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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四方的孟案交易如何能達成?
孟晚舟以承認犯罪事實換取釋放這件事不是孟的個人行為,而是美中加三國四方協議的結果。孟在美國法庭認錯後,立即被加拿大釋放,隨即搭事先等待的中國民航包機回國。而被逮捕的兩個加拿大公民也立即被釋放回國。顯然這一係列配合緊密的連貫行動是三國事先協商好的,否則不能這樣無縫鏈接。
孟晚舟事件牽涉美中加、孟女士三國四方。先說孟女士一方:孟有錢,請了北美最好的律師團隊。他們知道美方的證據很鐵,孟勝訴機會不大。與其最後在法庭上孟女士被定案鋃鐺入獄,不如承認犯罪事實,換取孟的不被起訴。所以這個交易符合孟女士的利益。
中國方麵的考慮是:加拿大人質已經成為手裏的燙山芋,越拖下去,對中國形象損害越大。交易至少能得到一個稍稍保全麵子的結果。比最壞的結果孟被判刑強。中國一直在國際上爭取孟的釋放,所以孟已成為一個符號。孟的釋放至少表麵上可以宣稱為中國的勝利。鑒於中國現在在世界上的處境,特別需要這樣的勝利來打氣。隻要中宣部隱瞞真相,國內老百姓就會相信這次美國又嚇尿了,中國又勝利了。
加拿大一方的考慮是盡快扔掉這塊燙手的山芋,讓人質回家。達成交易及早結案是符合加拿大利益的。
按說四方中,美國是最不急於做這項交易的一方。美方坐收其利,手握鐵案,隻要宜將剩勇追窮寇,就可等來孟被引渡到紐約庭審入刑的完勝。而掌握在手中的孟是對中國的一個牽製。美國司法部參與交易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四個:第一是對華為訴訟案的需要。美國的孟案目標並不是懲罰她個人,而是獲取華為公司違法的證據。畢竟目前掌握的證據都是物證,缺乏當事人的口供。如果孟女士承認犯罪事實,為美方提供直接人證,就做到了鐵證如山,華為以後難逃懲罰。2020年2月13日,美國司法部在紐約東區聯邦法庭對華為公司提起訴訟,指控華為觸犯美國的詐騙及貪汙集團犯罪法,孟的證詞顯然可做該案的重要證據。原因其二是美國人隻重實質,不太看麵子。主要目的已經達到,不在乎誰宣傳勝利;原因之三是孟答應滿足法庭設定的某些未披露的條件;原因之四是本屆美國拜登政府素有善於將事情搞砸的本事,就像阿富汗撤軍案,把繼承上屆政府的好成果煮成了夾生飯。
孟晚舟和中國政府為了麵子,否認認罪。從法律程序說,也是對的。因為案件還沒到最後庭審的階段,所以不存在要孟當庭認罪的問題。認罪是Plead guilty,指接受被指控的罪名,願受懲罰。孟承認了所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實,英文報道中稱孟承認了wrongdoing,比如華爾街日報說孟 “admitting wrongdoing in a criminal case ”。 Admitting wrongdoing中文是認錯。認錯和認罪都是承認犯罪,實質上是一樣的,隻有法律程序的區別。中國否認認罪,就像克林頓在萊溫斯基案裏否認發生性行為一樣,隻是一種詭辯伎倆。
孟獲釋後,中國沒有報道孟認錯的消息和兩個加拿大被釋放的消息。中國媒體和網民狂歡,稱之為中國又贏了。這就跟甲午戰爭一樣。甲午戰爭大清慘敗,北洋水師全軍覆沒。 但當時前線報捷,報紙歡呼大清大獲全勝。我天朝軍隊犁庭掃穴,倭賊潰不成軍。李中堂親赴馬關受降,簽訂小日本割地賠款的《馬關條約》。全國人民都沉浸在勝利的喜悅中。這種全國歡慶勝利的氣氛把日本人都搞懵了,甚至都懷疑他們是不是真的勝利了。紐約時報評論:“這是一個奇怪的民族,非常善於意淫。哪怕對著石柱子,也能在幻想中達到高潮。”
按照我黨的標準,出賣組織是叛變和變節行為,將對華為不利的證據提供給美方,是給敵人遞刀子,像方方一樣屬於賣國賊。荒誕的是,對於這種不光彩的行為,為了黨國的麵子,現在還要當作英雄來吹捧。
孟晚舟不承認犯罪,但承認了了所有的指控;就像東條英機在國際軍事法庭上承認了殺人但否認犯了殺人罪行,因為他隻是在效忠天皇而已。
孟承認了指控,承認了華為欺詐的事實承認了華為和邪惡軸心國的伊朗勾勾搭搭,自此以後,看華為如何在海外立足?
回複 'lao-fei' 的評論 :
又來陰謀論,孟女不敢去美國,所以美國隻能請加拿大抓了再引渡,哪有那麽多陰謀=================
那為啥不引渡呢?
中國現在越來越像晚清了。
又來陰謀論,孟女不敢去美國,所以美國隻能請加拿大抓了再引渡,哪有那麽多陰謀
加拿大是最大的輸家。一邊被美國利用後無情拋棄,一邊無端得罪中國遭報應。
這還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麽???這簡直就是個“大清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