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昨天,兒子與他的童子軍一起去奧斯汀西北的山地野營。這次他們要單程開車四小時,然後背著三十磅的背包走路三英裏,然後支帳篷安營休息。
不過,他才十一歲。下午六點出發,到達停車點是晚上十點。在黑燈瞎火的野外, 冰點溫度以下,不知道會是怎樣的光景。
至今沒有打電話回來(沒消息就是好消息)。而且今天天氣很好。看起來沒事。
這次列外,我沒有去。想著應該讓他自己去練練了。不過昨天他們開車走後,我還是有些擔心。因為,他是我心中最柔軟的東西。
星期天
兒子回來了。看他紅撲撲的臉,穿著童子軍的製服,很精神。除了褲子掛了個口子,別的都好。
他見到我說的第一句話是“Dad, thank you so much for buying me the new shoes, they are the best!" 是指我給他買的登山鞋。不過當初他還不肯穿呢。他的一個同伴,是個白人孩子,把帶去的登山鞋放在了車裏,穿著網球鞋就去爬山了,結果在半夜的山路上吃盡了苦頭。那男孩對我說是“the worst mistake I ever made".
因為回來晚了,我給少兒合唱團的指揮打了個電話,告訴下午的排練兒子不去了。
星期三
晚上是籃球比賽。十個隊員全部到場。小子們打得不錯,尤其是兒子與隊友打了幾次漂亮的快攻。贏了。
兒子的媽媽正好來本地辦事,也就在場觀看。因忙於比賽,我隻跟她打了個招呼。
然後回家上樓,兒子做作業,我看書。其間兒子接了個電話。我問誰打來的,他說,“She was sad and crying...She said I was so nice and patient to let her take several pictures in front of so many people. I told her, 'it's okay, because you are mom.'"
是個好孩子。
有時候真覺得那麽多年,白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