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餘飯後一起聊聊

我是話癆。不說話會憋出毛病,所以要找個地方跟願意說話的朋友聊聊,也是把自己的胡言亂語存起來,留待老年癡呆時喚醒記憶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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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們什麽叫“所托非人”(六)

(2006-11-22 10:28:55) 下一個
女兒在營地的兩個星期裏,我除了每天等著打電話,就是等著接她寫給我們的信,然後再率領著我們家兩個小的一起給姐姐回信。剛開始的幾天我還忙著按照女兒寄來的清單,給她采買她沒有帶齊但在營地需要用到的東西,然後就是跑郵局寄信,寄東西,還有把女兒畫好的手型送到她教練的手中, 請人家再去訂做不久後比賽要用到的GRIPS。前邊一個多星期,女兒幾乎每天都有信寄給我們,而且每一個信封的背麵都畫著一個大大的“心”,旁邊寫著“MOMMY & DADDY, I LOVE YOU!" 

每每讀著女兒的信,淚眼婆娑的我就會對老公說,也許我們真的是從一開始就錯了。不管平時我們看著女兒多麽獨立,一行一動也都頗有成人的架式,可她也畢竟才隻是一個13歲的孩子呀。我們這樣放她一個人出外,還又經曆這麽多的挫折,我希望與她是一筆生活的財富,是她學習人生經驗的一個契機,而不是一個傷害的印跡。

當時在航空公司的前台被拒絕登機時,女兒就哭著說:我要SUE他們,他們沒有理由不讓我登機。後來到營地以及回來後見到她的TEAM,她都被問及WHAT HAPPENED?女兒便把那個航空公司的MEAN領導和我們用的STUPID TRAVEL AGENT推到了她話題的前台。前一陣子,我女兒還寫就了9個段落的一封信,控訴這兩家機構的行為以及對我們造成的傷害。

這件事對我們,尤其是對我真的是一件非常匪夷所思的事。一個普通的原本快樂的行程被一個極端不負責任,而且絕對沒有專業精神的所謂AGENT糟蹋成了這個樣子,這依我的個性是絕對不能容忍的。但作為母親的我,除了錢以外(一趟從西部到東部的普通旅行,我們花掉了近2300刀買機票,這也絕對夠滑稽!)我有更多的關心。我感謝上帝,不管怎麽樣,我女兒平安回來了。這對於我來講就是不順當中的最大順, 也是上帝可憐見。

這兩天,我試著跟那個AGENT打過兩次電話。 第一次, 我CALL了三次她才接聽, 並說她在外地,她讓我們自己寫COMPLAIN航空公司的信,她找找朋友來替我們轉交,一副完全沒她什麽責任,事不關己的姿態。後來我問到朋友幫忙寫這封信,朋友說,這個程式好像不對了,所有的後來發生的問題都是因為這張票的不作為而引發的,提供這張票給我們的是這個AGENT,她應該負起責任才對。所以我又第二次給她打電話,請她在她責任範圍內處理我們的問題,她答說,讓我打電話到她的公司跟上司直接談, 她說她知道我想公事公辦,所以就這樣了。

好吧, 既然她這樣的態度, 我也隻好做我力所能及的了。

起初,我是相信朋友所講的話的, 我也覺得用錢能把問題解決掉,就應該沒有什麽大問題。我還跟朋友苦笑著開玩笑說:我女兒這次機票的預算我們已經上調到10個250。我之所以後來試圖跟她溝通,是因為她欠我一個道歉, 她因為自己的失誤給我們造成身心的折磨, 她至少應該有個道歉, 哪怕是個謙恭一點的態度。但是她完全沒有。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所有的商人所信奉的教條:一旦有糾紛產生,醉死也不能認那半壺酒錢?

老公不喜歡我事無巨細地寫這些出來,這點上,我們一直有分歧。他是一個無論怎麽樣都是別人對, 都是老婆錯的主,盡管這次連他都說這些所謂的專業機構實在是太次了, 但他仍然不願意就此把這個事情爭執下去。在這點上,他和我們另一個朋友驚人地相似,甚至連說的話都一樣。“你有那麽多事要做,就是打官司贏了, 可是花費那麽多心力, 又如何。。。?”

我不知道老美的所謂的“美國是個SUE的國家”是不是隻適合於本土的老美, 這種事情一旦到了我們中國人這兒就變得“花費什麽什麽, 又能什麽什麽的”的逃遁了。於是, 讓那些無良之人一直逍遙著。

不管怎麽講, 我還是要給那個所謂的領導打電話,我至少要讓他們知道他們的人對我們做了什麽。我很相信現在很流行的一句話:“再怎麽樣,人可以無法,都不可以無天。”我會按照我的理念做我該做的,比方說打電話給旅行社,寫信到航空公司,在這裏記錄下這幾個星期的夢魘,然後我就放手給我三尺頭上的神明—GOD, 讓他去TAKE CARE所有的後續。我沒有公開旅行社和我AGENT的名字,是因為我還存太多的良,是因為上帝知道他們是誰,我也向上帝禱告不要讓我的朋友們再掉在這家公司和這個AGENT陷阱中。

寫出來了,就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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