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3)
最近香港炸鍋了━━陳冠希的“豔照門”!有人出麵否認照片是真的;有人出麵證明照片是真的;陳冠希出麵道歉;警方出麵拘捕了電腦店的人。
“粉絲”們質疑,是因為自己失戀了━━看到自己心中的偶像跟別人“那樣”,就象偶遇戀人與別人偷歡。
簽約公司否認,是為了保持“粉絲”數━━有些藝人結了婚還秘而不宣呢,同理。
照片不知真假,藝人有這樣的事兒卻不希奇。
您想啊,如果您20來歲,有用不完的錢,又沒結婚,你怎麽過?當然是花天酒地、找刺激嘍。
偶私下認為性是天賜的娛樂。怎麽講?當一個人沒有任何娛樂的時候,性可以娛樂。曾經有過圖片報導,北京撿破爛的,吃飯都成問題,還拉扯著四五個孩子━━性娛使然。
那些照片本屬私房照,並非公開之用,公諸於世的人缺德嗎?純粹是嫉妒━━老天太不公平,為何他“陳冠希”如此幸運,還有諸多“粉絲”?教育一下人民吧,聯帶看場猴兒戲,免費的!
可悲的是,張柏芝婚後被人公布如此High照,而且居然知道男主角是誰,不知謝庭峰看了,做何感想:失望、嫉妒、可惜、肮髒、後悔?那都是過去的事了,恩愛如初吧。
至於陳冠希呢,聰明的話,識個教訓,好好活著。一般說來,性完了是酒,酒完了是毒,毒完了就是車禍啦。
看了照片才知道是真的。還以為是合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