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
發生在新疆的嚴重事件,盡管目前真相仍不清晰。但情形之慘烈,生命損失之重大,舉世震撼!令人悲哀,也發人深思。
由於當局一方麵綿密地封鎖控製相關信息,另一方麵選擇性地釋出並刻意渲染部分信息,外界所獲資訊嚴重不對稱。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同胞們一應仔細關注此事,持續追蹤事件的全部真相。二要保持清醒冷靜和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
遇到重大事件,在資訊開放的法製社會,公民天經地義要認真探尋事實真相,獨立多元的媒體也責無旁貸地對真相窮追不舍,滿足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正是這種民眾和媒體的雙重監督反過來才保證和維護了政府的公信力。而政府執法的公開,公信和公平是正義得以維護的關鍵。可以說,民眾獲知真相的難易直接反映了社會正義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反映了該社會的政治文明程度。一個國家是否真正現代化,是否真正受世人尊敬,不在外匯存底有多少,也不在GDP有多高。而在於她如何麵對真相,在於其政府是否有公信力,在於她的民眾是否有追尋事實真相的意識和能力。如果一國民眾雖具虛高的道德正義感,但卻習慣於回避和拒絕真相,任由真相被扭曲閹割,輕易地就隨風起舞,感情用事,那麽正義和誠信在這個社會必然是缺損的,隻能說這個國家離現代政治文明還相去甚遠。
因此,關注這一事件首先要關注事實真相,因為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可言。我們決不容許忽略事實判斷,而任由價值判斷來取代事實判斷。
2.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事實真相
真金不怕火煉,真相不懼眾言。言論自由的切實保障和獨立多元媒體的實際存在,是真相的守護神。守護神若遭綁架,真相必被劫持。
此次新疆事件,真相的守護神在哪兒?
當局在第一時間,切斷了相關地區的互聯網和手機通信。這種做法,已是當局處理所謂"突發事件"的標準程序。值得指出的是,政府這一作法明顯是踐踏憲法和濫用權力。人民的通訊自由受憲法保護,政府無權隨意剝奪。難道手機互聯網隻是在處處"鸚歌燕舞"時給小民發"紅色短語"用的?一當發生關乎民眾切身利益,"主人翁"理應監督關注的事件,通訊自由就可以被任意剝奪?中國政府完全掌有電視,電台,報紙等強大的公共媒體,切斷互聯網手機的所有理由不過是強詞奪理,隻能解釋為政府需要不受製約的行事環境,可以為所欲為而無須顧忌輿論。再從用戶權益的角度講,切斷互聯網和手機的作法也是對用戶權益地野蠻侵犯。"突發事件"中,廣大用戶最需要聯係親人,問報平安。但這種作法尚沒受到應有的質疑和法律上的挑戰,道盡了眼下的民弱官強,權大法衰的現實。
再看獨立媒體,大陸境內不存在,自不必多言。應對境外媒體,當局也發展出一套辦法:無論事件有多"突發",境外媒體在關鍵時刻以前總被幹淨清除,"話語權"由"喉舌"獨家搶奪。同時,再動用一切力量圍追堵截來自民間的現場圖象資料,防止其流入網媒和國際。掐斷第一手信息資料源,讓國際媒體處於信息資料饑餓狀態。再揪住國際媒體在"饑不擇食"狀況下的可能甚或可疑(不排除故意陷構)疏失展開圍攻,詆毀獨立媒體信譽。在局勢得到控製後,再選擇安排外媒在嚴格限製的條件下,對精心挑選的場所和對象組織報道采訪。讓自由媒體進行不自由報道。
在言論自由和獨立媒體被封殺的情況下,質疑政府行為,追尋被劫持真相,應該是現代公民意識的第一本能反應。人們不禁要問,既然這麽使勁地封殺言論和媒體,政府宣布的"真相"究竟有什麽貓膩?
3.有知情權才沒有"不明真相"的民眾
每遇有重大事件,當局的慣常說法就是由"不明真相"的民眾受少數壞人挑唆所為。
少數人能一再地挑唆成功,不正好說明了黨嚴密掌控的輿論工具無效無能嗎?讓輿論透明一點行不行?
動不動就有成千上萬的"不明真相"民眾,不正好說明了老百姓的知情權沒有落實,是被誰給剝奪了?總不會是境外敵對分子吧?把知情權還給老百姓成不成?
政府如要招標上馬個工程,現在的老百姓都知道要求有透明度,不能黑箱操作。事關乎國家穩定,民族團結的大事,事關乎數百人生死的嚴重事件,就可以這麽不明不白,黑箱操作搞定了?老百姓反到不能有知情權了?主人翁不是這麽個當法吧?
打個比方說吧:主人請(姑且不論是否是主動請)了仆人來管家,平時的油鹽醬醋流水帳,不讓主人過目也就罷了。今兒個在仆人的管理下主人家裏出了大命案,死者都是主人家庭成員。主人總該問個詳情吧?如果該仆人說:皆因鄰家挑唆,親戚鬧分家所致。主人總得調查對質吧?要是仆人顯然也抄了家夥動過武,然後又嚴封眾人之口,既不許親戚對質,也不讓鄰裏見證,還告訴主人說一切依本仆所說為準。那麽,這仆人是不是也太霸道了點?是不是還欠主人個說法?
新疆7。5事件上政府無疑欠老百姓個說法。
請實事求是地告訴老百姓:最初維族群眾的遊行抗議是否和平?遊行抗議的訴求是要求獨立還是要求公正處理韶關事件?有關方麵是如何處置的,具體過程怎樣?有沒有開槍射殺示威者?維族人襲擊漢人是否是在開槍射殺示威者之後?維族死難者中有多少死於槍擊?雙方確切的死難人數是多少,等等。傷亡能否由國際紅十字會查證核實?事實能否由人大,政協展開獨立調查並邀請公正媒體和民間人士參與?
新疆7。5事件的所謂"定性"不是三五人關上門,把調子猛升上去就能"定"得下來的。經得起曆史檢驗,能夠被國內民眾和國際社會接受的結論,必須是在公開,獨立,有公信的調查之後。
在一切重大事件上,人民的知情權必須得到保障。主人翁"不明真相",必定是惡仆欺主。
4. 暴政最有可能製造暴亂
稍一回顧,人們不難發現,中國過去二十多年來一直是一個"暴亂"頻發,"打砸搶"盛行的國度。隻要事涉公民集體權益和政治訴求,不論是哪個民族在什麽地方,中國老百姓就沒有和平示威請願的先例。一次都沒有。不管是在北京,拉薩,萬州,還是在翁安,石首,烏魯木齊,民眾一有公共訴求,就是"打砸搶",就搞"暴亂"。換言之,中國民眾和平示威請願的概率是零,而暴亂的概率是百分之百。
人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中國各族民眾都暴捩乖張,凶悍蠻橫,特別殘暴,根本不屑於利用憲法所賦予的權利,理性和平地表達訴求?還是政府根本就不給民眾任何和平表達的空間,一遇有遊行示威,政府就"暴平",就濫用國家機器鎮壓,把它生生"做"成"暴亂",以便把真實民意的公開表達扼殺在"萌芽狀態"?
勿庸諱言,中國的現實是政府權大無邊,根本不受憲法,媒體的製約,百姓大眾更是處於"人為刀趄,我為魚肉",任人擺布的境地。人民對政府權力,尤其是對政府使用國家暴力的權力,不僅缺乏監督製衡的機製和力量,而且在觀念上也基本上是集體缺意識。無形中沿襲著專製社會裏臣民對官府無限殺人權的默認,甚至崇拜。而缺乏民主社會的公民對政府濫權施暴的高度戒備心和監督意識。對把持國家機器,握有生殺予奪權力的政府官員濫用國家暴力的可能性缺乏足夠的監督;對官員為壓製對具體政策或施政的不滿而殺人"維穩"的可能性,缺乏應有的警覺。
其實,一個握有一切行政資源,不受製約的權力,是最有條件製造暴亂的。獨裁政府把民眾的抗議示威做成"暴亂",是維持獨裁統治的"揚長避短"之絕招。將集團利益置於國家民族利益之上,死死抱住權力不鬆手,以握有的國家暴力實施鎮壓是他們的長項。而與民眾對話,回應合理訴求(如實施政治改革,落實民族自治等)就是他們所不願麵對的短處。如果獨裁統治的日益不得人心而又拒絕任何妥協讓步,它總會製造出越來越多的"暴亂"。
這就解釋了為什麽和平遊行示威,這憲法賦予公民的政治表達形式,任何現代國家都能容忍,惟獨中國政府不容忍;濫用暴力鎮壓遊行抗議,世界各民主國家都不能容忍,惟獨中國老百姓還不得不容忍。
5. 維護少數民族的權益也是維護漢族自身的權益
應該指出,在最近一係列比較單純的官民衝突事件中,民間對政府濫權的警惕和監督意識顯示了覺醒跡象。比較典型的如楊佳,鄧玉嬌事件,民間輿論展現了質疑強權,追尋真相的精神(並不意味讚同以暴易暴的抗爭手段)。但在重大問題上,在事涉公眾基本權利(包括政治權利和民族權益)的事件上,這種質疑政府權力,監督政府作為,追尋事實真相的覺醒非常有限。特別是一遇有人拿國家民族的概念來忽悠,立馬就找不到北。隻要事件發生在少數民族地區,民間輿論很容易一麵倒,對政府的宣傳照單全收。隻要晃一下"分裂主義","西方敵對勢力"的紅布條,民意就可以象紅了眼的鬥牛般齊刷刷地朝一個方向橫衝直闖。似乎根本就毋須懷疑政府有濫權施暴的可能,根本就不去質疑政府隻許它講,不許別人開口的一麵之詞。
不妨稍作換位思考:難道貪官汙吏隻出在內地,少數民族地區的父母官都是天使?難道隻有內地民眾需要維權?少數民族就隻是鬧"分裂"?有沒有可能,在邊遠地區,封疆大吏更有恃無恐,更不顧及當地原住民的利益和民意,惡政強行,魚肉一方?有沒有可能,極左思潮和錯誤政策對少數民族造成的傷害更大更深,且遠沒得到反思糾正,積怨既深且久?有沒有可能,一但少數民族也要討個說法,對少數民族的示威更可有能大開殺戒?在邊遠地區把不滿抗議做成"暴亂"更容易,更方便?更有可能罩得住,擺得平?
麵對同一個不受製約的專製強權,中國各族人民同處於基本政治權力被剝奪貽盡的狀態。要維護任何一部分民眾的基本權力必有賴於其它部分民眾的基本權力得到保護和承認。漢族同胞作為中國公民的主體多數,有責無旁貸的義務幫助維護少數民族的權益。非如此,既不足以增強民族認同,凝聚向心力,也不足以建立公正社會所賴以維係的公理正義準則和對權力的監督製約機製。換言之,隻有當中國各少數民族的權力得到切實的維護和尊重,漢族民眾的根本利益才有真正的保障。而慫恿不受製約權力的後果,隻能是被更加肆意的權力反噬。試設想,假如"暴亂"發生在拉薩或烏魯木齊,就不去質疑和追尋真相,那麽,就有可能慣壞了一幫封疆大吏,道台大人。他們遇事就敢動手,動輒就敢動用國家機器"維穩"。從而誘惑官員更有可能在東北,在四川在廣東或其它任何地方以鐵腕製造"暴亂"。無形中鼓勵了動手位子就坐得穩,手段硬才上得去的官場潛規則,事實上默許了"槍杆子裏麵出政權"的血腥政治劣文化的延續。
一個民族怎樣與境內的弱小民族相處,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她在國際上與鄰國遠邦相處的心態和作為。在中華民族艱難的現代化道路上,民族主義還是一道該邁尚未邁過去的坎。維權爭民主的民間抗爭還有待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地不分東西南北,皆有探尋真相主持正義之責;人不分漢維藏回,皆有維護自身權利監督政府之權。
6. 濫打"反恐"牌的危險
遺憾的是,中國現當局顯然正采取嚴厲鎮壓的鐵腕政策,以不受輿論監督和法律製約的國家暴力來處理民族間利益糾紛和曆史遺留問題。同時千方百計地試圖將少數民族的不滿抗議和國際恐怖主義掛上鉤,借"反恐"之名實施高壓手段,搭乘國際社會"反恐"便車,為其鐵腕政策"正名"。這種貌似高明的做法,實則眙害無窮。
當局拿不出任何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發生在拉薩或烏魯木齊的事件和國際公認的恐怖主義沾得上邊。這次新疆7。5事件中的確出現了雙方針對無辜平民的血腥暴力。但非理性暴力不等於恐怖主義,就正如楊佳的個人行為或者發生在翁安,石首的群體過激行為不屬於恐怖主義一樣。我們譴責一切針對無辜平民的血腥暴力,就更應該找出產生這些暴力的原因,從而加以防止消除。假如有人以為,封鎖住信息,挑幾個血腥鏡頭放一放,就可以堵住國際社會悠悠之口;自說自話地把對方打實釘牢為"恐怖份子",就可以放開了手腳鎮壓,那麽他也太輕看了國際社會和人類道義的力量,簡直是在拿中國的國家形象和信譽開玩笑。殷鑒不遠。當年老百姓在電視上隻看到戒嚴部隊遇難軍人暴屍的鏡頭,盡管也會困惑一時(記得六四後從北京回家鄉,有人問我"北京人怎麽這麽狠?"),可現如今,是誰在膽顫心驚地扛著六四的包袱,生怕真相在民間擴散?縱然今天國際社會一時也可能因無據而無奈無言,難道真相能永遠捂住?如果說六四"平暴"使得共產黨在中國老百姓心中徹底失去了道義合法性;那麽,眼下的借"反恐"濫用國家暴力對付少數族裔,極有可能讓中國政府在世界人民心中失去起碼的信譽和尊重。這對經濟快速增長,渴望在世界舞台上發揮更大作用的中國來講,是不可估量的損失。
再則,弄假可能成真,舞刀可能傷身。嚴厲的暴力鎮壓,有可能激起暴力的反彈。絕望是催生恐怖主義的溫床。其實,這次新疆事件之嚴重慘烈,應該足以引起當政者警醒:情形離絕望已相去無幾!再加碼嚴打,很可能打出真的恐怖活動。"凡事勿絕,絕則錯。"林彪講的不錯。那種自恃國家暴力強大無比,不怕誰搞恐怖活動,正好可以放手鎮壓,"殺它個五十年不出XXX"的思維,以及"有動向就可以打死"之類的做法大錯特錯。如果真有恐怖活動興起,中國人口密度這麽大,基礎設施也還薄弱,當官的高牆深院,警衛森嚴,吃虧的還是老百姓。仇恨可以在一夜之間形成,幾代人之間都難以消除。恐怖活動的直接代價和間接代價,難以量估。
避免事情朝非理性的方向發展,當政者和民間都有責任。作為當政者,一定要擯棄恃強逞狠,放手打"反恐"牌的想法。處理民族間糾紛,一定要超然公正,公開透明,漢維族的施暴者,一定要同罪同刑。千萬不能強化敵人意識,散播仇恨。民間一定要主持正義,監督政府,關切真相,拒絕謊言,拒絕仇恨。在強烈譴責任何針對無辜平民的血腥暴力,譴責非理性的以暴製暴的同時,也必須同樣強烈譴責促成暴力的不公正環境,還必須對危害性更大的國家暴力予以警惕,對國家暴力的濫用予以更強烈的譴責。
7. 請和平對待公民崛起
中國領導人在不同場合,多次向世界承諾要和平崛起。世界對中國政府也一樣會是要聽其言而觀其行。
承諾在國際上和平崛起,也就是承諾以和平對話協商的方式解決與外部的分歧和協調利益。如果作如是承諾的政府,在對待內部分歧和協調內部利益時,動輒"暴平",動輒以血腥的暴力手段來解決問題,將如何取信與人?如何打消別人的顧慮?
天安門"平暴",台灣同胞難免要想,幸虧我們還沒有和它統一。拉薩"平暴",外蒙的老百姓也許會想,幸虧我們已不是它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烏魯木齊又"平暴",土耳其和其它國家的民眾或許要想幸虧它還不是世界的大哥大。不是說外交是內政的延伸麽,這麽"平"來"平"去的"平"多了,人家難免要想中國真要再強大些,會不會延伸著就"平"到我家門口?這些年中國的經濟和實力增長了,我們聽慣了什麽"投射影響力"呀,"展現軟實力"之類的錦囊宏論。怎麽就沒人指出:當今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秉持民主法製的價值觀,尊重和保障人民和平政治表達的權利,禁止國家對人民施暴。中國政府一次次"平暴"已經投射了足夠多的影響力,隻是除了在北朝鮮,伊朗個別國家外,這種影響力完全是負麵的。
要投射正麵的影響力,要在世界真正和平崛起,中國政府必須向自己的人民作聲承諾:和平對待公民力量的崛起。伴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國老百姓的維權呼聲高漲,權利意識逐漸覺醒。當局必然要麵對越來越多的民間權益抗爭和政治訴求,當然也包括少數民族要求落實自治的訴求。如果中國共產黨和政府真正想要"與時懼進",就必須要學會理性文明,務實平和地應對這些訴求。放棄"你死我活"的專政思維,放棄那種老子拳頭硬為老大,毫不妥協半步不讓的霸道作法。不要穿新鞋走老路,再用"維穩","反分裂"的新教義來重複"階級鬥爭"悲劇,掀起一輪又一輪的血雨腥風,製造一個又一個的冤案慘劇。決不能再以類似當年殺"地富反壞右"的人為仇恨來"打擊""分裂份子"。要學會麵對並承認不同階層,團體和族群的特殊性和合法利益。應該承認他們所認同的代言人,尊重他們支持的代表和所擁戴領袖,謀求展開協商對話,化解矛盾,營造共贏。要避免死打硬壓,抹黑謾罵的老套路,那樣隻能激化矛盾,更進一步疏離人心。要接受並學習適應民眾的和平街頭抗爭。"處理街頭抗爭,以不流血為原則(蔣經國語)"。這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希望共產黨能向三十多年前的國民黨看齊,向蔣經國學習。不為蒼生黎民著想,也得為自身的前途掂量--曆史和人民還會給你們多少次隻"平反"冤案而不追究罪責的機會?
有人宣稱二十一世紀屬於中國。那麽,中國怎能自外於二十一世紀基本的政治文明準則:權力要製約分享,利益要妥協協商,異議要寬容對話。讓今天的當政者明白這些道理,又怎麽竟比讓當年老佛爺明白英夷的兵艦是鐵甲還要艱難?
隻有當中國政府對內和平對待公民社會的崛起,和平對待各族老百姓的崛起,中國才會對外在世界上真正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