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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從初中一年級就開始學英文,ABCD及萬國音標。我們的老師是一個剛從大學畢業,主修英文的女老師康德容。老師長的好漂亮,一雙水溜溜的大眼睛,臉上還長個美人誌。我們這一群小男孩,人小鬼大,上課有的時候看著老師發呆。調皮的同學還時常把老師逗的臉紅。我們都好喜歡上英文課。那時後,大家都很好奇,又加上崇洋,所以學起來也還蠻認真的。記得第一課的課文是 This is a book. This is a desk. A book is on the desk. This is a pencil. A pencil is on the desk. 沒有多久有的同學就開口對著老師說I love you but you don’t love me. 接著大家就哈哈大笑。 然後就開始學啥How are you? How do you do? 還說碰到熟人用前者,陌生人用後者。好了到了美國,一上來,我的教授開口就 說How do you make out? 我就沒聽懂這個每課凹。沒多久,一個老美同學,來了一句What do you say? 這句我聽懂了,我回了一句Nothing。他說我是再問您好嗎。當時,我心裏就很不是味道,為啥不直說,還要拐彎末角的。他們老美就沒有我們中國曆史悠久的文化。看,我們的問話,吃了沒?好嗎?不就結了。
到了初二,課文就開始變長了。我們也開始學文法。老師是一位從英國回來的老先生陳君璞。一副英國紳士的派頭。他要我們背誦每一課文。然後每一課都要考默寫。我想我的英文底子就是那時後開始打下來的。有趣的是,同學之間還經常把洋涇浜英文掛在嘴上。其實是中英文並用。尤其看到老美,我們還會一起說You 傻瓜,因為不知傻瓜的英文怎麽講。後來聰明了,就改成了You no good. 而且還學著唱洋歌啦。那時最流行的是披頭四。有一首很有名的歌是,哦哦爺爺,拉福友摸臉愛看誰(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偶爾還會扭個發育不全的小屁股。其實,那時後,我們從英文歌中,還真學了不少的單字。我們班上有位年紀一大把的僑生,是從印尼回來的。留個卷發。沒事還拿著吉他,就愛唱西洋歌曲。這位同學後來在台灣成立了第一個搖滾樂隊。在夜總會駐唱,那是1960年。所以台灣是在1960年開始才有搖滾樂的。他的大名是黃佛才,後來他娶了電影明星陳莎莉,也是她的第一任老公。下了課,我們經常就在課堂上,在他的帶領下,哦哦爺爺小扭一番。
到了初三,我們的英文老師莫如坤,是個非常負責而且認真的老師。她開始教我們許多有用的片語,造句,文法等等。那時我們也開始準備考高中。她強調的是把英文底子打好,考啥都無所謂。我那時仍舊繼續我的背誦每一課,所以英文單子,片語等等記得不少。考高中我的英文成績是所有科目中最高的。到了高中,我們的英文課就更專業了。老師們是一個比一個強。除了教科書之外,另外每個老師自己也準備了一套教材來滿足學生的要求。那時後,有許多從外校請來的新老師,大概是水平比校內原來的一些老師差一點。我們的第一位英文女老師盧邦駒,第一個禮拜,翻譯一段課文,就鬧了一個尷尬的場麵。課文好像是這樣的 “When you concentrate on your work, your attention will not be diverted even the cannon goes off at your elbow. “ 我們這位老師,有點緊張,把這個even the cannon goes off at your elbow 翻成了。。。。即使這個大炮打炮啊打打。。。打到你的手肘邊的時候。。。。頓時全班哈哈大笑。隻見老師臉都綠了。從此我們也不叫她盧老師,而在背後偷偷的叫她驢老師了。我們那個時候有個很不好的行為就是趕老師。隻要我們認為老師不好,到了上課的時候,同學會把教室反鎖,讓老師進不來。老師教了我們兩個禮拜,就知難而退了。換來的是一位很外向的老師,芳名是周曼麗。這位老師很洋派。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可是上了一個禮拜,班上包打聽的同學就打聽出老師離婚了。同時,就有那麽巧,有一位同學在公車上,看到老師跟一位空軍男朋友坐在一起。我們這位同學,立刻擠到老師的前麵,一個舉手禮還大聲的喊著“老師好”。同學回來得意洋洋說的口沫橫飛。他說緊接著就看到那位空軍摟著老師肩膀的手臂立刻縮回。這位老師上課很愛在教室走來走去,而且走路一翹一翹的,有點像跳舞。沒多久,老師在課堂上宣布,她不再教我們這一班了。因為她很傷心,說我們對她沒有感情。不知是那位同學,用鋼筆把墨水摔倒她穿的一件透明旗袍背後,傷了老師的心。
那時我們所喜歡的老師是不僅僅用規定的教科書。因為,我們自己在開學前都看過了,不會的查查字典,就不需老師再逐字解釋翻譯。換來的老師是個老江湖張藹光。老師教文法,都是用自己編的的教材。講起來頭頭是道,有點像是老王賣瓜,自賣自誇。其實我的文法也都是那個時候打的基礎。每次考試,所有的老師輪流出題,好像彼此在比賽似的。到了高三,麵臨考大學,每次英文的考題,難度之高,不在話下。有一次,有位大學外文係的校友來校考試,考了個40分。那時候我們的老師流行把得到的分數開平方乘以十,換句話說,隻要考到36分,就可以及格了。很可惜,手上沒有留下當年的試卷。可是就是那種難題,老師說有的學生還是每次考滿分。可見得,我們這個學校的學生程度之高了。高中三年我們那個時候最流行的就是背字典。一本梁實秋的英漢字典,從A開始背,這也是奠定日後英文的一個重要基礎。其實,現在想想背字典實在不是一個很好的方法。可是在那個時候就杖著年青腦子記憶力好,就拚命的背、後來無論啥考試,隻要有考單字這一項,我都是幾乎拿滿分的。
我也是建中27605;19994;的。 看26469;比你高一班。 以下是我的英文老24072;∶
初一康德容老24072;。 初二周宗38224;老24072;。 初三莫如坤 老24072;。 高一35768;22269;衡 老24072;。 高二袁 卓民(明?)老24072;。高三王27982;元 老24072;。
有機20250; 也26469;20889;20889;我的32463; 39564; 35848;。
RM
不過佩服你的所有英語老師,各有千秋;還有你們學生,高中便背字典。太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