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從來都知道自己是一個自由散漫的人,好聽一點的話可以稱作悠然閑適,不客氣地就叫做懶惰。天道酬勤對我來說好像是一種永遠不可能得到的福報。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嫁給一個勤勞過小蜜蜂的丈夫,看他每天忙進忙出,吃飯用塞的,喝水用灌的,走路是一溜小跑,開車拿超速罰單,24小時要當36小時用,就重新對這四個字產生了一種擁有的渴望。
老公
老公的身世可謂曲折,有點像故事編出來的,起碼可以寫成故事而不覺平淡。(待續)
公公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好像是專門發明出來形容公公的。
公公,廣東中山邊上一小縣城人,自幼被現在的奶奶家收養,擺酒請客,昭告祖宗族人,改阮姓,遷香港。收養的原因是公公的奶奶不滿他養母三次弄瓦,做主收養一男丁以承香火。但幾年後,他養母終於產下一子。公公的收養被證明為無意義,又占據了家中長子的地位,我想會是他養母一生的心中芒刺。在他奶奶去世後,這個世界上應該就沒有真正疼愛他的人了。
在這種家庭環境成長起來的公公,心理是不健全的,個性也非常不討喜。這是一個先生雞還是先生蛋的問題。我觀察、思考了這麽多年,依然說不清是旁人的嫌棄使他變得性格令人厭惡呢,還是由於他性格令人厭惡而招人嫌棄。也許是兩者相輔相成,互為助力吧,使他的人際關係糟糕得更上一層樓。姥姥不疼舅舅不愛也就算了,他的妻子,我的婆婆對他全無感情,多年前就不在一個房間住了。他的兒子,我的老公,已經很久沒有回他家了。而他注入全部心血和金錢去愛的女兒,公開說不知該怎樣把男朋友帶回家,因為父親一定會做出令她丟臉的行為。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