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清水秀

我隨便貼貼,你隨便看看----抄自《人間指南》報頭
正文

幸福深處

(2008-06-17 23:27:50) 下一個
節選 by 宋丹丹
http://www.backchina.com/newspage/2008/06/18/159614.shtml

         不記得是誰說過:“你不能既擁有青春又擁有青春的知識。”這句話隻有當我進入中年的時候才明白它多麽深刻。

   19歲那年,我初戀了。那時候剛恢複高考沒兩年,許多已經不是學生的青年走回中學校門,和我們這些應屆生一起複習高考。有一天下雨,我到教室門口才回身合上手裏的雨傘。就在轉身的那一瞬間,我看見靠窗子那排的倒數第二個座位上有一個陌生人。我沒再抬頭,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就是袁鋼,我的第一個男朋友,一個身高1.84米、挺英俊的轉業軍人,我們學校已經去美國探親的語文孫老師的兒子。現在回想起來,我是第一眼就愛上他了,因為他長得比我們班任何一個同學都高大一圈兒。從那一眼開始,我的學習一落千丈,從班裏的前5名,一直到高考落榜。

   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在第二天。教室門口一個陌生的女孩問我:“袁鋼在嗎?”

   我說:“誰是袁鋼?”
  


  1991年宋丹丹和英達在《愛你沒商量》裏

   “你們班新來的,孫老師的兒子。你能幫我把他叫出來嗎?”那女孩很有禮貌。

   “行!”我轉身回教室向他走去。

   我知道我的臉紅了。我那時候特別愛臉紅。我的心“撲嗵嗵”地跳著。

   那天下午,上帝給了我一個機遇,讓我有借口向他發出信號。

   課間我到樓下上廁所。樓道很黑,剛下一個台階,我就看到他往上走來。就在他與我擦身而過的一刹那,我腳下一滑,朝樓下摔去。

   “哎!”他大叫一聲,一把抓住我的衣袖。

   “刺啦”一聲,我掉了3個扣子,但我站住了。我的右胳膊被他抓著,左手本能地迅速抓住衣襟。

   “小心點!”他看著我,那一眼看得很長。我忘了我是否道了謝,反正我沒上廁所,因為我必須得向同學借別針,我的衣服不能遮體了。

   就在那天下午,我給他寫了個字條,本能地使用了前人總結出的戀愛法則:我將離去法。

   “我恨你。因為你‘救’了我。我必須轉學了,因為我什麽都學不進去!”

   這張字條很奏效,一個小時後我接到了一封長達3頁的信,流暢而清秀的連筆字。信上他告訴我應該好好讀書,但在結尾卻約我當天傍晚在北海公園見麵。

   我放學回家先換上了我認為最漂亮的衣服,但我卻無法去掉天天掛在我臉蛋兒上的兩疙瘩紅。十八九的年齡,女孩子發育得結實豐滿,兩疙瘩紅又熱又硬。我恨我自己,我羨慕死瘦弱的皮膚蒼白的同學了。

   我們在北海散步聊天,談的大概都是些無聊的事情,因為我現在什麽都不記得了。但在準備回家的路上,北海公園後門的河邊,他吻了我的臉。

   毫不奇怪地我高考落榜了,他考上了北京大學法律係。我一直以為自己會和他結婚,因為在與他相處的那些年裏,大街上走著的和我周圍的男孩子都不值得我一看!

   與初戀情人結婚在現代社會所占的比例極小。命裏注定我們不能做夫妻。
  


  1983年的一天,我和他父母坐在一起吃飯。我們已經相愛了5年,這5年中他大哥、姐姐和二哥相繼到美國去了。我從未想過他會走,因為他從未對我說過。我們那天依舊吃著他爸爸做的一大鍋土豆燉牛肉。記得他爸爸常常會在肉裏麵放幾個雞蛋。雞蛋在肉鍋裏燉久了,味道特別豐富。我們可以一人分到一個,吃得熱火朝天。在我把雞蛋剛剛放進嘴裏沒咬的時候,他媽媽說:“小鋼,明天用你剛辦的護照去友誼商店買瓶色拉油吧。”

  那時候北京最高級的商店就是友誼商店,隻許外賓進,而中國人持護照才許進。街上的商店裏還沒有進口商品,中國還不生產色拉油。無法想象我那口雞蛋是怎樣咽下的。我隻記得不聽話的淚水撲簌簌流下來。我沒說話,離開座位到別的房間去了。

  那一天我才突然明白,他從來沒把我們的命運看成是在一起的,他從未想和我一起走人生的道路。於是,我決定分手。我知道不能猶豫,我要他看到我多麽堅強,因為我覺得我受了“騙”。那時候出國太難了,去美國就意味著泥牛入海。

  我腦子裏一直幻想著他將來回國時的情景。當然應該是老年,白發蒼蒼,無論什麽季節都應該穿西裝,衣錦還鄉走在北京雜亂的胡同裏,摘下金絲眼鏡找門牌號碼,問有沒有個叫“宋丹丹”的老太太,原先住在這院。當然,我應該已經是滿臉皺紋,梳著髻,牙齒一個都沒了,坐在路邊曬著太陽。我們應該對視很久,彼此尋找著熟悉的痕跡,空氣裏應該飄著電影《第二次握手》的主旋律……

  我給他寫了絕交信,告訴他我不能再見他了。他曾說過我心狠,他也為我哭過。

  


  與我的想象完全不同。他1994年回來了,那時候我已經是一個“名演員”。有一天在中央台做節目,我遇到了我倆共同的朋友孫淳,他告訴了我袁鋼的電話號碼。

  我們約在中國大飯店的咖啡廳見麵,老遠見他晃晃悠悠走過來,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回初戀的感覺。我們像朋友一樣聊天,談論彼此的情況,時不時地哈哈大笑。我們心裏明白,時間已經把一切都送走了。

  無論你經曆了多麽美麗的情感,雖然你也許認為“這次太不同了!”“肯定永遠不會分開了,因為我會活不下去。”……隻有你到了中年,或許到了晚年,才明白時間是多麽殘酷的東西,它把曾讓你心碎讓你失眠、讓你堅定不移地確信永不更改的生活變成一個個夢,似真似幻,遙遠而模糊,而人永遠生活在今天,今天才是現實。

  對任何人,我都不曾透露過那段往事的印記,因為我答應他絕口不提。

  結束了初戀以後,我為了擺脫陰影,很快和另外一個認識了很久的男孩走到一起,戀愛3個月後閃電結婚。那年我24歲。

  這段婚姻隻維持了一年,我們就分手了。辦完離婚手續我們一起看了場電影,吃了頓飯。在飯桌上他很認真地對我說:“丹丹,我跟你結過婚,娶過你做我的老婆,已經很幸福了。但是有一件事你要答應我。”

  “什麽?”我看著他。

  “將來如果你有名了,在任何場合、任何情況下,都永遠別提我的名字。”

  二十多年過去,我一直履行著承諾。直到今天,我不想再守口如瓶。因為我尊重他,尊重那段短暫的曆史。並且我相信假如我們還能重逢,他也將不再執守年輕時的意願。

  


  那一年我們甜蜜得發膩。每天晚上,如果我先到家,沒看見他,就沿著他回家的路去迎他。反之他也會去迎我。絲毫不覺累,更一點兒不嫌麻煩,隻要能早一分鍾看見對方,有更多的時間在一起。

  他很憨厚。在他心裏我聰明絕頂。

  那年他在讀夜大,一天早上臨上班前,他驚呼一聲:“喲,壞了!下午語文課老師讓交一篇作文,我忘寫了!”

  我覺得他太大驚小怪,“什麽題目?我在家幫你寫一篇,你拿去交差不就行了?”

  他告訴我題目叫做《秋天》,於是整個上午,我把自己關在屋裏奮筆疾書。我一直感謝爸爸把文學修養遺傳給了我,這類文章我向來駕輕就熟。

  中午,我急急忙忙把寫好的作文拿給他,他一邊吃飯一邊心不在焉地謄抄下來。

  等到第二周的這一天,他們的語文老師——一位北大中文係教授在課堂上點評作文。

  “在我們班上,有一位同學的作文達到了可以發表的水平。他寫的是自己在秋天裏懷念一位老師……”

  老師講了很多文章中可圈可點的細節,他卻一臉茫然,心想這是丹丹寫的那一篇嗎?

  “我在北大教過這麽多學生,還沒有人寫出這麽好的文章。我給他打了96分。”

  等到作文發下來,他看到稿紙右上角果然寫著一個鮮紅的“96”,先是一陣狂喜,很快就又發起愁來,愁的是既然老師對他如此印象深刻,將來的作文他是沒法自己寫了。

  後來我把這篇文章寄給了《北京晚報》,真的發表了。我用了一個筆名叫做“小舟”。一來“舟”裏包含著一個“丹”字,二來“舟”與他的姓氏“周”同音。那時候做任何事都一定要留兩個人的痕跡在一起。

  後來我們之所以分手,大概是因為再沒有更多的緣分讓我們繼續共度更長的時光。現在想來每戀愛一次就建立一次婚姻並不太明智,但在那個年代、那個年紀,我能作出的選擇無外乎此。因為我想有一個自己的家,自己的床,自己的桌子,我想白天黑夜都和心愛的人在一起,不被打擾,無需躲藏,不必為了幾天一次的見麵倉惶等待。

  分手以後他便消失了。各種機緣巧合讓我遇見小學同學,遇見兒時鄰居,遇見聚會時偶然相識的朋友,甚至胡同口賣冰棍的大嫂,唯獨沒能再遇見他。

  不知他將如何回憶我,帶著笑或是很沉默。

  


  離婚後一年多,我遇見了英達。在我的三次婚姻中,英達這一段總好像不可觸碰。然而既要寫我所經曆的過往,與他共同走過的10年便無法回避。他比我大49天,我們27歲相愛,37歲分手,共同度過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光陰,從浪漫無憂的青年走到心事重重的中年。

  分手時我曾經試圖出一本書紀念那段旅程,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如願。今天,當我同意了出版社的約稿,便又將那些塵封近10年的手稿找了出來。

  重溫以後我驚訝無比:時間是一種多麽可怕的東西!太多的往事,太多的心情,我已經忘得幹幹淨淨。假如當初沒有記錄下來,那段婚姻在記憶中將隻餘一個起點和一個終點。所以我慶幸我寫過並留下了這些文字。

  但麵對這真實得讓人有些“難以接受”的曆史,我又猶豫了。無論初戀,還是第一次不為人知的婚姻,想來我已十分淡然。而與英達共同生活的這一段卻因當時正沉浸其中,色彩顯得格外濃烈。如今我們已朝著不同的方向走出太遠,再沒有任何重合的足跡,翻回舊的一頁是否仍有必要?是否會打擾別人的生活?更何況,即使一起走過的日子,他的記憶和我的記憶又能完全一樣嗎?

  我不知道我應該僅僅留下那些故事,淡然地敘述,篩去彼時心情,還是應該保留既然已經保留下來的一切。我不知道應該將它們留給自己看,讓自己記住曾經走過那樣一段路,那麽溫馨那麽動感情,還是應該說給別人聽,告訴別人現在我早已不疼了,不在乎了。

  最後我決定尊重曆史,將逝去的那一段複原。所以現在的有關英達的文字大部分仍是出自10年前的我之手。

  當然,在我們各自度過了又一個10年後回頭看,37歲還是太年輕,那時的心境極端而熱烈,紅太紅,黑太黑。於是隻有到了一切都已平靜的今天再去回首那段往事,冷靜地,客觀地,泰然地,看到的才是它本來的麵目——沒有是非對錯,沒有其他可能,海可枯石可爛,抑或新人笑舊人哭,其實不過是一個“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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