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大人就給我們養成一個午睡的習慣。在台灣念小學的時候,每天都是規定要睡午覺的。一直到大學畢業,當兵服役,還是照睡不誤。而且睡的光麵堂皇。到了美國,午睡的正當性就沒有了。越是到了中午午飯後的時候,那個瞌睡蟲就有點蠢蠢欲動而令人昏昏沉沉了。我可是盡量找時間,坐在電腦前,或跑廁所,或上車,哪怕是5分鍾,10分鍾。總要懵一會兒。之後,一直到下班那下半天就精神抖擻。說實在話,都是偷偷睡的。這麽多年在許多不同的公司就業,幾乎每個同事,老板都知道我有午睡的毛病。有時碰到那種無關緊要的會議,也會不知不覺地在會中打起盹來。記得,那年我有個老板知道我有這個毛病,每次開會,還會特別問我是不是準備要打瞌睡了。我也毫不掩飾的回答,就等他開口說話了。因為,每次開會,他的講話對我來說就是催眠曲。有一次,我坐在辦公室椅子上,把兩腿搭在桌上,呼呼的睡起來了,似乎還聽到自己的鼾聲。大概是做了一個相當好的白日夢,一興奮,身體往上一提,椅子一滑,整個人就坐到地上了。天底下就有這麽巧的事,一位同事正好進來找我,這下子,我的午睡摔跤變成了公司有名的笑談。
最令我尷尬的一次就是幾年以前,在一個小公司上班。有一次飯後,我正在瞌睡,老板過來拍拍我的肩膀。把偶請到他的辦公室。原來,他說他的老板以前看到我在打瞌睡,所以順便提醒我一下。他的意思是,打個瞌睡在他看來是無所謂的。但是因為大老板提出來,所以,他就需要轉達到他的意思。我也老老實實的告訴他,我有時是很悃。偶爾打個盹是我的習慣。以前上班都是如此的。再說公司也沒有章程說不能午睡。同時,我又借機告訴他,我一天到晚出差(那時是這樣的)。一出差,我就睡不好,回來第一天上班,就特別悃。我是一不做二不休。我接著說,我的血糖挺高的,每天服用西藥(剛好那時增加劑量),所以每天午飯後就會有所反映。他聽了之後,馬上站起來,連連向我道歉。他說他絕沒有意思要阻止我打瞌睡。要我千萬別再提這件事。他覺得實在不應該把俺吵醒。在他再三道歉下。我說話了。我說,從今,我會盡量控製我自己,但是決不能保證我不打瞌睡。不過,過了不久,我就跳槽離開那個公司了。老板也沒留我,不過我倒是很感謝他讓我感到哪個地方沒啥好留戀的。一個公司隻注意到夥計有沒有打瞌睡,不管他的貢獻如何,這個公司也沒啥大出息。此處不留偶,自有留偶處。處處不留偶,偶就自己住。是不?
之後,就回上海工作了兩年。每天中午飯後,那可是大大方方的把辦公室的門關起來,仍舊把二郎腿翹在桌上,呼呼大睡一場。過了時辰,也沒人打擾。真是好日子,過的滋潤。 我有位同事,那可是明目張膽的睡。這位老兄也是個海歸分子。很少看到他幹活,無時無處不在睡。在辦公室睡,開會睡,辦公室好像是他的臥室。人不好對付,可是老板對他是敢怒不敢言。最後,隻有從美國雇了一個顧問,硬是把他擠出去。最後他就辭職了事。好了,說了一大堆,還沒講到正題。
最近報載一則令我又驚又喜的醫學報告。根據對希臘兩萬兩千人的樣品搜集,調查,統計。每天午睡的人,患心髒病的比例比那些不睡午覺的人減少67%。每周有三天午睡的人,可減低40%。每周隻睡一次的人可減少17%。今天,我把這個新聞告訴我的老板。我再三強調,這個統計和年齡無關(廉頗老矣)。也順便為自己向他報備了一下。寡人有疾,不是好色,乃是好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