歎吳京華!
文章來源: yijibang2008-11-19 15:16:31


從上個星期五吳京華把公司的三位主管給槍斃後,就成了美國報紙,網絡的一大新聞。這幾天看了美國人的報導,也看了俺們中國人的報導。對這件不幸的殺人事件也有些許的了解。心中覺得吳先生實在有點不值得。別的不說,就是看著自己的老婆,還有三個可愛的男孩,就不該走上這條絕路。吳先生是國內北大的畢業生。來美國後在附近的聖他克拉娃大學拿了一個碩士學位。工作也有好多年了。
97年在山景城買了價值40萬元的房子。太太本來在昇陽微電腦公司工作,可是在年初的時候下了崗,就一直沒有再工作。吳先生頗有理財的理念,在外州治了地,準備蓋房子,從事房地產的事業。吳先生走上這條路,當然不排除手頭頓時緊縮。可是至少有失業救濟金可以緩緩急。吳先生幹的是測試工程師。以前也幹過不同的公司。我想以吳先生的經驗,找個類似的工作不應該很難。而且,對找工作的過程應該也是很熟悉的。

 跟據報導,吳先生待人非常和氣。過去沒有任何犯罪的記錄,也沒有任何暴力的傾向。每天都以笑臉迎人。所以周圍的人都十分詫異他的殺人。兩年以前,吳先生加入這個公司。原先的一位老板與他相處的非常好。問題是自從那個老板在一年前離開後,從聖地亞哥來的這位老板,他們之間可能就產生了矛盾。吳先生被炒魷魚的原因是工作表現不佳。這一點,我必須強調,在美國公司要炒員工的魷魚,這是一條最正當的理由。當老板決定要你走路的時候,首先就是要開始記錄你的工作表現。這裏麵,當然避免不了睜著眼,說瞎話。這也是有些美國老板的專長。我自己親眼就見過好幾個例子。我時常說,當一個老板看員工不順眼的時候,員工就是工作再努力,恐怕也很難挽回不被轟下崗的命運。我希望這一點不是個事實。既然如此,員工要做的就是趕緊把握時間找工作。我時常說在公司裏上班,最重要的不是工作上的表現。最重要的就是和老板相處。不過,話又說回來,有的老板是很可惡的。當他們不喜歡您的時候,您就是放下身段,低聲下氣,也很難改變他們對您的看法。有時候,反而更糟。 

我相信吳先生在工作上的表現一定很不錯。自己本身也很自信。一個員工在公司呆了兩年,如果表現不好,早就可以看出來了,幹嘛要等到兩年以後,再做結論。吳先生平常沉默寡言,不太愛交際。所以我相信他是屬於埋頭苦幹型的員工。以前的老板一定很賞識他的工作。這個新來的老板今年三月份才上任。我的猜想是這位新來的老美,可能對吳先生這個人發生了意見。我們老中在美國始終有一個信念,那就是我們是憑本事幹夥,賺工資。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心裏想的是我把工作做好了,你能把我怎樣。對這種員工,有的老板非常賞識,有的老板就不這樣了。碰到這種老板,尤其愛挑刺兒的老板,員工心裏的不滿是可以想象的。不管你做啥事,他總是在後麵處處堵你。我相信,吳先生一定也向公司上層反應過他的情形。也許那位負責人事部門的美國老太太,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這位老太太其實是個打雜的。也管人事,也管會計。再說,一般小公司的人事部門負責人,總是站在老板的那一邊,很少會主動為員工著想,保護員工。最後這個印度籍的大老板,可能根本就不願意管這種人事上的糾紛。也許這個老印本身也夠嗆的。再說,有兩位美國人給他負責,自然心思不會放在這件事上。這種對員工的敷衍與忽略,在公司裏到處可見。報上說,吳先生擁有公司的原始股票,多少都有發財的想法。難免這就是忍氣吞聲呆下去的因素。可是如果老板一而再,再二三的刺激員工,甚至到了炒員工的魷魚。那任何可怕的結果都有可能發生的。我不是說吳先生做的對,而是說如果公司不給員工一個可以緩衝而退卻的路,這種傷害發生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從公司的角度的運作來看,我覺得這個公司的負責人,好像缺乏一點基本公司運作的常識。一個員工在離職的時候,公司方麵把該說的,該做的事都弄清楚了。員工一旦離開了公司,要再回公司,那是要遵從一定的程序。不是打個電話,說來就來,說要見誰就見誰。從這點看,他們根本就沒有警覺的意識。在我的感覺,這三個人似乎常識不足。也許心裏覺得吳先生平常很安靜,和氣,所以根本就沒有料到一個不愛說話又時常微笑的人,會拿起手槍結束了他們的生命。也許三個老板都認為,老中一向都是默默的努力工作,逆來順受。偶爾給他們一點屎,也就忍耐下來了。 我想這種對老中狂傲心態的作祟,可能就是他們答應與吳先生會麵的原因。報上說,吳先生進入了會議室,根本就 沒說話,就把他們給斃了。 

我覺得吳先生不像是個衝動的人。我想吳先生所以走上這條路,內心掙紮了很久。一個工作努力,又被前任老板賞識的員工,不可能因為換了老板,工作就不及格了。當然,如果老板硬要整你,那是例外。再說,吳先生做的是測試工程師,還不至於因為換了老板工作就做不好了,完成不了了。我們老中再驢,總是有心把工作做好的。加班,加點,這是我們老中工作的一貫原則。可惜,吳先生那口氣沒有忍下來。其實,我們在加州的員工,比其它地方有更好的機會尋求律師的保護。而且根本不需要花錢就可以找到律師為您服務。看看每年有多少員工因為解雇而訴諸於法律,反告雇主。我要說的是,吳先生受了氣,是值得我們的同情。尤其是他的遺孀和孩子。但是動了搶而且一口氣給斃了三個人,那就犯了滔天大罪,就要受到法律的製裁了。我們希望,他的辯護律師能夠深入公司調查實際的情況。是否吳先生受了不正當的待遇。尤其,三個主管也不在了,阻礙調查的因素應該沒有了。我總是希望,從吳先生這個案子,我們能夠更進一步了解,這個凶殺事件的來龍去脈。我相信,對我們那些高高在上做老板的,還有我們這些處處小心,時時努力工作的員工,都是有莫大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