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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個星期五吳京華把公司的三位主管給槍斃後,就成了美國報紙,網絡的一大新聞。這幾天看了美國人的報導,也看了俺們中國人的報導。對這件不幸的殺人事件也有些許的了解。心中覺得吳先生實在有點不值得。別的不說,就是看著自己的老婆,還有三個可愛的男孩,就不該走上這條絕路。吳先生是國內北大的畢業生。來美國後在附近的聖他克拉娃大學拿了一個碩士學位。工作也有好多年了。97年在山景城買了價值40萬元的房子。太太本來在昇陽微電腦公司工作,可是在年初的時候下了崗,就一直沒有再工作。吳先生頗有理財的理念,在外州治了地,準備蓋房子,從事房地產的事業。吳先生走上這條路,當然不排除手頭頓時緊縮。可是至少有失業救濟金可以緩緩急。吳先生幹的是測試工程師。以前也幹過不同的公司。我想以吳先生的經驗,找個類似的工作不應該很難。而且,對找工作的過程應該也是很熟悉的。
跟據報導,吳先生待人非常和氣。過去沒有任何犯罪的記錄,也沒有任何暴力的傾向。每天都以笑臉迎人。所以周圍的人都十分詫異他的殺人。兩年以前,吳先生加入這個公司。原先的一位老板與他相處的非常好。問題是自從那個老板在一年前離開後,從聖地亞哥來的這位老板,他們之間可能就產生了矛盾。吳先生被炒魷魚的原因是工作表現不佳。這一點,我必須強調,在美國公司要炒員工的魷魚,這是一條最正當的理由。當老板決定要你走路的時候,首先就是要開始記錄你的工作表現。這裏麵,當然避免不了睜著眼,說瞎話。這也是有些美國老板的專長。我自己親眼就見過好幾個例子。我時常說,當一個老板看員工不順眼的時候,員工就是工作再努力,恐怕也很難挽回不被轟下崗的命運。我希望這一點不是個事實。既然如此,員工要做的就是趕緊把握時間找工作。我時常說在公司裏上班,最重要的不是工作上的表現。最重要的就是和老板相處。不過,話又說回來,有的老板是很可惡的。當他們不喜歡您的時候,您就是放下身段,低聲下氣,也很難改變他們對您的看法。有時候,反而更糟。
我相信吳先生在工作上的表現一定很不錯。自己本身也很自信。一個員工在公司呆了兩年,如果表現不好,早就可以看出來了,幹嘛要等到兩年以後,再做結論。吳先生平常沉默寡言,不太愛交際。所以我相信他是屬於埋頭苦幹型的員工。以前的老板一定很賞識他的工作。這個新來的老板今年三月份才上任。我的猜想是這位新來的老美,可能對吳先生這個人發生了意見。我們老中在美國始終有一個信念,那就是我們是憑本事幹夥,賺工資。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心裏想的是我把工作做好了,你能把我怎樣。對這種員工,有的老板非常賞識,有的老板就不這樣了。碰到這種老板,尤其愛挑刺兒的老板,員工心裏的不滿是可以想象的。不管你做啥事,他總是在後麵處處堵你。我相信,吳先生一定也向公司上層反應過他的情形。也許那位負責人事部門的美國老太太,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這位老太太其實是個打雜的。也管人事,也管會計。再說,一般小公司的人事部門負責人,總是站在老板的那一邊,很少會主動為員工著想,保護員工。最後這個印度籍的大老板,可能根本就不願意管這種人事上的糾紛。也許這個老印本身也夠嗆的。再說,有兩位美國人給他負責,自然心思不會放在這件事上。這種對員工的敷衍與忽略,在公司裏到處可見。報上說,吳先生擁有公司的原始股票,多少都有發財的想法。難免這就是忍氣吞聲呆下去的因素。可是如果老板一而再,再二三的刺激員工,甚至到了炒員工的魷魚。那任何可怕的結果都有可能發生的。我不是說吳先生做的對,而是說如果公司不給員工一個可以緩衝而退卻的路,這種傷害發生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從公司的角度的運作來看,我覺得這個公司的負責人,好像缺乏一點基本公司運作的常識。一個員工在離職的時候,公司方麵把該說的,該做的事都弄清楚了。員工一旦離開了公司,要再回公司,那是要遵從一定的程序。不是打個電話,說來就來,說要見誰就見誰。從這點看,他們根本就沒有警覺的意識。在我的感覺,這三個人似乎常識不足。也許心裏覺得吳先生平常很安靜,和氣,所以根本就沒有料到一個不愛說話又時常微笑的人,會拿起手槍結束了他們的生命。也許三個老板都認為,老中一向都是默默的努力工作,逆來順受。偶爾給他們一點屎,也就忍耐下來了。 我想這種對老中狂傲心態的作祟,可能就是他們答應與吳先生會麵的原因。報上說,吳先生進入了會議室,根本就 沒說話,就把他們給斃了。
我覺得吳先生不像是個衝動的人。我想吳先生所以走上這條路,內心掙紮了很久。一個工作努力,又被前任老板賞識的員工,不可能因為換了老板,工作就不及格了。當然,如果老板硬要整你,那是例外。再說,吳先生做的是測試工程師,還不至於因為換了老板工作就做不好了,完成不了了。我們老中再驢,總是有心把工作做好的。加班,加點,這是我們老中工作的一貫原則。可惜,吳先生那口氣沒有忍下來。其實,我們在加州的員工,比其它地方有更好的機會尋求律師的保護。而且根本不需要花錢就可以找到律師為您服務。看看每年有多少員工因為解雇而訴諸於法律,反告雇主。我要說的是,吳先生受了氣,是值得我們的同情。尤其是他的遺孀和孩子。但是動了搶而且一口氣給斃了三個人,那就犯了滔天大罪,就要受到法律的製裁了。我們希望,他的辯護律師能夠深入公司調查實際的情況。是否吳先生受了不正當的待遇。尤其,三個主管也不在了,阻礙調查的因素應該沒有了。我總是希望,從吳先生這個案子,我們能夠更進一步了解,這個凶殺事件的來龍去脈。我相信,對我們那些高高在上做老板的,還有我們這些處處小心,時時努力工作的員工,都是有莫大幫助的。
有數?
碰上不如意的時候,多思考,不要像我給您的留言一樣。隨時充實自己,不要出口噴人。
Could you please give me the link?
這種狹隘的人周圍太多了,尤其是四時到五十歲之間的出生在大陸的,尤其是小縣城的地方。沒有以偏概全或歧視的意思,但事實是擺在那裏。
好久沒看到您的留言了。不錯,感恩節到了。我們講好了中午在家聚餐。孩子們也都要回來了。和往年一樣,我們在附近的中國超市定了一隻中式的烤火雞。味道相當不錯。也祝您感恩節假期快樂。
小公司的生存不易,求生存第一,很多其他的就不注意了。不過,吳先生這個公司不小,好像有近40位員工。而且還在招人。吳先生自己也推薦了一位朋友,被雇傭了,隻是拒絕了公司的雇傭。這個公司是做FM的晶片的。據報導,公司很不錯的。我的感覺是吳先生被吭了,而且吭的不淺。當然,他殺人是絕不可饒恕的。在殺人這方麵,他是應該受到法律的製裁。可是在工作上他的遭遇是值得我們大家關心的。總是希望公司對待員工應該公平,至少不能時常存著坑人的心裏啊。謝謝您的留言。我很喜歡那個電影Pretty Woman,還有那首歌呢。
在加州不管您是被裁員或炒魷魚都是可以拿失業救濟金的。自己誌願辭職就拿不到了。通常公司在炒魷魚之前會給您辭職的機會。在後來個人的記錄上會好聽一點的。但是,公司不可以對您的新雇主說您是被炒魷魚的。任何新的雇主打電話查您記錄時,隻能提供您在老公司的工作期間,職稱和您的薪水。謝謝您瀏覽與留言。
The greedy Indian bastard didn't want to pay UI. He and the other two deserved it.
很多小公司經理素質都不高或者說他們壓力也很大.他們一般都選對他們管理最有用的人.所以有時性格不和被LAYOFF也很正常...
完全同意您的看法。我覺得在美國的華裔團體,不管是職業性的,非職業性的都應該出來響應為吳先生殺人事件尋求真相。不是為他洗脫殺人罪,而是了解他殺人的動機。我覺得您說的很對,謝謝您的提供意見。
我個人起不了大的作用,不過,美國有個華人社團OCA (Organization of Chinese American),一天到晚嚷嚷要給我們華裔爭取社會地位。如果這個社團的社員是文學城的讀友,看到了這則留言,是否可以出麵要求矽穀的會員組織一下。我自己一定捐款支持。
兄弟,假如你住的跟吳京華家人那麽近,能否呼籲在當地找個好律師?老中們捐款?
吳京華殺人不對,畢竟是有冤情。找個華人律師把吳京華的命保住,也算老中應該做的幫助。至少讓別人對老中有所敬畏。
One rumor is that Wu missed his target - VP of engineering, who is now the CEO.
Second, this has everything to do with company's reputation and liability. Also, not a case that can be settled. Just looked at the news that was released - the company still points the figure at WU.
But I do support "full investigate this company for any employment law violation" - it is easier to people to support this cause. Will also be very educational for everyone.
告訴您,在美國有本事的人多了。中國人沒有本事,人家顧您幹嘛啊,白吃白喝啊。有白吃白喝的機會,我們老中很少能沾上的。就是沾上了,也不必沾沾自喜,那就意味著您的末日也快到了。不信試試。憑本事賺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我們老中都是懷著這種信念在美國工作的。我要說的是,工作的表現固然最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老板對您的看法。當然,好的老板不少,可是惡劣的也有。沒碰上是運氣好,碰上了就要有對付的本事。不是像吳先生 一樣殺人了事,了得了嗎?
您一連發了兩個留言要我推薦律師。我看不回您,您是放不過我了。您要找律師之前,先要評估一下您自己是不是有Case 可以被律師接受。首先,自己的要有能力把事情來龍去脈搞清楚,手頭有證據打官司。搞清楚了,找律師難嗎?您不是上網嗎?找找幾個關鍵的字,不就出來了嗎。我自己沒有找過律師,因為我對混蛋老板,都是先找好了工作,有了新的工作,再跟他鬥到底。把老板鬥到一個地步,我就辭職了。結果,告訴您,鬥我的老板,最後也都被炒魷魚了。有空看看我的美國職場發奮鬥記的博客啊。
謝謝您對我的評論啊。我是不是幼稚我自己心理有數,我是不是受了老板的欺負,我比誰都清楚。我的毛病就是不願受欺負。所以我再三說吳先生應該冷靜,尋求其他的路子不要走絕路。我不知道您是幹啥的,不過我由衷祝福您一帆風順。碰上不如意的時候,多思考,不要像您給我的留言一樣。看您的文字就知道您這個人。隨時充實自己,不要出口噴人。做人還是厚道一點的好。不但給自己積德也給子女後代積德。功德無量,後有望焉。
您這個人讓我怎麽說您啊!斷章取義還自已為是,把您說的話,留給您自己享用吧!祝福您一切順利,大吉大利啊!
謝謝yijibang的指點,我會在我目前的地方呆下去,我非常知足。我對吳兄沒有了解,還是等事實吧。
您的有關職場的文章我看過,還很喜歡。
能否提供更多信息關於這個?謝謝!
風娉同學,論壇是給大家發表言論的,不是給瘋狗狂吠的。
並且殺人行凶者都是性格有缺陷的人,同樣是口角,同樣是結怨,大多數人最終都退一步海闊天空,隻有性格缺陷者才非要以殺人來解心頭恨。對於殺人者,除了過失殺人外,都沒有什麽好為他們找借口的。
的確是啊,要是真有本事還怕被炒魷魚
一級棒前輩在美國職場打拚三十年,看盡風風雨雨,悲歡離合,說出來的話就是有分量。
若真是個人才,國內到處歡迎!但若隻會測試,國內能幹的人大把。
真牛,就自己創業,雇老美、老印、老日、老中等統統給你打工,你當:董事局主席、董事長、總裁、總經理、總書記、CEO,都你當,看誰還敢欺負你!
來美三十一年了,嚇人,不短了------奧巴馬也不過才來了四十五年嘛!咋,來得久就了解實情啦?這樣說的話,唐人街哪些人了解得更多!歇歇吧,您!
我真希望您能夠在您目前的公司永遠呆下去。千萬不要輕舉妄動。美國人好的老板的確不少。可是混蛋的也有。就怕碰到了混球,不管您的工作表現,不喜歡您就是不喜歡您。您就是再努力,也是白費。在美國混,重要的是做人,工作不是不重要,但是人沒做好,或者老板就是看您不順眼,不喜歡您,那就趕快找工作上路。或者想辦法對付,千萬別想不開走上吳先生的地步。
在我的博客裏,美國職場奮鬥記是我在美國工作30年的經曆。吳先生的情形我見過好幾次。所以子文章發表後,有好幾位在美國的網友,也都麵臨吳先生的困境。我都一一答複他們的問題。最後也都有了很美好的結果。我實在為吳先生感到遺憾,他就住在我的附近(不到10裏)。可惜,不認識吳先生。不然,我相信結局不會是這個樣子的。遺憾,遺憾啊。
的確是個個案?在美國可惡的老板舉目皆是。我在美國公司混了31年,吳先生的情形我是見的不少了。但是殺人還是第一次。我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了。可是對年青的國人在美國未來的日子還長的很哪。我總是希望吳先生的案子給所有美國做老板的一個警惕。對我們中國人的努力,埋頭苦幹,不善言語有所了解。我是希望不要以為我們老實就覺得好欺負。這是我的用意。當然,我是希望能夠了解為啥吳先生走到這個殺人的地步。這樣我想對我們做員工,做老板都會有幫助的。謝謝您的瀏覽與留言。
對啊!裁員與炒魷魚是有區別的。吳先生是個Testing Engineer, 我想跟項目的關係不大吧?
我再沒出息,幹嘛要做人家肚子裏的蛔蟲啊。您大概自己曾經有過做蛔蟲的經曆吧。再說,好好的一個人,幹嘛要去做蛔蟲啊。我跟吳先生無親無故。所寫的都是根據報上網上的報導。我吃撐了去憑空杜撰啊。告訴您,我沒有那個本事。吳先生是我們中國人,我在美國工作了31年,他的情形我親眼見過好幾次。隻是第一次碰到殺人。所以我覺得吳先生是被逼急了。不是給他找理由。我沒有那個能耐。美國是個法治國家,有律師,法官,陪審團。我算那棵蔥,那頭蒜啊。實在謝謝您的抬舉了。最後謝謝您的瀏覽與留言同時祝福您在往後的歲月裏千萬不要碰到像吳先生那位老板,那位老總,還有那位人事部門的負責人。萬一您碰到了,千萬三思,運用您的智慧,走出陰影,奮力向前。絕對不可效法吳先生的衝動與無知。行慎,幸甚!
您說的很對啊!難道我說的是在讚美吳先生殺人殺對了。拜托!吳先生殺人是事實,但是最後的審判是由陪審團來決定。我的意思就是為了我們華人在美國工作的利益應該給吳先生一個自辯的機會。讓我們了解事實的真像。所以需要有好律師來為吳先生辯護這個案子。您的運氣很好,大概還沒有碰到美國那些混蛋老板。有一天您碰上了,您就知道我的意思了。吳先生到目前為止拒絕發言。但是他的朋友對他都是一致的說他是一個工作認真,很和氣,很有禮貌的人。而且對他的朋友抱怨過他這新老板對他很不好。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進一步知道吳先生到底為啥殺了三個人。我們知道事實之後,我相信不管我們做員工的也好,做老板的也好,總會有所警惕。尤其對一向認為中國人好欺負的老板一個警告。無則加勉,有則改過。我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您們年青的在美國還有一陣子,尤其在比較保守的地區,這種內在歧視的心理是存在的。這就是我的用意。希望您在下筆之前,先搞懂我在說些啥,不懂就問,不要自作聰明做一個聖賢(剩閑)啊。謝謝您的瀏覽,留言。多保重,多去愛愛美國老板,保持良好關係。希望您有那個命永遠不要碰到混蛋的老板。
我不知道您一開頭哈哈是啥意思。您根本就沒弄懂我在說些啥,先別哈哈。我在美國公司混了足足31年,目前還在繼續混。吳先生的處境看的多了。隻是這是頭一次碰到殺人的地步。您的運氣很好。等到有一天您碰到吳先生那個處境,再來哈哈也不遲。在美國不合理的老板到處都是,我們要有智慧學者去對付。沒有必要走上殺人的路子。有了殺人的決心,為啥不退一步走其他的路子。不要斷章取義,您還年青,把我寫的看懂了再開尊口。好嗎?
公司一般不會讓好員工離開,更別說解雇了。我們最近有個小實驗員離開,為此事我們開了無數的會,先是弄清原因,接著挽留,最後聽取建議,告訴說如果不喜歡新工作,可以隨時回來,等等。
達爾文說“適者生存”,這是自然法則。
ashley07 評論於:2008-11-21 15:28:51 [回複評論]
有理有據,說得很好。
隻有一點你可能不了解:雇員告公司勝訴的可能極低,在這種衝突中公司絕對占上風:
1)律師行裏大多數好的律師都是吃公司這碗飯,替公司開脫的
2)取證太難,所有其他的員工不可能仗義作公正證人
3)個人資源有限,打不起官司
4)打了官司擔心以後找工作上黑名單
樓主,能否介紹一二個律師?洛杉磯朋友才剛下崗,正滿世界找律師呢。
我覺得我們中國人應該組織起來,大家捐錢一起為吳先生找這方麵的名律師。不管輸贏,但是至少給這些當老板的一個警告。我們中國人,埋頭苦幹是我們的原則。不倒灶是我們的原則。他們不論功行賞就罷了,但是認為我們老實,或者我們不跟他們一般見識,而任意欺負我們,那就不對了。我一直相信,像吳先生這種不愛說話,工作努力的員工,最後被落到這個地步,真是被逼的動槍啊。所以,進了會議室,二話不說,一連射殺了三個欺負他的人。動作之快,這都是經過心裏盤算的。也可以說心中的恨累積到了極點。
我一位同事的先生,是阿富汗人。在一個大公司負責會計。結果就被炒魷魚了。最後在三藩市找了一個名律師。官司打贏了。自己沒有付一毛錢。當然,後來從賠償中分了百分之二十給律師。他贏了多少錢,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他立馬買了7萬五千的跑車。又在灣區買了價值2百萬的房子。可是,他說他就沒有打算再找工作。贏了官司,拿到一大筆錢,幹嘛還要上班啊。好律師,完全看你的案子,就知道有多少錢可以撈,才決定接不接這個案子。所以,您不需要先付錢打官司。都是贏了以後再分錢。這叫Contingency。取證不難,就是平時要多搜集老板及同僚給您的評語。好的留下來。壞的,就要立時答辯,不是吵架,切忌衝動。譬如一個項目完成了,一般老板,同事都會寫點感謝的信件,還有外麵的公司也會給您一般的褒揚。這些信件都是證據,不管以後如何,總要保留帶回家,以備後用。不錯,在公司上班的人是不會出來作證的。對吳先生而言,三個老板都死了。在公司的員工都應該挺身而出,把事實說出來。不過這一次事件,總是給一些公司坑人的老板一個警告。不要以為我們老中,埋頭苦幹,任勞任怨就可以隨意欺負。我覺得,吳先生是氣急了,根本不給那三個被斃的人機會說話。有人說他是因為房地產被套牢。那是胡扯。人家的房子都有房客。房價雖然跌了,隻是一兩萬而已。錢根本不是他殺人的動機。看看他老婆都快一年沒工作了。再說,他是個努力工作的人,而且公司也答應給他Reference。公司同時還在招人,所以不是因為公司不景氣。說穿了,就是看我們老中好欺負啊。吳先生殺人絕對是件驢事,看看老婆,孩子,那才慘啊。總希望,這件事情的真像能夠讓我們都知道啊。吳先生都有那個本事動槍,為何不使出本事狠告他們一狀。可惜啊!
隻有一點你可能不了解:雇員告公司勝訴的可能極低,在這種衝突中公司絕對占上風:
1)律師行裏大多數好的律師都是吃公司這碗飯,替公司開脫的
2)取證太難,所有其他的員工不可能仗義作公正證人
3)個人資源有限,打不起官司
4)打了官司擔心以後找工作上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