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張綠卡

如題,專門瞎掰關於申請美國綠卡的事兒……有時也聊聊“挨踢”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如果被 laid off 了 ...

(2009-01-19 08:17:09) 下一個
索引:1) UI


如果被 laid off 了 ...
- pjiang -

雖然說的是失業,其實跳槽也是一樣的,因為其本質都是離開現在的雇主。

1)  對於還沒有提交 I-140/I-485 的 H-1b 同學來說,你的當務之急是身份,身份,還是身份。
要維持好身份。有下麵幾條路可走:
一是迅速找到下家,辦理 H-1b transfer;
二是變成領導的 dependent 如 F-2/H-4/J-2 etc;
三是 COS 去 B-2/F-1/J-1 etc.

從 H-1b 丟失工作的那一刻起,嚴格地說就是失去了身份。無論是 H-1b transfer 還是 COS,都沒有所謂的 grace period.
但是在實際操作當中,拖了些日子才跟移民局提出申請,關係不大,尤其是有的 package 還給你發好幾張 paychecks. 你在最後一張支票的一兩周中提交申請,移民局都不會知道你的 OOS (或許是不在乎)。

2)  對於還隻交了 I-140 的同學來說(沒交 I-485),你已經有了移民傾向,故而 COS 時 B/F/J/TN 等非移民身份就不能在考慮之列了。
隻是有 PERM 沒有關係。

還有,除非老板說以後還要你回去,你的 I-140 無論批沒批都不能繼續你的綠卡申請了。再辦綠卡還要重新開始,從 PERM.
除了有移民傾向,你現在還有一個優先日期,--I-140 已經獲批的情況下,--可以在以後的綠卡申請中利用。

如果不能迅速地找到下家辦理 H-1b 的 transfer, 或成為 H-4,除了打道回府,就隻有失去身份了。
參見上麵 H-1b transfer 的 grace period 討論。

3)  你的 I-485 正在 pending,因為有 AOS 兜底兒,沒有身份之憂。

對於主申請人來說,不但要盡快找到工作,還要是 same or similar 的職位。否則,一旦裁決時你不能回複 RFE,I-485 也就危險了。
是 H-1b transfer 還是使用 EAD,均可。
I-485 過沒過 180 天,關係不大。I-140 尚未批準,也沒有問題。

副申請人就無所謂了。


Being laid off 之後,公司的 HR 通常都會告訴你去 claim UI (Unemployment Insurance).
給州裏的 agency 打電話查你的 SSN,人家也說可以領錢。
但是,wait a sec, 這錢能拿麽?

失業救濟金的發放,由各州自定。但兩個重要的條件,是都有的:1)失業者無過失;2)能隨時被雇。

所以,倘是若你炒了老板的魷魚,或是被 fired,你便與 UI 無緣了。--條件一不滿足。

如果你是 F-1 OPT/H-1b/J-1/O-1 etc 非移民身份,由於你的該身份隨著工作的失去而喪失,無論是繼續停留在美或者離境,都無法滿足條件二了。
對於 TN 來說,印象中美加之間有什麽協議,可以回加拿大領錢。沒有做 research, 哪位同學有這方麵的經驗,請談一談。

J-2/L-2/I-485 的 EAD 是滿足條件二的,如果 EAD 保持有效,及時更新。但是,領錢是不是可以和 Public Charge 掛上鉤呢?文成的時候,老師持這樣的觀點,是出於下麵的認定,UI 是由稅收支付:In the majority of States, benefit funding is based solely on a tax imposed on employers. (http://www.ows.doleta.gov/unemploy/uifactsheet.asp)

移民局於 10/18/1999 曾就“Public Charge”專門出了一個 memo,但是避而沒談 UI 的事兒。
後來,老師偶然在移民局的網站讀到了 9/3/2009 更新的一文“Public Charge”,終於找到了官方的說法:“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is also not considered for public charge purposes.”

由“移民局的嘴為大”法則,領取 UI 不構成公眾負擔,不會影響 I-485 的批準,或公民的申請

有的信用卡有 UI 的保險,還有的公司在保險公司另外投保了(多是 employee 自己交 premium),拿這樣的錢,當然無後顧之憂了。與身份違例、公共負擔都是扯不上關係。
Disability Insurance 類同。

有了綠卡的同學問,我拿 UI 會影響以後的轉正嗎?
UI 也就拿個半年(最多一年)左右,絕大多數同學很快地找到了下家,又不是吃一輩子救濟,一般沒有問題。

領取 UI,這個網站有詳細的信息。


附 錄
[1] A QUICK GUIDE TO ‘PUBLIC CHARGE AND RECEIPT TO PUBLIC BENEFITS (10/18/1999)
[2] Public Charge (9/3/2009)




Last Rvsd 4/20/10
版權所有

[ 打印 ]
閱讀 ()評論 (4)
評論
海雷 回複 悄悄話 pjiang. 我很接近情況1(H-1B1 Singapore expires Sep 09),已在十天內遞交了轉F-1的申請,同時也申請了UI.看您這麽說即使我拿到了F-1解決了身份問題,還是不滿足能隨時被雇的條件(因需H-1Bsponsorship),依然拿不到UI,是嗎?如果隻是申請了UI而沒批對以後綠卡有影響嗎?在什麽情況下有影響?望指點迷津。多謝!
ilj84 回複 悄悄話 3) 對於交了 I-140 的同學來說(這裏說的是還沒有交 I-485 的,交了 I-485 的參考 1),你已經有了移民傾向,故而 COS 時 B/F/J/TN 等非移民身份就不能在考慮之列了。
隻是有 PERM 沒有關係。


"隻是有 PERM 沒有關係"的意思是不是即便PERM和140都批準了也沒有任何幫助(如果被裁掉了“?謝謝~
ushelen2000 回複 悄悄話 "還有,除非老板說以後還要你回去,你的 I-140 無論批沒批都不能繼續你的綠卡申請了。再辦綠卡還要重新開始,從 PERM." Why? you said it's ok to change job when I-140 is not approved.
chem33 回複 悄悄話 你好!我想問些情況。我是那TN簽證的。去年11月份被layoff.我12月底離開美國回加拿大過聖誕。今年1月一旅遊身份回到美國。假如我再找到工作,還能拿到簽證嗎?另外,我有領取失業救濟金。這是不是不合法?對我申請簽證有影響嗎?我丈夫在上星期六神情是被拒,並5年內不許入境。當時有移民官打電話要求我離境。我是不是馬上必須離開。我想等到2月中離開會有問題嗎?因為我還要處理房子和一些手續。望給於答複。十分感謝!我的郵箱是spygame3000@yahoo.ca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