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什麽是真理一文(轉貼)
(2007-03-10 20:26:50)
下一個
什麽是真理
有一種東西與我們相伴永久,這就是真理。為人我們要講一定的倫理道德、行為準則;處事我們要講客觀規律,這些都包含在“真理”的範疇之內。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對同一件事物這麽說對,那麽說也對;可以這麽看,也可以那麽看;這麽幹對,那麽幹也對。正是在這種困惑中,人們往往接近不可知論的邊緣。那麽究竟什麽
是真理呢?
“真理就是由現象、現實的一切方麵的總和以及它們的(相互)關係構成的。”(列寧《黑格爾<邏輯學>一書摘要》1914年9-12月)
“思辨的真理不是別的,隻是經過思想的理性法則。”(黑格爾《小邏輯》)
“任何辭典都會告訴你們,真理是我們某些觀念的一種性質;它意味著觀念和實在的‘符合’,而虛假則意味著與‘實在’不符合。實用主義和理智主義者都把這個定義看做是理所當然的事。”(詹姆斯《實用主義》)
“真理是僅僅運用於現象的一種規定性。實在就是其自身,去問它是真是假是沒有意義的。真理即是現象對實在的符合。這種符合可以是程度不同,直接的或間接的。因此,真理可謂是其不同程 度和方式的普遍屬性。在法庭上,錯誤類型的真理可以叫做偽證。例如,一幅肖像畫可以非常令人信服地將人欺騙。它的真理性這時便成為欺騙。鏡中的影像既是真實的現象又是欺人的現象。偽君 子的笑容是騙人的,而慈善家的笑容或許是真誠的。不過,它們兩者的笑都是真實的。”(懷特海《觀念的曆程》)
“‘真理’這種東西,在我的想法中,是並不必然表示與錯誤對立的,相反地,它在一些最根本的情況下,隻是表示不同的錯誤彼此之間的一種對比:比方說,這種錯誤比那種錯誤更古老,更深刻,甚至是不能消除的,因為我們這一類有機生物沒有它就活不成;而其他的錯誤則並不像這樣以生存條件的資格對我們進行暴虐統治,與那種‘暴君’相比之下,倒是可以拋棄和‘反駁’的。”(尼采 1844-1900年參見商務印書館《西方現代資產階級哲學論著選輯》)
“在最富於激情的心靈的據為己有的過程中被緊緊把握住的客觀不確定性就是真理,就是一個存在著的個人所能達到的最高真理。”(克爾凱郭爾《最後的非科學性附言》1974年英譯本第182頁)
對於真理的態度
理智追求真理有如情感追求關愛。理智對於真理有著特殊的偏愛。真理對於理智是一種滿足。
“人心之愛真理,有過於眼睛之愛美麗。”(洛克《人類理解論》第四卷)
“人們說,當他們追尋真理時就熱愛著真理;當他們不知道真理時就追尋著真理。因此,並不是因為他們的靈魂中對真理有什麽親身的感受,而是可能由於他們出於實際的目的需要信息,或者解決某些傳統的迷惑需要指導。”(桑塔亞那《真理的領域》)
被稱為“最後一個教父和第一個經院哲學家”的意大利大主教安瑟倫說:“我相信了才能理解,而不是理解了才能相信。因此我相信,除非我信仰,否則我決不會理解。”
“隻是理解,而不信仰,真理是決不可能被喚醒的。”(布萊克《天堂與地獄之聯姻》)信之為真,疑之為假。
“曆史告誡我們說,一種嶄新的真理的慣常命運是:始於異端,終於信仰。”(赫胥黎《物種起源》) “有一句著名的格言說:幾何公理要是觸犯了人們的利益,那也一定會遭到反駁的。”(列寧《馬克思主義和修正主義》1908年4月)這種現象可以說是十分自然的實用主義。
真理是否存在
人們對於真理的認識是以無限對無限。一方麵,作為認識主體的人有無限種客觀需要,有無限的認識能力,可以變換無限的認識角度,在無限不定的層次上和時間裏,用無限變換的概念,去認識和闡述真理。另一方麵,認識的客觀對象是無限繁多的,認識領域是無限是廣泛的。
任何哲學家都不該懷疑真理的存在。如果有人否認真理的存在,那就意味著他自己所說的一切都是毫無價值的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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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各式各樣的眼睛。司芬克斯也有眼睛--:所以有各式各樣的‘真理’,所以根本沒有真理。”(尼采1844-1900年 參見商務印書館《西方現代資產階級哲學論著選輯》)
“獨立的真理,我們唯一能發現的真理,再不能為滿足人的需要而鍛製的真理,總之,不能修正的真理,的確是極其大量地存在著,或者具有理性主義傾向的思想家們假定為存在著,但是這種真理僅僅是一棵活樹的死心,它的存在僅僅表明真理也有它的古生物學,有它的‘時效’,也可以在辛勤服務多年之後變老,由於太古老而在人們心目中變成化石。但是連那些最古老的真理實際上也有可塑性,這一點今天已經由邏輯觀念與數學觀念的轉化清楚地證明了,這種轉化甚至於正在對物理學發生影響。各種古老的公式被重新解釋成一些更廣泛得多的原理的特殊表述,這些真理的現代形式和陳述,我們的祖先是一點都沒有看到的。(威廉.詹姆士《實用主義》)
“真實的和虛假的隻是語言的屬性,而不是事物的屬性。沒有語言的地方,便不可能有真理和謬說存在。錯誤倒是可能有的,比方我們預計某種事情不會發生、或懷疑某種事情不曾發生過時便是這樣。但在任一種情況.
既然真實性在於我們判斷句中名詞的正確排列,因此,尋求嚴格真實性的人就必須記住他所運用的每一名詞所代表的是什麽,並據此使它適得其所。否則他就便會發現自己糾纏在語詞中,就象一隻鳥在上了粘鳥膠的樹枝上一樣,愈掙紮就粘得愈緊。”(霍布斯《利維坦》)
謬誤屬於人之認識錯誤,進而表現為語言的錯誤,那麽,真理呢?真理所指稱的內容是客觀存在著的,我們想來想去說來說去的“真理”卻是我們想的結果,說的東西。
真理如何存在
理是無窮的。人們所謂的理,不過是在某個時間,某個角度,某個層次適應某種需要而用概念定義的。
真理是客觀存在著的。人們要認識和把握真理需要付出無限的努力,幻想以一種可以自圓其說的體係窮盡對於客觀真理的描述,不過是癡人說夢。
客觀真理是無限的。用兩點論正說反說不足以完整地描述,用一條線狀的體係(如某某學說、某某體係、某某思想、某某主義)也不足以完整地描述;必須用一種立體的動態的係統理論方能作出理想的描述,而這項工程遠非個人,亦非同一思想戰線的人力所能及。她需要各個曆史階段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用各種不同的理論體係來完成。
一切事物都是可以分析的,總是存在著一定的內部關係。這種關係的存在意味著內部總有一定的結構。正是這種結構給人以一種“形”的印象。無數的真理彼此間也存在著一定的關係,形成一定的結構。
世界上最美的圖形是圓形。可以把由無數的真理組成的總體結構假設為一個變化著的球體。通過這個球體來說明真理間的一些關係--
在這個球體上,對如何一點來說,總有一定的點與其對應,並且表現為對立的性質。就是說,如何一條真理總有一條真理與其對立。而這兩條真理都是不容置疑的。原因在於兩個點所處的位置正好相對,而且各有自己的客觀規定性;有如同一事物的正反兩個方麵。作為認識主體,所在的立場和角度也恰好相反。
在這個球體上如何兩點都能連接在一起。球麵由線組成,線由點組成,整個球麵是點的聚合。所有的點,經過中介都有聯係。這就是說,全部真理是普遍聯係著的。有的聯係是直接的,有的聯係是間接的;由此構成一個統一的整體。
在這個球體上,能夠實現無數條線的閉合。這種閉合意味著一種理論體係的完成,並且這種體係足以自圓其說。
在這個球體上,所有的點同時又是無數條線的交叉點。如何一個道理既是獨立的個體,又與所有的道理有著不可分割的聯係。
這個球體是凸凹不平的,有的點比較突出,有的點凹進去,甚至連帶著周圍諸點也凹進去。這種狀況意味著有的真理被人們認識了,有的真理還未被人們所發現。而一個具體的真理被人們認識與否,直接影響著相關的真理是否被連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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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球體上,新的點不斷生成,新的線在不斷延伸,甚至實現閉合。這意味著隨著人們的認識的發展,新的真理被不斷發現,新的領域在不斷開拓,新的體係在不斷產生。
在這個球體上,新的點覆蓋舊的點,新的線覆蓋舊的線,這意味著人們對於真理的認識在不斷深化,新的理論在舊的理論的基礎上不斷發展。
對於這個球體,未免在同一時間、同一角度看到整個球麵。隻有變換角度,才能獲得對這個球體的整體認識。僅僅看到一點、一線或者一個區域,就自以為擁有了全部真理,是非常可笑的。然而現實生活中卻不乏其人。
真理本來就是一隻有著底色的圓。你說你認識了什麽真理,發現了什麽真理,不過是在這隻圓上勾劃出了一點、一線。這一點一線與整個圓比較起來,是多麽地可憐啊!
真理的分類
人們對於客觀真理的判斷本質上可歸為兩類,即:是與非。對與錯。前者以存在為對象,後者以運動為對象。
人們通常所說的真理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自然規律,二是社會倫理。有時候同一事件存在著兩種理的判斷,而這兩種理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相悖的。
“有兩種‘真理’的形式:即推論的真理和‘事實’的真理。推論的真理是必然的,其反麵是不可能的;事實的真理是偶然的,其反麵是可能的。當一個真理是必然時,其推理可以建立在分析的基礎上,它在更簡單的觀念和真理中展開,直到推出那些最基本的東西。”(萊布尼茨《單子論》)
“心靈通過肯定和否定的方式而占有真理的階段分為五級:這就是藝術、科學知識、實際智慧、哲學智慧、直覺理性。我們並不列入判斷和意見,因為它們可能使我們犯錯誤。”(亞裏士多德《倫理學》)
“理性的作用在於發現真理和謬誤;真理和謬誤包容在觀念的實在關係或實在存在和事實的符合或不符合中。因此,凡是不涉及這種符合或不符合的東西,都不可能是真的或假的,而且絕不可能成為我們理性的對象。”(休謨《人性論》第三卷)
“一切抽象的真理,如果應用時不加任何分析,都會變成空談。”(列寧《俄共(布)第七次代表大會文獻》1918年3月)真理本身具有活的屬性,活的靈魂。真理不是僵死的。真理的性質隻有通過應用才能體現出來。
“以非常簡潔的話說,‘真的’不過是有關我們思想的一種方便方法,正如‘對的’不過是有關我們的行為的一種方便方法一樣。方便有各種方式,當然也就有長遠的方便和整體的方便了。因為對眼前一切經驗是方便的,未必對後來的一切經驗能同樣令人滿意。我們知道,經驗具有‘溢出’的方式,會使我們改正現有的公式的。
我們今天又不得不按照所能得到的真理去生活,並隨時準備在明天把它說成是假的。托勒密的天文學、歐幾裏德的空間、亞裏士多德的邏輯學和經院哲學的形而上學若幹世紀一直是方便的,但人類經驗已‘溢出’了這些限製,我們現在把這些對象僅僅稱為相對的真,或在它們經驗範圍內的真。‘絕對地看’,它們都是假的。因為我們知道這些限製是偶然暫存的,過去的思想家或許就曾超越了這些限製,就象現在的思想家們超過它們的限製一樣。”(威廉.詹姆士《實用主義》)
縱觀人類認識真理的曆史進程,未免可以發現這樣一個有趣的情景:在立體的動態的真理體係中,有的人站在這個位置上,有的人站在那個位置上。有的人在一個位置上固守,有的人在對著某一位置猛烈攻擊;有的位置上嘈嘈雜雜,好不熱鬧,有的位置卻冷冷清清,無人問津。有的人彼此站在相對的位置上卻不計時間、角度、層次等差別相互攻訐。有的人雖然在同一方位卻根本不是指稱同一層次的問題反而表現為不共戴天。
看一件事物,你總要有個立足點,總要取一個角度,不然就無法拿出確定的結論。然而,隻要你固定了立足點和觀察的角度,那麽你就隻能得出一個結論;而不得不放棄其它同樣正確的結論,這樣你就難免片麵和偏頗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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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盡可能地去把握許多種結論(其中有些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然而這就意味著你將遊移不定,沒有固定的立場,沒有固定的角度。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很難扮演這樣的角色。
立論必偏頗,不偏則廢言。全麵的理論是由無數片麵的理論組成的。全麵的理論是無法實行的。總要在縱向的時間進程中逐一實行片麵的理論。見之於實踐的理論都是片麵的甚至是偏頗的理論。片麵的以至於偏頗的理論才具有實踐性。倘若你掌握著全麵的理論,你可能舉棋不定,無所適從。
“到達了每一相對真理,就是到達了絕對真理之一部分。”(毛澤東《讀艾思奇編<哲學選輯>一書的批注》1939年5月)
“無數相對的真理之總和,就是絕對的真理。”
客觀真理與概念真理
“各種概念、理論、體係,不管怎樣精雕細琢、自圓其說,都隻能算是一些假設。隻能承認它們是行動的出發點,受行動的檢驗,而不是行動的結局。看清這件事實,也就清除了世界上的各種刻板的教條。這樣也就認識到各種關於思想的見解、理論和體係是永遠可以通過使用而得到發展的。這樣也就使我得到了教訓,必須注意找出毛病來改變它們,同時也要找到機會來肯定它們。它們是工具。同所有的工具一樣,它們的價值並不在於它們自身,而在於它們的功效,功效是顯示在它們所造成的結果之中。”(杜威《哲學的改造》)
應該正確地把人們常說的真理區別為客觀真理和概念真理。所謂客觀真理即客觀存在著的,不論人們是否認識而其自在的真理;概念真理即人們通過一定的認識過程,為客觀真理賦予相應定義的概念化了的真理。一般說來,後者已經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色彩。
概念真理是人們對於客觀真理的描述,但概念真理不等於客觀真理。人們隻能在概念上盡可能地接近客觀真理,而無法用概念完整地描述客觀真理。概念真理是定型的,而客觀真理是活生生的。
即使是正確無誤地理論也隻是近似地描述真理,理論與其所闡述的內容本身總是有距離的。
把握真理的困難
“天能覆之,而不能載之;地能載之,而不能覆之;大道能包之,而不能辯之。”(莊周《莊子.天下》)
“神兵非學到,自古不留訣。”([宋代]蘇軾《八陣磧》)
“沒有無例外的規則。”([普魯士]克勞塞維茨《戰爭論》)
真理與謬誤
“最初偏離真理毫厘,到頭來就會謬之千裏。”(亞裏士多德《論天》)
“謬誤也會象真理一樣前後聯貫、自成體係,但這種情況並不是普遍的。”(密爾《在聖.安德魯斯就職演說》)
“謬誤不僅包括那種相信虛假事物的絕對謬誤,還包括那種與相信者知識有關的謬誤,也就是對一命題相信程度超過或不及應有的可信度所保證的程度,所引起的數量性質的謬誤。一個完全相信某一匹馬在德貝賽馬中定能取勝的人,即使這匹馬真的獲勝,他也算是犯了錯誤。”(羅素《人類的知識》)
真正屬於思想的問題,一是想錯了,二是想不到。
真理和謬誤是相對應的。具體的真理有一個,謬誤也隻有一個。在真理的反麵,恰恰便是謬誤。真理和謬誤是不同的認識主體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同一認識角度、同一客觀環境、同一客觀條件下,對同一認識對象所得出的恰恰相反的結論。脫離了地點、時間、角度的一致性,脫離了客觀環境和條件的一致性,真理便不是相對於謬誤的真理,謬誤便不是相對於真理的謬誤。
“假設我認定‘石頭具有靈魂’,這無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謬誤。但是,石頭存在著卻是真實的;而且某些存在具有靈魂也是真實的。也就是說,構成這個錯誤思維的所有成分並不錯誤。因而,謬誤本身就預示著真理。”(馬利坦《哲學導論》)
檢驗真理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檢驗真理的過程是精神活動。檢驗本身終究是通過人的主觀活動來完成的。
“人類認識的曆史告訴我們,許多理論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經過實踐的檢驗而糾正了它們的不完全性。許多理論是錯誤的,經過實踐的檢驗而糾正其錯誤。所謂實踐是真理的標準,所謂‘生活、實踐底的觀點,應該是認識論底首先和基本的觀點’(列寧《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第二章第六節),理由就在這個地方。”(毛澤東《實踐論》1937年7月)
“‘真理標準’其實隻是這樣一種原則上是偽造的體係在生物學上的利用:因為一類動物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事情隻是自保,所以人們在這裏就要大談其‘真理’。其天真處就在於把那種以人為中心的怪癖當成衡量事物的尺度,鑒別‘實在’與‘不實在’的準繩:總之,是把相對性絕對化了。”(尼采1844-1900年 參見商務印書館《西方現代資產階級哲學論著選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