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城秀才
摘要:李贄於萬曆五年至八年任雲南姚安府知府,其間政績、思想,以及辭官過程及辭官原因,有必要加以探討。本文從十一個方麵加以論述,大體闡明李贄履滇三年的情況。
關鍵詞:李贄;雲南姚安;政績;求道;辭官。
李贄於萬曆五年入滇,八年出滇,其間事跡及思想,學者多有涉及而不完整。然而履滇為李贄人生途程之一重要環節,且在此期間實現其辭官退隱願望,實為其人生經曆之一大轉折,故不可不詳加探討。筆者為雲南楚雄人,早年讀李贄著作,近年又搜求地方舊籍,得若幹有關李贄履滇資料,集於一帙,或可窺其履滇屐痕之大略,並進一步知其辭官之複雜原因。
一、李贄入滇月份及會見羅汝芳
李贄於萬曆五年(1577年)入滇,任姚安知府之職。然問其入滇月份,則因史無確載,眾研究者似亦未作探討,故至今闕如。
顧養謙《贈姚安守溫陵李先生致仕去滇序》(以下簡稱《去滇序》)說:“萬曆八年庚辰之春,謙以入賀當行。是時,先生曆官且三年滿矣。”以此回推三年,則可知李贄入滇當在萬曆五年八月。
李贄《與焦弱侯》信中說:“弟自三月即閉門專為告歸一事,全不理事矣,至七月初乃始離任。”這條材料則準確記載了離任月份:“七月初”。
從以上兩條材料,可知李贄入滇當在萬曆五年七月初至八月。
李贄入滇之初,曾與羅汝芳相見一次。
羅汝芳別號近溪,為明代著名學者,泰州學派代表之一,鑒於其情況為眾多學人所知,此不繁引介紹。這裏僅就其宦滇期間情況,略作簡述。
羅汝芳於萬曆二年冬入滇,任雲南道巡田副使,分守永昌,於萬曆五年拜左參政,離滇入北京。
其宦滇期間,整治昆明堤,疏浚滇池,興修水利;曾駐節騰衝,指揮邊界軍事;而講學與刻書,影響尤著。
郭鬥《刻近溪羅先生明道錄》說:
“萬曆甲戌冬,公始以副憲來滇,再得會公於滇中。公學益精,力益勤,而從遊者日益眾,欲倡道西南。會同野李公繼至,與公同誌,又合並晹穀方公、西岩顧公、禹江張公、漸江張公、一水陳公諸君子,講學五華書院,日孜孜不倦。諸生不惟得領諸君子文學之教,其所熏陶培養者多矣。幸不大哉!”
又說:
“公一旦出家居富美堂及今五華書院所集公與諸公講義共二卷視諸生,諸君子見而喜之,恐其久而或褪也,屬同年晹穀公敘之。晹穀公謂其言有裨風教,當梓傳焉。合而刻之,一題以《五華會語》,一題以《雙玉會語》。”
《五華會語》和《雙玉會語》,即汝芳於萬曆四年孟夏在昆明所刻兩部書,為其後《明道錄》之主要內容。
高奣映《雞足山誌》卷六人物載:
“羅號近溪,江西吉安人,嘉靖癸醜進士,官雲南督學道,兼督糧參政。萬曆丙子(萬曆四年)約中溪(按即王畿)同遊雞足,詩賦聯額,輝映庵寺。迨宦成旋裏,遣先生仲子送藏經於寂光寺。其惓惓雞足之心如此。”
至此,我們看李贄記憶他與羅汝芳在滇會麵之事。
李贄《羅近溪先生告文》中說:
“我於南都得見王(按即王畿)先生者再、羅先生者一。及入滇,複於龍裏得再見羅先生焉。然此丁醜(萬曆五年)以前事也。自後無歲不讀二先生之書,無口不談二先生之腹。”
李贄於萬曆五年七、八月入滇,羅汝芳離滇時間不見記載,但以三年任期計算,應於萬曆五年冬任滿離滇,則兩人於萬曆五年七月初到當年冬之間,應有一段可以見麵的時間。
然而李贄說見麵地點在龍裏,而龍裏在貴陽之東,今黔南州東北部,距雲南尚遠,不知李贄所記是否有誤。若無誤,則很可能是羅汝芳未滿三年之任而升遷離滇,而李贄入滇,兩人相遇於途中。
今有學者以為羅汝芳與李贄在雞足山相見⑴,則《雞足山誌》記羅汝芳遊雞足在萬曆四年,而李贄遊雞足在萬曆六年,兩人實未相遇於雞足。
雖然李贄與羅汝芳在龍裏見麵的情況不得而知,但李贄說:“自後無歲不讀二先生之書,無口不談二先生之腹。”則可知這一次會麵,對李贄今後的精神生活,起著巨大影響。而羅汝芳的學術,公認為王學中最接近禪宗的一派。由此亦可知李贄在滇期間,所讀之書與所談之話為何種內容。
二、李贄牧姚期間所要應付的重要人物駱問禮及王凝
駱問禮其人,《明史》有傳,字子本,號纘亭,浙江諸暨人,生於世宗嘉靖六年(1527年),與李贄同庚。三十九歲中進士,官南京刑科給事中。在隆慶朝,問禮以亟言直諫知名朝野,連張居正的意見,也敢反駁,遂頗得帝心。後因隆慶帝令眾官麵奏諸政務於便殿,問禮上十事奏疏,帝不悅,宦侍又從中構陷,就被貶謫到雲南楚雄府,僅任以楚雄縣知事之職。次年,吏部在雜職官中選拔升遷者,駱問禮及禦史楊鬆受到選舉,但隆慶帝說:“此兩人安得遽遷!俟三年後議之。”於是被擔擱下來。
隆慶六年,帝薨,年方八歲的朱翊鈞繼位,以明年為萬曆元年,以大學士張居正為首輔,朝廷大權,俱掌其手中。此後,駱問禮遷分守洱海道參議之職,駐姚州。
駱問禮在楚雄及姚州的情況,正史無載,而宣統《楚雄縣誌》及光緒《姚州誌》載其任職名錄。康熙《楚雄府誌》載其詩一首《會基關》,曰:
幾度基山頂,憑臨四望賒。羊腸殘卒哨,雞黍野人家。
徑側荒村遠,風高落日斜。奔忙因何事?羞睹道旁花。
由此詩看,問禮當年不得誌而欲有所作為的心情,已然表露無遺。
光緒《姚州誌》職官表中,有“分守道”一欄,注“萬曆元年置”,駱問禮名列該欄首位,故可推知問禮任分守洱海道參議之職,似在萬曆元年。由此看,到萬曆五年李贄入姚安時,駱問禮在分守道參議位置上,已然四年有餘。
李贄與駱問禮的關係,有兩條資料可得說明。
其一是《豫約·感慨平生》。他在此信中說:
“……最後為郡守,即與巡撫王觸,與守道駱觸。王本下流,不必道矣。駱最相知,其人最號有能有守,有文學,有實行,而終不免與之觸。何耶?渠過於刻厲,故遂不免成觸也。渠初以我為清苦敬我,終及以我為無用而作意害我,則知有己不知有人,今古之號為大賢君子,往往然也。記餘嚐苦勸駱曰:‘邊方雜夷,法難盡執,日過一日,與軍與夷共享太平足矣。仕於此者,無家則難住;攜家則萬裏嶇崎而入,豈容備責?但無人告發,即裝聾作啞,何須細問。蓋清謹勇往,隻可責己,不可責人,若盡責人,則我之清能亦不足為美矣,況天下事亦隻宜如此耶!’嗟嗟!孰知餘竟以此相觸也哉。雖相觸,然使餘得以薦人,必以駱為薦首也。”
這裏所謂“巡撫王”,即雲南巡撫王凝,駱即駱問禮。
這條資料,相當多的引用者割裂為數段引用,以致於讀者看不到李贄與駱問禮的矛盾,來自於兩人對治理“雜夷”,與對待不盡職的地方官的態度之分歧,粗看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細看則是一個政治思想的問題。
王凝與駱問禮二人如何“作意害我”,無具體資料。通常學人,以此四字為據,問罪於王、駱二人,而為李贄鳴不平,且有人以此為李贄辭官之主要或唯一理由,其實並非如此簡單。
王凝其人,《明史》無傳, 而康熙《雲南通誌·王凝傳》曰:
“凝,字道甫,湖廣宜城人。萬曆時任巡撫,當內地幹戈方息,緬警複聞,邊將又多喜事,凝一切以鎮靜待之。後以數年經畫,檄匯為一冊,曰《西寺貽稿》。在任時和年豐,召書院諸生於署樓課藝,親為評薦,士民至今懷之。”
這條資料,似因地方誌為尊者諱,所以看不出王凝“下流”而“不必道”。但馮甦《滇考》記載中緬邊界一段長期戰事,其中萬曆四、五年期間,巡撫王凝 “少通變之才”,措置失當,以至“一時士民鹹以此為大失機會”。倪蛻《滇雲曆年傳》引用《滇考》這段記載之後,評說:“亦有以知雲南末季之時,謀國無人。”則主要是針對王凝而言。
據以推測,李贄入滇,正值王凝處理邊界事務失利,大受官民指責之時,因其材能不足為封疆大吏,且與李贄有意見分歧,故而被李贄目為“下流”,而“不必道”。
盡管如此,人們仍然不知王、駱二人如何“作意害我”。
然而值得注意者,乃李贄《答駱副使》一書,其曰:
“某粗疏無用人也,又且傲慢好自用。夫自用則不能容物,無用又不能理物,其得爾三載於滇中者,皆我公委曲成全之澤也。物猶知感,而況人乎!優遊以來,終年兀坐,戶外事無知者,是以無由致私祝於下執事也。乃過辱不忘,自天及之,何太幸!何太幸!寂寞枯槁,居然有春色矣。……重念海內人豪如公者有幾,不知何時按臨此土,俾小子複遂摳趨之願,乃以近年學古所獲者一一請正於大方也。”
這封書信,是駱問禮由分巡洱海道參議遷湖廣副使,而李贄辭官之後,在新邑時所作。書信中對駱問禮的讚揚,以李贄性格推測,應該是發自內心,而無阿附之嫌。如果當年駱問禮真正“作意害我”,以至於因而辭官,則後來寫此一信,當作何解釋?此書信之開頭,是李贄對故人作一個“自我批評”——“傲慢好自用”、“不能容物”、“不能理物”。這是故意用常人的眼光來評價自己,內心既仍有高傲,卻亦不乏真誠的自責。由此揣度,當年李贄以為駱問禮“作意害我”之說,似乎責任多半並不在於駱而在於李自己。是他的自由個性不能忍受朝廷的紀律和上官的約束,其深層的原因是他與時代、社會的衝突,而與王凝、駱問禮的衝突則僅僅是一個表象,一個不太有力的借口,而他給“駱副使”的這封信,其中有一層意思就是表示主動放棄這個借口,借以愈合從前被他撕開給眾人看的創口。
三、李贄在姚安的政績
李贄治姚政績,光緒《姚州誌》所載有四:一是在北門內建城隍祠,二是在城南廢德豐寺開設三台書院,三是在城東關外建光明閣,四是在城西三十裏建連場橋。
此外,李元陽《姚安太守卓吾先生善政序》說:
“日集生徒於堂下,授以經義,訓以辭章,諄諄亹亹,日仄忘倦。廟學頹圮,罄俸以營之,祀典廢缺,殫力以致之。凡關係山川、風土、形勢,有改作不易者,製度不可闕者,皆悉力為之,處置有法,而民不知勞。”
從以上記載看,李贄在姚安知府任上,頗有政績,故其名列入《姚州誌》之“名宦”。
關於建三台書院,此有進一步加以說明之必要。
通常以為,建書院乃地方官尋常之舉,並無特別意義。然而在特定的時空之內,則有出人意外者。蓋嘉靖十七年,朝廷曾下令禁毀書院,於是內地書院紛紛凋零。張居正秉政,又於萬曆七年令“各地方除先聖廟、先儒書院入誌者不廢,餘盡毀拆之。”⑵
李贄建三台書院的具體年代不清楚,但隻能在萬曆五年七月至萬曆八年三月之間,則無疑問。眾所周知,張居正秉政期間,政令極嚴,朝野畏憚,而李贄此舉,既以先朝政令若未聞,又置張居正嚴令於不顧,則膽量氣慨之過人,不必討論而可知也。
建城隍祠,亦有可說者:
古人以有水之城塹為“池”,無水則稱為“隍”,故建城隍祠廟以護衛城池。自唐代以來,祭祀城隍,相沿已久。明初以來,太祖亟以建城為務,敕令各府州縣大建城池,滇南各城,或改土城為磚城,或新建磚城,而府縣皆各有城隍祠廟。姚安古城始建於唐代,為禦史李知古所建。洪武二十一年,姚安升為府,並置所,於是指揮戴都建新城,然周圍僅二裏八十步,高二丈。至萬曆五年,已曆一百九十年,竟無人以興建城隍祠為倡,殊為怪事。李贄建城隍祠,目的在於借神力以衛護姚城,且以補前此曆任之不足,其用心良苦,有以也。
建光明閣之目的及過程,見李贄所作《光明宮記》,楚雄人據以闡述者甚多。此簡言之,則因姚安城累被火災,李贄下車之初,知州羅琪即建議建祠祀火神以消災,而李贄無暇,僅每年臨時築壇以禱。及至萬曆八年初,才建祠以祀,題為“光明閣”,而李贄則稱為“光明宮”。
在《光明宮記》裏,李贄告戒地方官,治理地方,不應忽略事神事鬼之事。他說:“幽明一理,神人無二。舍民事而專務諂祭,則雖神弗饗,苟盡其在我而又先事禱告,以求默助其不逮,則神之應之也如響,又何惑焉?故特述其創建之由,以告後人,使知所以理神而勤民焉。”
此文不見於李贄各集,而似僅存於光緒《姚州誌》,因而內地學者似難見到。但其內容,卻與《焚書》卷三之《鬼神論》相通。在《鬼神論》中,他說:“若誠能知鬼神之當敬,則其不能務民之事者鮮矣。”可見李贄之鬼神思想,是他學術之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建光明宮,則是他鬼神思想的一個物化體現。
四、李贄的工作作風和政治思想
李贄在姚的工作作風,光緒《姚州誌》所載雖簡而明,曰:
“贄天性嚴潔,政令清簡。簿書之暇,時與釋子參論。又每至伽藍判了公事。”
康熙《廣通縣誌》卷三祠廟,記曰:“來青寺,相傳姚安太守昔講學其中。”廣通縣屬於楚雄府,鄰近姚安,李贄至此,講學於寺廟,則其喜愛在寺廟講學,此為一生動例子。
李贄這一特別的工作作風,甚至為袁中道所特別注意,而在其所撰《李溫陵傳》中說:
“每至伽藍判了公事;坐堂皇上,或置名僧其間;薄書有隙,即與參論虛玄。人皆怪之,公亦不顧。”
袁中道為李贄及門弟子,所言當不虛。其中情況,尤以其坐公堂而伴以名僧之狀,古今以來,駭人聽聞,故不免“人皆怪之”。此一語不僅道出李贄思想作風與眾不同,且說明他為官場所不容的一麵,而並非如退休時之一片頌聲。
李贄在姚的工作作風,根源於其由佛道思想為基礎而形成的政治思想。
顧養謙《去滇序》說:
“其為人汪洋停蓄,深博無涯涘,人莫得其端倪。而其見先生也,不言而意自消。自僚屬、士民、胥隸、夷酋,化先生者,而先生無有也。此所謂無事而事事,無為而無不為者耶?”
李元陽《姚安太守卓吾先生善政序》也說:“惟務以德化民,而民隨以自化。”
李贄無為而治的思想,集中體現在他給知州羅琪之《論政篇》中。此文收於《焚書》卷三,是李贄集中論述其政治思想的篇章,廣為學人所熟知,此不繁引。文中,李贄把政治分為兩種,即“君子之治”與“至人之治”。他認為:“君子之治,本諸身者也;至人之治,因乎人者也。本諸身者取必於己,因乎人者恒順於民,其治效固已異矣。”
如前所引,李贄曾苦勸駱問禮:“邊方雜夷,法難盡執,日過一日,與軍與夷共享太平足矣。”又說:“仕於此者,無家則難住;攜家則萬裏嶇崎而入,豈容備責?但無人告發,即裝聾作啞,何須細問。”這分明是他“至人之治”思想的具體表現,然而卻很難得到上官的認同,並由此而生矛盾。
李贄的政治思想,是李贄全部思想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學者所關注,撰文研究者多。本文限於題目所關,不可能展開討論,此僅強調:研究李贄政治思想,最好是結合他在姚安任上的政績和工作作風而開展論述。因為隻有在姚安知府任上,他才首次,也是最後一次以一地最高行政長官的身分實踐他的政治理論,居然成效不菲,則說明其理論確有深刻的道理,而不容忽視。
五、李贄入雞足山論學、著文
高奣映《雞足山誌》卷四載:“先生溫陵人,官姚安太守。萬曆六年戊寅,因巡按調榆(大理府)、鶴(鶴慶府)、姚三府會剿北勝(州治在今永勝)蠻賊機宜,按君延於永昌府(治在今保山),故先生得久遊於雞足。寓大覺寺,與水月禪人論法門,遂作《念佛問答》。又與同官論《二十分識》、《六度解》、《四海說》等,皆於二觀樓所成者。”
關於萬曆六年剿北勝“蠻賊”之事,《明史》及地方誌乘皆無載,估計規模不大,故無記。然而李贄卻因而登雞山,且“久遊”,而以上所說四文,皆收於《焚書》卷四“雜述”。四篇文章,除《念佛問答》外,篇幅都不算小。其中《四海》討論山水地理,《念佛問答》與《六度解》討論佛學,《二十分識》討論見識、才能及膽量之關係。
在《六度解》中,李贄說:“我所喜者學道之人,汝肯向道,吾又何說?”顯係為人講授佛學知識。由此可見李贄當年在佛學界已初具聲望,因而才可以在佛教名山勝地,以渡人金針的姿態出現。
《雞足山誌》卷六又載:“李字卓吾,福建晉江人。以孝廉曆仕,於萬曆五年官姚安太守。爰義更號氏,迨卒之年,計號四十有七。刻意成家,任癖一往,大約得精於禪,以文為綜該,遂有所自入。六年戊寅,緣按君剿賊北勝,調姚、榆、鶴三府會酌機宜,先生遂得留雞足山數月。”
這段文字中,我們僅注意“留雞足山數月”一句,由此可以看出,李贄心思入佛門之深,而於太守之任,卻不能不有失職之嫌。於此,要上官對其聽之任之而無意見,實在很困難。至此,回顧其給駱問禮書信所說:“其得爾三載於滇中者,皆我公委曲成全之澤也。物猶知感,而況人乎!”則這樣經月遊名山、不理政事的違規違紀行為,不見受處罰,則有可能曾為駱問禮所遮掩。
六、李贄之姚籍門徒
李贄在姚,建三台書院而講學,此為諸學人所共知,而其知名門徒,傳為陶珽。《楚雄州誌》卷六陶珽傳說:
“陶珽,姚安人,生於明萬曆元年,字葛閬,號不退。因慕南齊豪放不羈的著名文人孔稚圭的為人,故又號稚圭、天台居士。珽幼年即有誌於學。時值李贄任姚安知府,收徒授業,隨即‘遊於卓吾之門’。至萬曆十九年中舉,此後‘屢科不第’。後寓居祖籍浙江,尋師李贄於麻城,讀書於龍湖,被時人譽為‘龍湖高足弟子’。”
這段文字中講到陶珽生年,又講到其“遊於卓吾之門”。則萬曆元年出生之陶珽,至萬曆五年才五歲,至萬曆八年也才八歲,以此年齡,僅能入塾開蒙,哪能進書院聽講?謂其“遊於卓吾之門”,則大可疑也。
查光緒《姚州誌》卷八載陶珽所撰《李卓吾先生祠記》,其文說:“先生去姚,距今四十年。其卒於長安,又距今十六年。”則知此文作於萬曆四十六年。文中未說他早年遊於李贄之門,而是說:“餘既晚從先生遊。”其“晚”為何年?不可知,然大體可推測為李贄辭官之後,居龍湖期間。
由此,可知陶珽確為李贄之徒,但不是在姚安任上所授之徒。《楚雄州誌》此傳之作者,未考查而移其壯年之事於幼年,讀此傳者,應當注意。
李贄姚籍門徒,有郭萬民者,雖不出名,但卻倍受李贄稱讚。其《與焦弱侯》書信中說:
“弟自三月即閉門專為告歸一事,全不理事矣,至七月初乃始離任,因茲得盡覽滇中之勝,殊足慰也。又得姚安一生為郭萬民者相從,自三月起,頗有尋究下落處,竊自欣幸,以為始可不負萬裏遊,又更奇耳。此生雖非甚聰慧,然甚得狷者體質,有獨行之意。今於佛法分明有見,雖未知末後一著與向上關捩,然從此穩實,大段非莊純夫比矣。弟南北雲遊,苦未有接手英雄、奇特漢子,此子稍稱心雲。雖非無盡、大年諸老可比,然邊地得此,亦足奇矣!”
郭萬民,《姚州誌》無載,然李贄以大段筆墨,向焦弱侯介紹此人,且以為萬民性情之近佛法,勝於其女婿莊純夫,稱萬民為“接手英雄”、“奇特漢子”,則李贄真以萬民為其高足弟子,不爽也。並由此看出李贄之品人高下,多從近佛之深淺而論。
七、李贄在滇的兩位重要僚友鄭某與顧養謙
此所謂“僚友”,是從他們與李贄同朝為官之角度而言,其實應當謂為“朋友”。
鄭某,名、字無考,僅知李贄任姚期間,鄭某任大姚知縣,故李贄按習慣,稱之為“鄭大姚”。
李贄《送鄭大姚序》,洋洋八百言,首言曹參、嚴助,歸其治法於黃老之術,而曰:“吾聞至道無為,至治無言。”是再講其“至人之治”。
接下來讚揚鄭某:
“夫大姚,滇下邑也,僻小而陋,吾知君久矣其不受也。觀君魁然其容,充然其氣,洞然不設城府。其與上大夫言,如對群吏,處大庭如在燕私,偃倨似汲黯,酣暢似曹參。此豈儒者耳目所嚐睹記哉!君神色自若,飲後耳熱,或歌詩作大字以自娛,陶陶然若不以邑事為意,而邑中亦自無事,嗟夫!君豈亦學黃老而有得者耶!抑天資冥契,秘道合真,不自知其至於斯也!不然,將懼儒者竊笑而共指之矣,而寧能遽爾也耶!”
這既是讚揚鄭某,亦以自讚。查康熙《大姚縣誌》,知縣中無鄭某姓名,則一方麵因該《誌》編纂過於簡陋,另方麵則可見鄭某在大姚縣政績平平,無可記者。而李贄說:“陶陶然若不以邑事為意,而邑中亦自無事。”這從道家角度說,是最高的治績。由此可進一步理解李贄所謂“至人之治”的境界。
從《序》中,可知李贄與鄭某“相聚二載餘”,而此時鄭某將離任歸山,於是李贄說:“夫淵明辭彭澤而賦《歸去》,采菊東籬,有深意矣。”並認為,如鄭某這樣一位清廉之士,歸家無酒,“當必有白衣送酒如賢刺史王公者,能令君一醉爾也。”表達了李贄對采菊東籬生活的向往與讚賞。
鄭某雖不知名,但《送鄭大姚序》卻收入《焚書》,鄭某之“治”與“歸”,倍受李贄讚歎,則李贄在姚時之心思,可從此鏡中得以反映。
李贄在滇另一位重要僚友兼朋友,為顧養謙。
養謙字衝庵,通州人,嘉靖進士,累官至薊遼總督、中朝大司馬。其孫顧國寶亦中進士,故其家鄉有“祖孫進士”之譽。著有《滇雲紀勝》及《衝庵顧先生撫遼奏議》二十卷,其事績散見《明史》各傳。
李贄與養謙之交甚厚,他給養謙的詩文,收入《焚書》者有《複顧衝翁書二首》、《書常順手卷呈顧衝庵》,收入《續焚書》者有《讀衝庵辭疏》、詩《顧衝庵登樓話別》。此外,李贄給焦弱侯等人的書信中,大量提到養謙,可見其交既厚且久。
李贄任姚安知府期間,顧養謙任洱海分巡道僉事,駐楚雄。《去滇序》中說:“謙之備員洱海也,先生守姚已年餘,每見先生談,輒夜分不忍別去。”於此可知養謙至楚雄任職,為萬曆六年或七年初。
李贄對養謙,推崇備致,見於他給諸友書信,此不繁引。而對於李贄在滇履跡,養謙此文所記較詳,尤其所記李贄辭官過程及部分原因,為難得之資料,因後設專節談此問題,此不引述。
所當述者,為李贄《顧衝庵登樓話別》,其詩雲:
知公一別到京師,是我山中睡穩時。
今夕生離青眼盡,他年事業壯心知。
簾外星辰手可摘,樓頭鼓角怨何遲。
君恩未答黃金散,直取精光萬裏隨。
惜別聽雞到曉聲,高山流水是同盟。
酒酣豪氣吞滄海,宴坐微言入太清。
混世不妨狂作態,絕弦肯與俗為名?
古來材大皆難用,且看《楞伽》四卷經。
從詩中,可知顧養謙於李贄離任之先,即已升調京師。而從《去滇序》中所說:“命下之日,謙方出都門還趨滇。”則對照可知,養謙於朝廷批準李贄離任之萬曆八年七月,確在京師供職,而一旦知李贄被批準離任,即離京返滇,至姚安或楚雄,為李贄賀,並撰《去滇序》。
李贄此詩,為送行、祝賀之詞,原無深意,但末一句“古來材大皆難用,且看《楞伽》四卷經”,顯係自歎之詞。因為當此之際,是養謙升遷,李贄仍在原任。因此我認為,由此一句,透露了他辭官的另一思想原因——材大難用。我們研究李贄辭官的原因,不能輕易放過這首詩、這句話。
八、李贄在滇生活情況
這一方麵,直接資料不豐,僅能透過極少的直接記載和其它間接記載,加以分析、推測而得出一個大體的情形。
李贄與夫人黃氏,生有四男三女,但僅知其長男、次男早死,而第三、四男之死,則未知其時其因。又長女、次女早死於饑荒,此為眾學者所共知。
其由南京至滇赴任途中,留第三女與女婿莊純夫於麻城,而僅攜妻入姚。
顧養謙《去滇序》中說:“初,先生以南京刑部尚書郎來守姚安,難萬裏,不欲攜其家,其室人強從之。蓋先生居常遊,每適意輒留,不肯歸,故其室人患之,而強與偕行至姚安,無何即欲去,不得遂,乃強留。”
由此記述,可見李贄夫婦之間,在赴滇與駐姚的問題上,頗不乏分歧。此外又可想見這老夫老妻在姚期間,無兒孫承歡膝下,常人天倫之樂,他們夫婦不能享有。且李贄講學、遊山、交友、判公事、參佛法,常經月在外,於是黃氏之孤燈挑盡未成眠,可以想見。此黃氏至姚不久即欲離去,甚屬自然,而不該受到責難。於是李贄家庭生活之清冷,亦不難想見。
姚安一府,僅領一姚州一大姚縣,居民力農,而工商業極其落後。據萬曆《雲南通誌》載,姚安府年入商稅銀僅108兩,而同期雲南府為4579兩,大理府733兩,永昌府975兩,楚雄府820兩,則姚安商業之落後,官府收入主要來自夏稅秋糧,可知也。李贄牧斯土兩年餘,以其財用之乏,而竟先後建書院、城隍祠、連廠橋、光明閣,殊非易事,且又捐俸,因而其物質生活之貧乏,亦是理之自然。
李贄在《又書使通州詩後》自述其在滇生活:“方某之居哀牢也,盡棄交遊,獨身萬裏,戚戚無歡,誰是諒我者?其並時諸上官,又誰是不惡我者?非公則某為滇中人,終不複出矣。”
在詩《使往通州問顧衝庵》二首中,李贄說:“滇南萬裏憶磋磨,別後相思聽楚歌。”“磋磨”二字,亦是作者對履滇生活之一總括。
李贄《寄方子及提學》二首:
其一
何人獨我思?天上故人而。白眼誰能識,雄心老自知。
滇雲隨絕足,昆海定新詩。此方多俊逸,長養報明時。
其二
為郎憐白下,秉憲憶南中。一萬蒼山路,三千魯國風。
及門誰第一?時雨迤西東。聞有袈裟石,何由寄遠公?
此二首中,“滇雲”、“昆海”、“蒼山”、“迤西東”,皆雲南物名,而內容,前後寫方子及提學二人與作者滇中之遊,格調亦算明朗,反映李贄當年居滇時另一種心情。
九、李贄在滇所作詩文
李贄詩文可以確定在滇所作者,除上文所說者外,還有、《卓吾論略》、《高同知獎勸序》、《因記往事》、《答何克齋尚書》,載於《焚書》。《與友人論文》載於《續焚書》。《青蓮寺二首》載於光緒《姚州誌》。詩《缽盂庵聽經喜雨》一首,載於《雞足山誌》,而收入《續焚書》則改題為《缽盂庵聽誦華嚴並喜雨》,為二首。此外,據說還有《龍山說》及《重修瓦倉營土主廟碑記》⑶,因筆者未查到原文,故僅錄以備考。
此外尚有若幹需作考定者:
A;《蜻蛉謠》,此為讀楊慎《蜻蛉謠》有感而發者。其中說:“餘初仕時,親見南倭北虜之亂矣;最後入滇,又熟聞土官、傜、僮之變矣。”此由“最後入滇”四字,推斷為居滇時所作。
B:《因方子及戲陸仲鶴》二首
其一
不見中原十二年,雲泥兩路各依然。
鵬鶤自有青雲侶,肯向人間問謫仙。
其二
帶發辭家一老僧,三年長伴佛前燈。
歸鴻日夜聲相續,不到滇南不敢憎。
在李贄詩《哭陸仲鶴》中有句曰:“滇南昔日君憐我,白下今朝我哭君。”由此可知陸仲鶴曾到雲南,並與李贄相會,以此判斷《因方子及戲陸仲鶴》二首作於滇。
如果此詩確實作於滇南,則所反映之李贄生活情況及當年心情,是為探究其辭官原因之重要資料。
十、李贄辭官之過程
李贄辭官之過程,《去滇序》所記最詳,曰:
“是時,先生曆官且三年滿矣,少需之,得上其績,且加恩或上遷。而侍禦劉公方按楚雄,先生一日謝簿書,封府庫,攜其家,去姚安而來楚雄,乞侍禦公一言以去。侍禦公曰:‘姚安守,賢者也。賢者而去之,吾不忍——非所以為國家,不可以為風,吾不敢以為言。即欲去,不兩月所為上其績而以榮名終也,不其無恨於李君乎?’先生曰:‘非其任而居之,是曠官也,贄不敢也。需滿以悻恩,是貪榮也,贄不為也。名聲聞於朝矣而去之,是釣名也,贄不能也。去即去耳,何能顧其他?’而兩台皆勿許。於是先生還其家姚安,而走大理之雞足。雞足者,滇西名山也。兩台知其意已決,不可留,乃為請於朝,得致其仕。”
光緒《姚州誌》卷五載:“致仕歸,囊中僅圖書數卷。士民遮道相送,車馬不能前進。巡按劉維及當時藩臬作《高尚冊》以遂其誌,僉事顧養謙為之序。”
李贄《與焦弱侯》信中說:“弟自三月即閉門專為告歸一事,全不理事矣,至七月初乃始離任。”
《雞足山誌》卷六人物李載贄條:“繼至七年已卯,竟自免歸。巡按劉維欽其高尚,征詩文冊以送之。八年庚辰,先生解組,遂再登雞足,寓缽盂庵,聽真利法師講《楞伽經》。”
又《姚州誌》“職官表”載:萬曆七年,姚安土同知高金宸署姚安府事。所謂“署”,即“代理”。其所代者,自是李贄。
李贄文《光明宮記》署:“萬曆八年五月姚安告老知府李贄書於雞足山房。”又查高奣映《雞足山誌》,其中有李贄詩二首文三篇,可知其於萬曆七年致仕後,曾寓居雞足山。
由以上全部記載,可以理出如下線索:
萬曆七年三月,巡按禦史劉維到楚雄,李贄即謝簿書,封府庫,攜夫人黃氏,離姚安而赴楚雄,向劉維提出辭官意見。劉維婉言相留,李贄堅辭。劉維上報,總督、巡撫不許。於是李贄返回姚安,而走賓川雞足山。自此,府事由土同知高金宸代理。
萬曆七年底至八年三月以前,李贄曾由雞山返姚安,建光明閣。(由《光明宮記》可知,光明閣建於萬曆八年。)
萬曆三月,“閉門,專為告歸一事,全不理事。” 兩台知其意已決,不可留,乃為請於朝,得朝廷批準,終於在七月致仕。
據《去滇序》說,李贄致仕後,留居滇中,有人問顧養謙:“李姚安始求去時,唯恐不一日去,今又何遲遲也,何謂哉?”顧養謙回答說:“李先生之去,去其官耳。去其官矣,何地而非家,又何迫於溫陵者為,且溫陵又無先生之家。”這是顧養謙從京城至姚安途中,與人之問答。“及至滇,而先生果欲便家滇中,則以其室人晝夜涕泣請,將歸楚之黃安。蓋先生女若婿皆在黃安依耿先生以居,故其室人第願得歸黃安雲。”
而李贄《寄焦弱侯》書信中則說:“數月間反反覆覆,閉門告老,又走雞足,雖吾宜人亦以我為不得致其仕而悶也。及已準告老矣,又遲回滇中不去,遍遊滇中山,吾豈真以山水故舍吾妻室與愛女哉!此時禁例嚴,差遣官員俱不敢留滯過家,決知顧當急急趨滇也,是以託意待之一再會耳。果得一會,乃別。……乃宜人又以我為舍不得致其仕而去也。嗚呼!此等賢妻尚不可告以衷曲,叫我傳語何人哉!今日略為道破,亦不得已焉耳。顧雖聰明具眼,又安能知吾心哉!”
由此可知,李贄辭官後,留居滇中,隻不過為了等待顧養謙的到來,並遍遊名山而已。
十一、李贄辭官原因
這個問題,在前邊其實已然斷續涉及,隻不過在此加以集中,並增添若幹資料。
李贄辭官最重要的一個原因,見於其《耿楚倥先生傳》,其中說:
歲壬申(隆慶六年),楚倥遊白下,餘時懵然無知,而好談說。先生默默無言,但問餘曰:‘學貴自信,故曰“吾斯之未能信。”又怕自是,故又曰:“自以為是,不可與入堯、舜之道”。試看自信與自是有何分別?’餘時驟應之曰:‘自以為是,故不可與入堯、舜之道;不自以為是,亦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楚倥大笑而別,蓋深喜餘之終可入道也。餘自是而後,思念楚倥不置,又以未得見天台為恨,丁醜入滇,道經團風,遂舍舟登岸,直抵黃安見楚倥,並睹天台,便有棄官留住之意。楚倥見餘蕭然,勸餘複入,餘乃留吾女並吾婿莊純夫於黃安,而因與之約曰:‘待吾三年滿,收拾得正四品祿俸歸來為居食計,即與先生同登斯岸矣。’……既三年,餘果來歸。”
此外,李贄《答何克齋尚書》中說:“五十而至滇,非謀道矣,直糊口萬裏之外耳。”此可以作為對照資料看。
楚倥為耿定理之別號,其學術思想及與李贄之關係,為眾多李贄研究者所熟悉,此不贅述。
關於李贄所要追求的“道”,此引台灣學者江燦騰《李卓吾的生平與佛教思想》一文中有關論述,借以說明:
“李卓吾是由於曆經生活的打擊和死亡的驚悸,才開始接觸佛教的。他的思想源頭始終環繞著出脫生死的問題,此在《焚書》或《續焚書》 中到處出現的此類自我表白,即顯示此事是如何深刻地影響了他的心靈。所以縱使他接觸陽明學,也非一種希聖的道德主義愛好者,而是發覺到兩者在思想的同質可以互攝,故他的心理傾向,一直是退隱和修道的﹔日後他也未如其它左派王學弟子積極深入社會講學,其種因在此。萬曆五年,他出任雲南姚安知府。這是他官運漸佳之兆。但他的退隱和修道的心理不變。”
按李贄自己所說,他在姚安知府任上,隻不過為了“糊口”而已,談不上“謀道”,但這僅僅是一個大體的說法。按實際情況看,他居滇三年期間,仍然於簿書之暇,盡一切可能向佛門接近。不但“時與釋子參論”,長期遊雞足,著文,講佛學,甚至到了“每至伽藍判了公事”的地步,這的確證明其“退隱和修道的心理不變。”
他在《複鄧石陽》信中說:
“獨餘連生四男三女,惟留一女在耳。而年逼耳順,體質羸弱,以為弟侄已滿目,可以無歉矣,遂自安慰焉。蓋所謂欲之而不能,非能之而自不欲也。惟此一件人生大事未能明了,心下時時煩懣,故遂棄官入楚,事善知識以求少得。蓋皆陷溺之久,老而始覺,絕未曾自棄於人倫之外者。”
此所謂“人生大事”,即“求道”。家庭方麵,已無牽掛,遂決心退隱,以實現多年追求的目標。
李贄在姚安期間,很少作詩,但當青蓮寺落成之後,他即寫下《青蓮寺二首》,其第二首這樣說:
芙蓉四麵帶清流,別有禪房境界幽。
色相本空窺彼岸,高僧出世類虛舟。
慈雲曉護栴檀室,慧日霄懸杜若洲。
浪跡欲從支遁隱,懷鄉徒倚仲宣樓。
可見仍然是一派退隱的心思。
楚雄知府張廷臣有和李贄此詩二首,有句曰:“暫借袈裟為伴侶,賦詩應許近陰何。”“虎溪三笑度清流,千載陶潛逸興幽。”“不用談禪增色相,為君沽酒醉高樓。”這說明,李贄歸隱的心思,連同僚亦甚了然。
以上所說,是李贄為求道而欲歸隱,這是其辭官的主要原因,而另一次要原因,則是他覺得為官太難。
在《賀世襲高金宸膺獎序》中,他說:
“且今之來此而為郡守州牧縣令者,豈易也哉?彼其讀書曾破萬卷,胸中兵甲亦且數十萬,積累勤矣。苟萬分一中選,亦必遲徊郎署十餘年,跋涉山川萬餘裏,視子之爵不甚加而親戚墳墓則遠矣,然猶日惶惶焉以不得稱厥職是懼。一有愆尤,即論斥隨之,與編戶等矣。其來遠,其去速,其得之甚難,而失之甚易也如此。”
這當然不僅僅是他對一般為官者的描述,而尤其是對自己宦海生涯的總感觸。在官場而深感艱辛,活得很累,則自然應該選擇歸隱之一途。
再次,李贄為學術中人,讀書、講學、求道是他生活的意義所在,而滇南非學術之藪,除雞足山之外,大概沒有他中意的地方,且懂學術的朋友又多在內地,邊地知音難求,因而亦欲急急辭官而回內地。正如他在《答周友山》信中說:
“獨餘不知何說,專以良友為生。故有之則樂,無之則憂,甚者馳神於數千裏之外。明知不可必得,而神思奔逸,不可得而製也。此豈非天之所獨苦耶!”
又《寄焦弱侯》信中說:
“世間勝己者少,雖略有數個,或東或西,或南或北,令我終日七上八下。老人肚腸能有幾許,斷而複續,徒增鬱抑,何自苦耶!是以決計歸老名山,絕此邪念,眼不親書,耳不聞人語,坐聽鳥鳴,手持禪杖,以冷眼觀眾僧之睡夢,以閑身入煉魔之道場,如是而已!”
最後,引李贄《複焦弱侯》信中一段關於辭官的精彩議論:
“弟嚐謂世間有三等作怪人,致使世間不得太平,皆由於兩頭照管。第一等,怕居官束縛,而心中又舍不得官。此其人頗高,而其心最苦,直至舍了官方得自在,弟等是也。又有一等,本為富貴,而外嬌詞以為不願,實欲托此以為榮身之梯,又兼采道德仁義之事以自蓋。此其人身心俱勞,無足言者。獨有一等,怕作官便舍官,喜講學便講學,不喜講學便不肯講學。此一等人,心身俱泰,手足輕安,既無兩頭照顧之患,又無掩蓋表揚之醜,故可稱也。”
由此看,李贄對於別人和自己的辭官與不辭官,曾有過仔細的觀察與深長的思考。他曾為第一等人,“既苦其外,又苦其內。”最後選擇為第三等人,“心身俱泰,手足輕安”,終能潛心於“道”之追求與闡揚,遂成一代思想大家。
本文結束之際,再說兩句:李贄有奇特的個性和思想,多不為人所理解。他的弟子袁中道在《李溫陵傳》中,將其思想行為概括為五方麵的矛盾,而曰:“公之為人,真有不可知者。”而今人黃仁宇據以稱李贄為“自相衝突的哲學家”,可見古今英雄,所見略同。蓋人之一生,無不充滿矛盾與衝突,而李贄表現得尤其突出、鮮明。
李贄弟子陶珽在《李卓吾先生祠記》中說:
“先生真人也,其在姚也,當其時,盡其心,如是則已。其去姚也,無係戀,無要結,如是則已。如江河行地,如日月經天,有時見,有時不見,而俗眼見其見者,不見其不見者,以為先生如是則已。”
陶珽此評,雖然僅指李贄在姚之情形,然而作為對李贄一生的評價,亦似無不可。就因為他的矛盾與衝突表現得那樣突出與鮮明,有童心,好高潔,不做作,不掩飾,故可稱為“真人”。
注釋:
⑴今有學者以為羅汝芳與李贄在雞足山相見:江燦騰《李卓吾的生平與佛教思想》中說:“實際上,他的一生中,隻在南京見過王龍溪二次,羅近溪則在南京見一次,另一次是在雲南雞足山遇見的。” 此文載於《中華佛學學報》第二期(1988年10月出版)。
⑵嘉靖十七年……餘盡毀拆之:這段文字引自陳慶江《明代雲南政區治所研究》P253(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6月第一版)。
⑶據說還有《龍山說》及《重修瓦倉營土主廟碑記》:此二文,楚雄學人文章多有提及,然竟無一文言其出處、內容。我問過一些提到此兩文的作者,回答“不知道”。蓋本地此類文章,引其文而多不講出處,輾轉相引,最後不知誰為始作俑者。
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於鹿城東山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