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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回國了,別情依依自難描述,但也留下許多歡樂的記憶。 不必擔心忘記, 因為姐是個超級照相狂,照了一大堆照片供我們回憶。家人在一起的每時每刻都值得記念, 但最難忘的, 是我們這次的聖誕及新年旅行。
不知從哪年開始,我家的傳統,就是在聖誕和新年假期裏出門旅行。 先生這段時間可以說是最輕鬆的時候。 客戶放假, 一年忙到頭的他終於可以踹口氣, 和家人享受天倫之樂。 說是旅行, 也不忘把他的吃飯家當手提電腦帶上。人家半夜還要起來工作, 給國內的兄弟寫郵件打電話的。 白天他又是主要的司機, 我隻是站在Supporting role 的這一角。 想想男人活著也挺不容易,我還是把嘴閉緊, 少找他兩句碴吧。
這次旅行的主角是為了姐,因而主要在加州和內華達離家較近的地方晃蕩。 從灣區南下到洛杉磯, 聖地亞哥,之後拐到賭城, 又從賭城一路北上到雷諾,由太浩湖回家. 繞一個大圈,車程近兩千英裏,曆時共計十天九夜。 總策劃和總監當然是我, 誰叫咱碰巧又是個旅行愛好者呢。
一路走了四個地方,舊地重遊,每地的風物各不相同。 先生覺得洛杉磯大而無味, 除了幾個主題公園再沒有別的。 LA自然不是我喜歡的城市,但是我們都喜歡那裏的海灘。 去了Venice 和 Santa Monica 兩個海灘。 Venice 海灘的人很雜很亂, 感覺不好, 但隻要把目光轉向海,心情馬上就不同了。 這裏的海岸風平浪靜, 不比我家附近的海,動不動就巨浪滔天, 美則美亦, 使人望而生畏, 可遠觀而不能近玩焉。況且北加州的海岸風大且冷, 冬季絕不能近到海邊。 外強中幹如我, 一接近便丟盔棄甲,落荒而逃,感覺象打了一場敗仗, 狼狽不堪。
到達Santa Monica 的海邊已將至日落時分。 在它的碼頭晃悠一圈, 吃東西, 看海, 聽一個街頭藝術家彈吉它。 熟悉的有一首Sound of Slience, 相當好, 我們都駐足聆聽。 在微風海岸聽吉它是否很浪漫的一件事呢,如果再加點金色的日落就更曼妙了。碰巧這都給我們碰上了。 自然而然地,Santo Monica Beach,在我們腦子裏就印下了一個難忘的記憶。
從 L.A.一直往南,還未到San Diego 市區時, 我們在一個叫做La Jolla 的海邊小鎮停留。這個旅遊小鎮非常美, 甚至超過了我喜歡的北加州Camel 小鎮。 La Jolla 在西班牙語裏是“珍珠”的意思, 在我們一路的旅程裏,這個夏天裏白色雛菊開滿山坡的小鎮, 的確是一顆讓人眩目的珍珠, 竟讓我產生了在此度過餘生的想法。我也知道那太不現實了,這裏有著全美最貴的房價, 我們工薪階層哪能負擔呢?
在我們旅行即將結束時,我們在車上做了一個民意測試, 問每一個人最喜歡的地方, 結果大家,也包括小朋友,意見全部一樣:最喜歡的城市, 非San Diego 莫屬。 當然, La Jolla 也算上。
喜歡聖地亞哥,緣於我的大海情結。 平生的夢想, 是和愛人一起住在海濱小城. 有一艘小船, 可以出海捕魚, 也可以無所事事, 每天躺在船上曬太陽看海。 去年聖誕我們去佛羅裏達,最喜歡的地方,就是Florida Keys 和 Key West. 流連到不想回家。 夢想啊夢想, 願你插上翅膀, 帶我飛回到,我向往的地方。
La Jolla 的海岸。 雛菊在冬天大都凋謝了, 但餘味尤存, 可以想象夏天的美。
La Jolla 小鎮,種滿鮮花的酒店。
海邊一片刻滿了愛之語的礁石.
海鷗盤旋的Santo Monica 海灘
米土,米土!怎麽跟我一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