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被控濫用職權、貪汙、收賄一案,不久前在山東濟南中級法院開審。薄熙來當庭翻供,矢口否認受賄指控。演戲脫出劇本,出乎許多人預料。然而,其實稍加思索就不難發現,事情的發展不僅符合薄的秉性風格,而且也完全在邏輯情理之中。
近日,又有消息傳出,說薄案將於本月22日宣判,並且有口風露出,刑期不會超過15年。同樣,稍加思索也不難發現,這個刑期也屬預料之中。
薄熙來敢於叫板現當局(其實就是叫板一哥習某),是吃定了兩條:第一,無虞死刑。因同屬高層太子黨核心內圈,“槍口向內”在圈子裏開殺戒,慢說習近平無意無心,就是他有意有心,也斷無此膽量與能耐,絕無可能擺平七翹八拱的眾兄弟夥。畢竟,薄要是服習,也就不會在重慶花果山豎大旗,自封左猴王。整出些“唱紅打黑”的大動靜,咄咄逼人。很難設想他這樣做,身旁身後沒有一幫子人。要緊的是,正是這些人,和習是平輩關係,打小一個院子裏長大,低頭不見抬頭見。要來真的“刺刀見紅”,肯定團不攏圈子,危難時刻(危機意識現在基本上已是圈內共識)指望誰?況且,殺戒易開難收,一旦開啟,循環起來,血濺己身也未為可知。所以,薄熙來深謀老算,吃定無論他態度怎樣,斷不會是成克傑第二。因翻供不配合而丟命的,隻會是那些是行走於核心內圈之外的小嘍羅,正好趁勢用來祭旗立威。
薄熙來吃定的第二條,無虞重刑。 避重就輕的“減量版”指控其實已界定了刑期的上限。所犯罪行中,不僅更為嚴重的涉嫌命案,政治竊聽,圖謀不軌,打黑中謀財害命,刑訊逼供等統統隱去不提,就是貪汙受賄指控,也縮減到區區兩千餘萬,比他看不上眼的部下王立軍還要少得多。而王立軍隻判了十五年。薄的所謂“公審”,無疑是在結果已協商內定,並為各方(包括薄本人)認可的前提下,照劇本演出。薄有兩個選擇:照劇本配合演出,或者脫出劇本臨場發揮,加入自選情節。
這兩個選擇,對薄本人而言得失如何呢?
如果按照劇本配合演出,認罪,態度好,其“得”最多是少判幾年,趨近刑期下限。那麽,這個下限是多少呢?必須指出,這個下限不是由所控罪名和他的態度所決定(盡管所控罪名會兼顧這個下限),而是由習的任期所決定。換言之,刑期不會低於十年,以確保在習的任期之內薄無搗蛋添亂的可能。等薄刑滿出來,習已完成任期並順利交班,薄縱有能耐也不可能再興風作浪。所以,態度好,其“得”有限。而其所“失”呢?認了貪腐罪,等於認栽服輸,不僅丟麵子,關鍵還剝落了“左王” 儀威和政治化妝油彩,“東山再起”幾無可能。所以,這“失”可說大也可說小。如果他再無政治企圖,安心認命,其“失”小至無足輕重。反之,如果他野心不死,還寄希望於在左風紅浪中鹹魚翻身,那麽這“名節”之“失”不可謂不大矣。
另一方麵,脫出劇本,另演一出“氣節”戲,其“失”不會太大,“導演”再氣急敗壞,也無甚奈何,最多判個趨近上限的刑期。這個上限,就是王立軍的15年。而所“得”卻甚豐:在粉絲擁呆麵前保住了“左王”威儀,保住了麵子“名節”,將個人品性,刑責上的汙點包裝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者,把自己打扮成政治迫害的受害人,為日後“平反昭雪”,“撥亂反正”埋下伏筆。
薄的性格,決定了他在法庭劇場上的選擇,這本不足怪。但事情的發展,仍有幾點值得一提。
首先,薄的選擇再清楚不過地表明了他沒有服輸。政治野心未死。在他看來,棋局尚未終盤,還打算奉陪習某人把殘局拚到底。是所謂“虎死不落威”倔強賭徒。聯係到社會上毛左勢力的囂張猖獗,薄熙來還不是一隻死老虎,那股勢力還會興風作浪。假死的老虎還有可能呼嘯山林,聚獸為王。
其次,薄隨意撕毀先前達致的認罪換輕指控協議,翻供耍賴,再次表明了他對現當局的輕蔑,不把一哥習某當回事。也反映了薄熙來功於心計,精於算計,善於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政治人格,即使在太子黨紅二代中,他在這方麵也是“出類拔萃”之輩。
再次,薄對最高權威的挑戰叫板,在他跌倒前,遠較中共曆史上的多次所謂“路線鬥爭”更公開更明顯;在他跌到後,遠較許多被打倒的“反黨分子”更桀驁不馴;至到最後還對當局妥協折中的善後安排玩小動作,整花樣。以中共傳統,此種行為必被嚴懲不貸。但反觀習當局對薄的處理,卻頗費躊躇,權衡再三,顧慮多多。蓋其原因,是因為薄習在政治上的高度同質性所決定,他們享有,並爭奪的,是基本相同,多有重疊的政治資源(包括毛左勢力)。換言之,薄習的矛盾,不是“你死我活”的“敵我”矛盾,而是太子黨紅二代內部“你委屈,我出頭”的矛盾,像文革初期兩個不同派別的“自來紅”組織之間的矛盾。要是在他們之上有一個共同的權威,早就實現“革命大聯合”了。而現在,缺的就是這種權威,就隻好“摸著石頭過河”,自己試著解決擺平。所以,下手不能太重。而這,也恰恰是薄熙來可以不服的本錢。
201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