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始敬終

唉,吹噓自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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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時尚之四:我特慢 (圖)

(2010-08-14 06:14:23) 下一個

俺爸爸媽媽和爸爸媽媽的爸爸媽媽不是大學老師就是科研人員我家裏也能夠算做個書香門第了作為書香門第的傳人那筆是自然少不得的。好筆也少不得!

文房四寶咱就不說了那狼毫羊毫狐狸豪咱用的多了楷書隸書行書草書咱也寫過雖然比不得王羲之黃山穀但是比克林頓奧巴馬可強多了。

我最早的名筆是100號英雄筆。我掙一個月五十塊錢人民幣的時候那筆就十七塊錢一支。那筆一拿出來文人的眼睛都發亮呀!

後來,知道了國外有派克筆,是名牌。後來又知道了Cross 也是名筆,到後來,忙特不攔客在中國名聲大振,擁有一支萬寶龍的筆那可是大款的標誌呀!

遺憾的是,我隻有100號英雄筆,其他的沒有!

1999年9月9日上午9點9分,我在九龍同一位來自澳大利亞袋鼠之國的老九會晤。人家澳洲老九拿出一隻小盒子:“顧得帶,埋特,This is for you。”接著很小心地遞給我。我結果來一看:Waterman !  這是什麽東東?有禮不怕輕咱先收著。

回去才知道,Waterman也是一牌子!

其實,咱一個文人什麽筆都有萬寶龍我特慢忙特格拉怕維爾永鋒奧羅拉輪著用但是我總是丟三落四的好筆全找不到能使喚的筆也就是一塊錢十隻的那種便宜貨!看來,我這時尚都是被逼的自己想時尚都時尚不好。

後來知道了,人家名牌的筆不叫筆,人家叫 Writing Instrument.. 不過現在碼字兒都用鍵盤了那如愛停陰私處燜特除了簽字也就用處不大了不知道誰家率先將自己的品牌改成Signature Instrument ?!

《版權絕對沒有,翻印傻瓜去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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