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得了流感,公司有醫保,但我一開始沒去看醫生,過來兩天實在熬不住了,晚上找了一家急診所------急病亂投醫啊。
進去,也沒怎麽看,頂多化驗了鼻子裏的東西。他們也沒說多少錢。我先付了100刀。
現在醫保公司的賬單來了,您看一共多少錢?一千二百刀,開玩笑?這種Emergency Care簡直是黑店啊。跟美國社會的形象不符。在加拿大,看病不要一分錢。
這麽大的賬單,心理上也吃不消。那醫生開了180刀的藥,自己要出45刀。這保險,實在傷不起。
在美國怎麽找診所?什麽係統內外, 不明白,您費點時間給說說,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