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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州郡究竟何年何人所開

(2006-09-23 21:34:54) 下一個

                                                            益州郡究竟何年何人所開
 
                                                                             邊城秀才


        益州郡開於漢武帝時代,這自來無疑問,但開益州郡之年代及開設之人,卻從來就有多種說法。
常璩《華陽國誌·南中誌》晉寧郡條:“本滇國也。元鼎初,置吏,分屬牂柯、越嶲。元封二年,叟反,遣將軍郭昌討平之。因開為郡,治滇池上,號曰益州。漢屬縣二十四,戶二十萬。”
《通鑒》卷21: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上遣將軍郭昌、中郎將衛廣發巴、蜀兵擊滅勞深、靡莫,以兵臨滇。滇王舉國降,請置吏入朝,於是以為益州郡,賜滇王印,複長其民。”
這同樣是說,益州郡為郭昌所開。
倪蛻《滇雲曆年傳》引康熙《雲南通誌補遺》:“漢元封二年,司馬相如持節開越嶲,韓說開益州,授經教學。今雲南有古漢學基。”
管棆《姚州誌》說:“武帝元狩二年,以按道侯韓說開益州。”
康熙《白鹽井誌》卷三說:“韓說與司馬相如同開益州,領弄棟、蜻蛉諸縣。”
康熙《祿豐縣誌》:“漢武帝遣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彝,建益州,縣隸焉。”
民國《祿豐縣誌條目》:“漢武帝遣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建益州,縣又隸焉。”
《楚雄州鹽業誌·鹽區名鎮·石羊鎮·文化藝術》:“西漢時代,韓說、司馬相如等同開益州,中原文化開始傳入青蛉川。”
就上述所引,有必要首先辨明“益州”和“益州郡”兩個概念。
據《辭海》,益州為漢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隋大業三年改為蜀郡。而《後漢書》所載益州所轄為漢中郡、巴郡、廣漢郡、蜀郡、犍為郡、牂牁郡、益州郡、永昌郡、廣漢屬國、蜀郡屬國、犍為屬國。
古人行文,往往不特別分明“益州”與“益州郡”,需要讀者自己分別理會。比如諸葛亮《隆中對》所謂“益州”,即指十三刺史部之一,而非益州郡。而倪蛻《滇雲曆年傳》引康熙《雲南通誌補遺》:“漢元封二年,司馬相如持節開越嶲,韓說開益州。”此“益州”則指益州郡。由此可以判斷,本文以上所引,其“益州”,皆指“益州郡”。
接下來,轉入正題:益州郡究竟何年何人所開?
總結以上各種說法,可知:
年代,說法兩種,一為元封二年,一為元狩二年;
人,說法三種,一為郭昌、衛廣,一為韓說,一為韓說與司馬相如。
造成以上歧義的原因,大概來自《史記》、《漢書》和《後漢書》,因為此三書皆未記載開益州郡之人為誰。
《史記·西南夷列傳》載:“元封二年,天子發巴、蜀兵擊滅勞深、靡莫,以兵臨滇。滇王始首善,以故弗誅。滇王離難,舉國降,請置吏入朝,於是以為益州郡,賜滇王王印,複長其民。”
《漢書·西南夷列傳》載:“元封二年,天子發巴、蜀兵擊滅勞深、靡莫,以兵臨滇。滇王始首善,以故弗誅。滇王離西夷,滇舉國降,請置吏入朝,於是以為益州郡,賜滇王王印,複長其民。西南夷君長以百數,獨夜郎、滇受王印。滇,小邑也,最寵焉。”
《後漢書·西南夷傳》載:“滇王者,莊蹻之後也。元封二年,武帝平之,以其地為益州郡,割牂柯、越巂各數縣配之。”
據此三書所載,開益州郡在元封二年,已無疑問,因此可斷定管棆《姚州誌》所謂“元狩二年”為“元封二年”之誤,而此誤已為甘雨《姚州誌》所駁:“雨按:《漢書·地理誌》:‘益州郡,武帝元封二年開。’州舊誌謂元狩,誤。”
然而開益州郡之人為誰?
先看是不是韓說。
韓說其人,《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載:
“將軍韓說,弓高侯庶孫也。以校尉從大將軍(衛青)有功,為龍頟侯,坐酎金失侯。元鼎六年,以待詔為橫海將軍,擊東越有功,為按道侯。以太初三年為遊擊將軍,屯於五原外列城。為光祿勳,掘蠱太子宮,衛太子殺之。”
又《漢書·韓嫣傳》:
“韓嫣字王孫,弓高侯穨當之孫也。武帝為膠東王時,嫣與上學書相愛。及上為太子,愈益親嫣。嫣善騎射,聰慧。上即位,欲事伐胡,而嫣先習兵,以故益尊貴,官至上大夫,賞賜擬鄧通。主始時,嫣常與上共臥起。江都王入朝,從上獵上林中。天子車駕蹕道未行,先使嫣乘副車,從數十百騎馳視獸。江都王望見,以為天子,辟從者,伏謁道旁。嫣驅不見。既過,江都王怒,為皇太後泣,請得歸國入宿衛,比韓嫣。太後由此銜嫣。主侍,嫣侍,出入永巷不禁,以奸聞皇太後。太後怒,使使賜嫣死。上為謝,終不能得,嫣遂死。嫣弟說,亦愛幸,以軍功封案道侯,巫蠱時為戾太子所殺。子增封龍雒侯、大司馬、車騎將軍,自有傳。”
由這些記載來看,韓氏一門雖為武帝所寵信,但並未有開益州郡的記錄。
再看司馬相如是否開益州郡。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唐蒙已略通夜郎……乃拜相如為中郎將,建節往使。副使王然於、壺充國、呂越人馳四乘之傳,因巴蜀吏幣物以賂西夷……司馬長卿便略定西夷。邛、笮、冉駹、斯榆之君皆請為內臣。除邊關,關益斥,西至沫、若水,南至牂柯為徼,通零關道,橋孫水以通邛、笮。”
常璩《華陽國誌·南中誌》晉寧郡條:“本滇國也。元鼎初,置吏,分屬牂柯、越嶲。元封二年,叟反,遣將軍郭昌討平之。因開為郡,治滇池上,號曰益州。漢屬縣二十四,戶二十萬。司馬相如、說 初開,得牛、馬、羊屬三十萬。”
 對於這段文字,《華陽國誌校補圖注》認為:“舊本皆有‘司馬相如’四字,查《相如傳》,人死於元封前,亦未嚐入滇。常氏上文,固言‘相如持節開越嶲,按道侯韓說開益州。’明此四字係淺人妄為傅益,非常文所有。”
從這記載來看,司馬相如並未開益州。而今人魯正清文《司馬相如司馬遷以勸導政策開拓西南》⑴引用上文而後說:相如此舉,“把今四川西部的涼山、漢源、天全、茂汶、鬆藩一帶的區域納入漢王朝的郡縣統治之下,為後來設立犍為郡(治今四川宜賓)、牂牁郡(治今貴州福泉)、越嶲郡(治今四川西昌東南)、益州郡(治今雲南晉寧縣晉城)奠定了基礎。”這話與事實相符。
    郭昌是否開益州郡?
有關郭昌的史料,散見於《史記》、《漢書》,寥寥數語而已。
《史記大宛列傳》載:
“是時漢既滅越,而蜀、西南夷皆震,請吏入朝。於是置益州、越巂、牂柯、沉黎、汶山郡,欲地接以前通大夏。乃遣使柏始昌、呂越人等歲十餘輩,出此初郡抵大夏,皆複閉昆明,為所殺,奪幣財,終莫能通至大夏焉。於是漢發三輔罪人,因巴蜀士數萬人,遣兩將軍郭昌、韂廣等往擊昆明之遮漢使者,斬首虜數萬人而去。其後遣使,昆明複為寇,竟莫能得通。”
《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載:“將軍郭昌,雲中人也。以校尉從大將軍(衛青)。元封四年,以太中大夫為拔胡將軍,屯朔方。還擊昆明,毋功,奪印。”
郭昌曾先後兩次到益州郡,第一次在元封二年,即《大宛列傳》所記那一次⑵,第二次在元封六年⑶,即《衛將軍驃騎列傳》所記這一次,而元封二年置益州郡時,郭昌並未參與。
由此看,所謂郭昌、衛廣開益州郡的說法,僅來自於前引《通鑒》所載。
又《史記·河渠書》載:
“自河決瓠子後二十餘歲,歲因以數不登,而梁、楚之地尤甚。天子既封禪巡祭山川,其明年(元封二年),旱,乾封少雨。天子乃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於是天子已用事萬裏沙,則還自臨決河,沉白馬玉璧於河,令群臣從官自將軍已下皆負薪寘決河。”
同篇之末:“太史公曰:餘從負薪塞宣房,悲《瓠子》之詩而作《河渠書》。”
由此可知,司馬遷與郭昌同朝為臣,元封二年共同參加治理黃河決口。如果郭昌果係開益州郡之人,則司馬遷能不記其名於其事之末?
由正史記載可知,韓說、司馬相如皆未開益州郡,而郭昌、衛廣開益州郡則僅《通鑒》一言,此外並無任何旁證。
甘雨《姚州誌》“雨按:《漢書·西南夷傳》:‘且蘭君反,中郎將郭昌、衛廣誅且蘭,平南夷,以為牂柯郡,遂開夜郎、越嶲、沈黎、文山、武都諸郡。’未嚐開益州郡也。益州郡開自元封二年,武帝發巴蜀兵臨滇王,滇王降遂以為益州郡,使滇王複長其民。州舊誌謂郭昌、衛廣開益州,誤矣。”
以甘雨之學識,未必不知《通鑒》所載,然而他竟駁管棆“舊誌”所說,間接地也表明他不采《通鑒》的孤證。
看現代嚴肅的著作,比如《辭海》,比如方國瑜主編之《雲南郡縣兩千年》,述及益州郡,皆不言開其端者,亦不引用《通鑒》所記,其態度之審慎,讀者不能忽視。
結論:益州郡開設於漢武帝元封二年,而開設者不詳。

注釋:
⑴ 見(2002-04-05)雲南日報
⑵:徐廣《集解》於“遣兩將軍郭昌、韂廣等往擊昆明之遮漢使者”下注曰:“元封二年。”
⑶:《滇雲曆年傳》引《大事考》記此事在“元封六年春”。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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