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
(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下方無上慧菩薩
◎ 宇宙最初現相,唯有起心動念。以後連帶發生分別、執著,十法界即隨之而現。分別生,則有四聖法界;執著起,則現六道輪回。
◎ 正報為「我」。「我」非此身。身屬我所有;我依此身,猶如身依服裝遮羞保暖,為我所依。
◎ 一息尚存,則有機會懺除業障。
◎ 放下即是真修行。首先應於逆境惡緣,放下怨恨。處逆境、隨惡緣,無嗔恚。無論受何等欺辱,均能歡喜接受,絕無報複之念。真由此處下功夫,則業障全消。如忍辱仙人受歌利王割截身體,不存絲毫怨恨,忍辱波羅蜜圓滿,故提前成佛。
◎ 處順境,學斷貪念;處逆境,學斷嗔恚。貪嗔俱除,則愚癡煩惱自斷。
◎ 人生於世,順逆境界無非自身業力所現。若能努力斷惡修善、破迷開悟,自得三寶威神加持,常遇貴人,接觸良好修學環境,滿心歡喜。
◎ 學佛功夫若不得力,心存貪嗔癡慢,懷強烈怨恨報複,縱然走進山水美好之地,亦不覺歡喜。因心存怨恨者,與妖魔鬼怪起感應。妖魔鬼怪加持山河大地,使令身處其境,不生歡喜。
◎ 佛隨眾生所感,萬類殊形,而不失自性。若能直下承當,肯定「佛如是,我亦如是」,則得佛力加持,真實受用。
◎ 諸佛何能以智慧加持眾生?眾生自性本具般若,與諸佛無別。自性覺,則得佛力加持。自性迷,妄想、分別、執著深重,則佛力加持不上。
◎ 煩惱即菩提。迷時為煩惱,覺則成智慧。
◎ 佛陀教導,放下執著,即開一分智慧;放下分別,智慧開顯三分之二。若能斷盡起心動念,佛智圓滿清淨。
◎ 真實智慧無關學與不學,關鍵唯是放下。放下,則真實智慧自顯。
◎ 凡事起頭難,修行亦如是。最難者屬前十年;繼續用功,二、三十年之進步,則倍倍相乘。何以故?心地愈清淨,智慧愈增長,日有所進,確實明顯不同。
◎ 若能隨順善、惡、順、逆種種境緣而不生煩惱,不受幹擾,永遠保持心地清淨,即是妙用。若遇境緣而起貪嗔癡慢,則隨緣而不妙。故雲,時時是好時,人人是好人,事事是好事,真正修行;無一而非成就戒定慧之增上善緣。
◎ 善財童子所遇五十三位善知識,代表我們每日從早至晚,見聞接觸的所有眾生。善財心中,肯定一切眾生無非諸佛菩薩,唯一學生即是自己,故能當生成就,證無上菩提。
◎ 社會人事千變萬化,動亂無常,以何方法而麵對之?佛雲,清淨、平等、覺。你動,我不動;於境界中不斷自我提升。心地常保「清淨」,則不受染汙。心存「平等」,則無高下。「覺」即智慧,不生煩惱,所有問題均能迎刃而解。
◎ 原諒他人,心中不存他人過錯,即是最大善心。
◎ 迷失自性,則有苦樂。覺悟之人苦樂不二,心無憂喜,實為真喜、真樂。
◎ 常思此身並非自己,真正自己實為本性。身屬物質,虛妄假相,刹那生滅;自性真實,不生不滅。
◎ 自性本無對立,凡存對立之念,即屬根本錯誤,一切煩惱習氣皆由是而生。心無對立則常保清淨、平等、覺。
◎ 「修行」即於日常生活、大眾相處中,起心動念之刻,修正自身錯誤行為。處處修正自己,即是化解衝突根本之道。
◎ 融大法界而為其身,肯定全宇宙即是自己,則名法身。法界實自性所現,自性即是自己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