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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偉大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結束了,屬於殘疾人的殘奧會接著開了。IPC雖然和IOC隻差一個字母,但是,我覺得IPC用競技體育的方式來讓殘疾人走向這個平台不僅僅是 not thick road, 還有點 not three not four, 甚至是有一些 not human road.
奧運會咱暫且不說好與不好,問題是殘疾人禁得住折騰嗎?所謂殘疾人,就是有生理缺陷人的群體。平時生活、走路我們都得讓著點兒,怕把他們給磕了碰了摔了的,停車有專門的殘疾人停車位,公共汽車地鐵裏有專門為殘疾人設置的座位,便道上還有專門為殘疾人提供的路線、電梯裏也有專門為殘疾人提供的按鈕和通道。可是,IPC在奧運會後麵搞了個殘奧會,把本來就應該被照顧的殘疾人折騰到運動場上還給他們搞幾十個大項幾百個小項讓他們勇攀高峰表現自我和體現他媽的勞什子奧林匹克精神。
我一直認為,殘疾人是應該被照顧的。既然他們的身體沒有得到上帝的眷顧那麽我們大家就努力照顧一下殘疾人吧。給他們坐輪椅,扶他們上樓梯,給他們在生活中提供各種各樣的方便,讓他們的生活和我們正常人一樣。我也同意在這個地球上舉行殘奧會但是殘奧會的比賽項目不應該是田徑遊泳球類摔跤等等。殘疾人應該比一比藝術、音樂、歌唱、書法、雕塑、繪畫等不摧殘已經有缺陷了的身體上的項目。如果說要有中國特色那就讓他們表演書法、繪畫、二胡、揚琴哪怕是抖空竹放風箏都成。讓殘缺的肢體去參加競技體育實在是對殘疾人的摧殘。勇攀高峰表現自己是不錯的但是人類不應該用殘酷的方法來是殘疾人進行那樣極限的運動。
讓腦殘腦癱的殘疾人去參加短跑項目,讓殘缺的肢體在水裏掙紮,讓盲人去參加摔跤柔道那真是一種殘酷。如果殘疾人本人樂意那我們到沒說的,可是,用金牌銀牌來刺激的欲望表達在殘疾人身上就有點不人道了。
在美國的英文裏的殘疾人是: Physically challenged individual, 人家已經在身體上有了 challenge, 你還要再讓他們到競技場上 challenge,那不是雪上加霜嗎?我個人認為:那是相當的不妥。
強烈建議給殘疾人更多的關愛,更多的方便和更多的照顧而不是讓他們挑戰自己的生理極限。希望殘奧會取締目前對殘疾人有害無益的比賽項目而增加藝術、音樂、歌唱、書法、雕塑、繪畫等比賽項目。
咱也歇歇吧,殘疾人兄弟姐妹。
阿嚏!
《版權殘疾所有,翻印奧運要究》
有意義有意義,您說的都對!
斷腿就是少了一截骨頭而已。多了那截骨頭的毫無疑問應該幫助前者,但是如果感情過於豐富,總覺得人家可憐,實際難保對其不是一種傷害。另外,摘了假肢以後的鮮血淋漓,至少比拳擊手們明晃晃的鮮血淋漓,要有意義吧。
嗯哪,我的心太軟。。。。
遊泳比賽就更談不上殘酷了。所有進入決賽的運動員無不遊出異常標準的流線,不仔細看幾乎不能察覺他們身體有殘疾,速度是我們多數人望塵莫及的。
5000米輪車比賽就像下麵一位所說,很勵誌,但不覺得殘酷。因為他們坐在輪車上,由於是三輪所以沒有平衡問題,隻需要用手控製輪子,比賽很公平,即使健全人上去也沒有優勢。這樣讓這些殘疾人避免劣勢,發揮優勢,公平競爭
唉,我總錯!這次又錯了。不過想想,我很少對!哈哈
你錯了,不僅看過,還經常看,印象最深的是前兩天的5000米的三輪車賽,我相信看了這樣的比賽會讓正常人都會感歎這些殘疾人的意誌有多堅強。
唉,隻能說你沒有看過殘奧會。。。。。。
老大,您沒有見過那些殘疾短跑運動員衝線之後,摘了假肢以後鮮血淋漓的斷腿吧?
想當然可以,但是,親臨其境就不能忍受了。
一些後天殘疾的人可能原來就是運動員,傷勢恢複後還想繼續事業,就轉戰殘奧會,也不錯。雖然看身體殘疾的運動員在水裏掙紮不賞心悅目,但是人家估計比一般沒專業訓練過的遊泳愛好者還遊得快呢。也算是對大眾的一種鼓勵。
我想殘奧會金牌的商業價值還是比奧運會低多了,估計想去參賽的是真的喜歡運動,要麽就是沒有更好的渠道展現自己的能力了。給人家提供一個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