談“愛“不談”法“,偏偏”法“這一塊不歸教會,到教會訴苦沒有錯,教會本來就是一個傾聽弱者呼籲的地方。涉及到法律的那部分,就要找有關的部門了。這樣就不至發生誤會,以至於讓愛”有多遠滾多遠“。”
前麵沒看到你說的這些話。蜜瓜有說“讓愛有多遠滾多遠”嗎?
orange88 評論於:2011-04-08 12:39:36 [回複評論]
回複獨孤小鶩的評論:
你看一下這個網址裏的“迷思與事實”這個章節。我感到你對家庭暴力的問題不大了解。受害人不是那麽簡單的去找律師打官司就一切解決問題了。我們群組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女人被經濟控製,根本沒有錢打官司。如果她再去接受要忍耐的勸說,情況隻能是越來越糟。
http://www.whcchome.org/chinese/WebArticles-TC/Default.asp?AN=126
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不取決於受害的人。施暴者是因為長期家庭教育,生長環境等因素而造成的價值觀上發生的問題。施暴者沒有反省能力。避免進一步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的選擇就是保護好自己和孩子,然後離開施暴人。麵對家暴完全不應該譴責受害的人,要給予她們信心和勇氣去離開施暴的環境。
小泥山 評論於:2011-04-08 12:36:07 [回複評論]
回複獨孤小鶩的評論:
這篇文章的重點是討論當家庭暴力已經發生,作為旁觀者應該如何去幫助和支持受害者。我不否認“如何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很重要。
我想問問你,對蜜瓜文章裏的幾個受害者,你會怎樣說?
獨孤小鶩 評論於:2011-04-08 12:21:30 [回複評論]
回複orange88的評論:
對待家暴當然不能隻談“愛“不談”法“,偏偏”法“這一塊不歸教會,到教會訴苦沒有錯,教會本來就是一個傾聽弱者呼籲的地方。涉及到法律的那部分,就要找有關的部門了。這樣就不至發生誤會,以至於讓愛”有多遠滾多遠“。
獨孤小鶩 評論於:2011-04-08 12:11:02 [回複評論]
回複小泥山的評論:
如果不是是你提出譴責這個問題,俺根本就沒往這個問題上想。所以,俺才勸你,不要思想是譴責“愛”還是譴責“滾”,有時間,多想象如何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
做為丈夫要經常反思自己是不是做到了“愛護妻子”,做為妻子也要反思自己是不是做到了”尊敬丈夫“?唯有如此才不會讓你麵對家暴不知道”應該譴責那些讓她生氣的言論,還是譴責她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