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加拿大,不知不覺已是四個年頭, 工作初見曙光,這才敢考慮買房。
我在加拿大經曆了租地下室、租House、租Apartment,直到擁有自己的房子,同許許多多移民一樣,我的第一個落腳點是個地下室,在孩子接過來、穩定生活了一段時間之後,便想換個“地上”室,也好能見陽光。
多倫多的街邊免費雜誌,專門刊登房屋信息。在研究了不同房形、不同地段的房價後,我們開始打電話約時間看房。
我記得我原來在中國租房,看房後剩下的就是討價還價,如果房主願意,便可當場敲定。在加拿大可是羅唆有加,你得先填寫一個表格,內容除了家庭成員或和誰同住以外,竟然包括前房東、工作單位,甚至何時落地加拿大。接待看房的人有時就是屋主,而有時卻會是一個經紀。
加拿大有條法律,規定房東不能隨便趕走房客,如果房客交不起租金,房東得以書麵形式通知房客,並通融一段時間。如果房客繼續不交,房東隻能起訴,有時遇到房客胡攪蠻纏、強詞奪理,官司一打幾年過去,到頭來能獲賠多少卻未可知,因為法官也是“看人下菜碟”,房客能賠多少判多少。這樣一來,房東也怕租錯了人,讓你留下詳細家庭狀況是為了進行調查。
有一些房東是有錢沒處花,專門買房子出租賺錢,碰到房客搬走,就請專業經紀來處理租房事宜,通常經紀會收取一個月的租金,作為報酬。我就碰到一個經紀,在我已忘記何時何地看的房時打來電話,說經過調查,我的家境最合適,決定出租給我,結果自然是被我禮貌地回絕。
從地下室出來,我們與一個遠親合租了一個House,這House是個平房,帶地下室,我們租地上。房東是個俄羅斯女人,這位俄羅斯婦女四十多歲,人高馬大,燙著頭、畫著綠眼圈、還穿著高跟鞋。丈夫比她矮一個頭,每次需要修理什麽的,就被她呼來喚去。我的遠房親戚去過她家,說房子很大、很講究,大理石地麵、水晶吊燈,丈夫和婆婆白天在家不工作。據此,我估計這位俄羅斯女強人備不住早期來加,開了個夜總會一類的東西,要知道俄羅斯美女還是很受歡迎的。這個老式平房一定是她在加拿大的第一個不動產。
租約一簽就是一年,我得簽給房東12張支票,但房東會按月支取。地下室不屬於我們,它有兩個房間,各帶一個廁所,看來就是為出租而改造的。其中的一個房間曾經有一對黑人母女居住,而另一個房間就換了好幾撥人。
第一撥租戶是個印巴人,有一個嬰兒,怕吵,而我兒子卻經常在屋裏跑,搞得人家通過俄羅斯房東提過幾次意見,我也提醒過我兒子,但還是免不了不便,結果是他們搬走了。
第二撥房客是一對年輕人,他們不怕吵,但卻吵別人。他們開過幾次聚會,鬧到晚上兩、三點,重音樂弄得整個屋子的人睡不著覺,我注意到,我們的鄰居家門口的燈開了好幾次,大概也是睡不好吧?
這對兒年輕人的最後一次吵鬧是在夏天周末的一個晚上,我正給兒子講故事,忽然聽見“砰”的一聲巨響,震得窗戶和牆都直顫。我趕忙拉開窗簾,想看個究竟,但屋裏亮外頭黑,什麽也看不見。我正把頭貼近紗窗時,一個白人的臉浮現出來,這正是樓下的那個小夥子,他怒氣衝衝地朝我叫罵著,那意思是怪我看他的隱私了,嘴裏“fuck”“ fucking”地叫個不停。
我大怒,本想說:“Can you be clean?”(你能不能幹淨點兒?) 結果一著急,說成了:“Can you be clear?”(你能不能清楚點兒?) 這回,他更來勁兒了,在下邊跳著腳兒地喊“fuck”(操)。此時,那個停在旁邊的汽車突然發動,那小子立即丟下我,跑到汽車那兒,拉開了門,大聲朝司機的位置喊著:“那是我的財產…那是我的財產…你不能拿走鑰匙。”原來汽車裏還有個人,緊接著便聽到了那姑娘的叫喊聲從汽車裏傳出來。我這才意識到,剛才一定是兩人吵了架,姑娘拿了鑰匙跑出來,那小子追出來時使勁摔了門,搞得“砰”的一聲。這人一定是趕在氣頭上,又看見我往外看他們,所以罵人,他外表長得就象湯母·克魯斯,穿著也挺得體,真是人不可貌相。
外麵的叫罵聲越來越大,雖然我知道那混小子另有原因,但當時還是氣不打一處來,我想打911,正猶豫之際,警察來了,一定是鄰居報了警。我聽見警察分別問話,後來就安靜了下來。
幾天以後,那姑娘搬走了,留下男的,再然後,男的也不見了。
顯然,做房東也不省心,如果房客中途搬走,房東雖能得到一些罰金,但也不得不來打掃房間並為尋找下一屆房客而費心。
俄羅斯女人的下一屆房客是個酒鬼單身漢,會點兒手藝,為人焊接一些西洋燭台一類的鐵製品。我和他談過幾次,他說話有點兒口吃,好像腦子也不靈光,經常跑題。有一天下午,他酒醉摔倒在家門口,正巧被我撞見,我攙他起來,問他感覺如何、出了什麽事,他卻對我說:“Too many questions.”(太多問題了。)我立即住嘴,送他進屋了事。
再下一屆房客從外省來,再再下一屆從伊朗來。
樓下鬧得歡,樓上也不輕鬆。遠房親戚不久在其它城市找到了工作,搬走了。我不得不把四個房間中的一間出租,做起了二房東。說做二房東並不確切,因為我並不賺錢,隻是按全部租金除以四,所以叫分租更好一些,不過我卻嚐到了做房東的苦。
第一個分租客是個男生,事兒少,但租期短;第二個分租客是個四川來的女孩,事兒可就多了。她來時說是單身,可第一件事就是告訴我,她丈夫從美國來一星期談離婚,要住在這個房間裏。我同家人商量再三,考慮到不了解內情、也不知是真是假,隻有硬著頭皮拒絕,可心理壓力還是蠻大的,總覺得有違人道精神。結果,女孩說出去找朋友處擠了。
第二件事是事隔不久就有個男生串門兒了,我聽見她屋裏叮叮當當地敲東西,就過去看看,不料那男生正用鋃頭幫她裝鎖,我當即製止。房子不是我的,她將來可以一走了之,可我走時卻要麵對房東的檢查,如果房東不厚道,想在我走時再撈上一筆,這就是口實。四川女孩竟然反問我:“如果東西丟了怎麽辦?”我耐心地解釋說:“我個人可以保證我的家人不會冒然進入你的房間,如果你發現丟了什麽東西,你可以叫警察。”她無話可說,但門框上已經有一個洞了。
我有一個朋友,買房後花大力氣把地下室隔成了一個個的小間,專門出租,但幾個月後他就宣布不再租了,原因是中國來的國際學生糟蹋得不行,幾乎天天找他修這修那,出門不關燈、不關電爐、不關門,在走道上吐痰、倒垃圾。
我住樓上,自始至終都是我為整個House倒垃圾。地下室的人們有時連大垃圾袋都不備,隨便把小袋垃圾往外一堆就了事了,需要回收的報紙也不捆。有一次我向樓下的外省人提意見,請他把費報紙打捆並放在正確的回收箱裏,那人對我得愛國行動還挺尊敬,那是一次非加拿大人對加拿大人提意見。
垃圾廢品不按規定整理好,垃圾車不管收走。一次,收垃圾的落了一片包裝紙到鄰居家放垃圾的地方,我看見鄰居胖大姐拾起那紙片就扔到了我們的院子裏,還撅著嘴叨叨念念地瞪了我們窗戶一眼 ── 當房東多難呐!搞不好還會影響鄰裏關係。
我從這個House搬出來時還差一個月滿一年,不過房東倒未能多收一個月的錢,不是她不想收,而是我沒給,原因是她的房子生了蟑螂。開始是一兩隻,我買了專殺蟑螂的藥,並打電話通知她,誰知她卻在電話裏說:“外麵有賣蟑螂藥的,你買來自己殺一下就可以了嘛。”對這樣的人,我無話可說,隻能盡力而為。直到後來不可收拾,樓下的房客也向她投訴,她才請專業殺蟲專家,但已無濟於事了。
租Apartment是另一個選擇,所謂Apartment就是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大樓,一般隻具備最低生活設施,有暖氣沒空調,有些東西向的樓,西曬時不知人們是怎麽過的。
住Apartment的人就更雜了,許多黑人朋友一塊黑布包頭,打扮得活象“太平天國”的英雄,他們高大的魁梧、瘦小的精幹,一看便知是打家劫舍、殺富濟貧的綠林好漢。中國拍水滸傳,那壹佰單八將的臉譜在這兒都能找到。我有一次幫朋友搬家,從一個Apartment搬進自己的House,隻一轉眼功夫,一個全皮的電腦椅就失蹤了。
Apartment的租金隨行就市,我入住的年頭兒正是供不應求的時候,所以要求一簽就簽一年的合同,而就在這一年裏,多倫多新起了許多小區,不少人買了房又都離開了租住的Apartment,租費又有所下降,並允許短期租約了。我這裏有兩個故事,分別發生在供不應求和供過於求的階段,很能說明市場經濟的杠杆作用。
供不應求的故事發生在我剛剛入住的時候,大樓前有一個停車場,雖說不大,但每次總能找到車位。一天,貼出來一個告示:“從某年某月某日起,所有的露天車位全部變成來訪者車位,限時一小時,超時拖走,費用車主承擔。過夜者需撥一個電話,欲約車位。需要地下車位者請聯絡管理公司。”
開始幾天我每天打電話預約過夜車位,後來那電話就再也打不通了。我心想反正橫豎是躲不過去,不如打個電話騷擾它一下,練練英語吵架也好,於是就撥通了管理公司,要求跟經理說話。我在電話裏抱怨說:這明明就是強迫住戶多花錢租車位,這種伎倆是不光彩的。隻聽那邊經理氣急敗壞地說:“這是公司的規定,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可以停在大馬路上,不過市府有人巡邏,你得交他媽的罰金。要不你的破車就得給拖走,反正你得交他媽的錢。”此時的我,感覺就象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到了告示上說的那天晚上十二點正,一串拖車魚貫而入,地上地下不停地掃蕩了三、四個小時,第二天一早在原有告示的下邊又多出來一個告示,上麵是拖車公司的電話號碼。我真不知該把這歸成明爭還是暗搶,究其原因無非是租戶太多了,管理公司勾結拖車公司趁機大撈一把。
供過於求的故事發生在我離開的時候,那天我預定了電梯搬家,在電梯裏遇見了本大樓的管理員 ── 一位白人胖大姐,她抱怨說:“這個月底有三十戶搬出去,也不知是怎麽了。”看著她沮喪的樣子,我猜想租戶的數量一定與她的提成有關。
胖大姐就跟他丈夫住在一樓的管理員室,我跟胖大姐約好,明晨交鑰匙。不料,我晚上十點鍾扔沙發時遇見了她,她卻粗暴地叫我立即離開。我回到房間,看著已經熟睡的兒子,與太太猶豫如何在這十二月隆冬的深夜,冒著大雪找住處。就在此時,有人敲門,是胖大姐,身邊還跟著一個保安。胖大姐的舉止活象條瘋狗,也不知我哪兒得罪了她,她用手筆劃著喊:“十二點之前,你必須走人,要不就付一個月的房租,不然我叫警察。”又瞥了一眼那個保安,“還有十分鍾,對嗎?”然後轉身,頭也不回地走了。
胖大姐這一叫不要緊,我太太急了,她說:“我給警察打電話,不用她打,我是女的,我倒要看看加拿大的警察會不會趕我出去。”說著,她抄起電話,撥了 911。電話的另一邊問她是不是緊急情況,在確認不是緊急情況之後,把電話轉到的當地警察局,警察局說:“請你待在那兒別動,一會兒警察會到。”
我們等了大約二十分鍾,聽見敲門聲。開門後,兩個警察出現在門口,他們就站在那兒,打開燈的同時,警惕地用眼睛迅速掃視了一下屋裏的情形。當時,我們屋裏隻剩下一台電視,兒子躺在簡易床墊上睡著了,旁邊是一個大包袱,裏邊是我們準備打地鋪的鋪蓋,我想這情形再典型不過了。
一個警察問是誰打得電話,又讓我太太把情況再說一遍,然後說:“我們已經和管理員談了,她無權趕你們出去,這是法律,你們今晚可以在這兒過夜。不過,明天一大早,你們必須保證在七點以前把鑰匙交到管理室,他們可能要接待新房客。”
我告訴他,這正是我和管理員最初的約定,但不知何故,她改變注意並深夜騷擾。那位警察看了一眼旁邊的搭檔,還問了一句:“行嗎?”那搭檔點了下頭,我道謝,他們離開。
第二天,我準時七點來到管理室,門緊鎖著,那管理員胖大姐根本還在睡覺,也不知她催什麽,“與人方便,自己方便”的概念她們根本就沒有。我把鑰匙放在她的信箱裏,盡到了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