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回想起在歐洲旅行時邂逅的台灣女生,盡管我們也爭論,但我為她祝
(2006-10-31 22:18:49)
下一個
如果真的有一天兩岸不幸爆發戰爭,求神保守她和她的全家平安
我們是在歐洲之都布魯塞爾相遇,在世界博覽會原子核的標誌前幫她照相,所以開始攀談
後來發現我們實際上是同住一所酒店,有女生之間投緣的感覺,直到她的旅遊團中有人強調:不要理那些大陸人,她們會騙你的.當回到住的酒店,服務生問她們是哪個團的遊客時,她的同伴們看著我,特別用重音強調,我們是taiwaness。在那一瞬間,我看到她眼中有一絲歉意。
第二天吃早餐時,我們再次相逢,她告訴我她去過中國,北京,上海,西安桂林。。。談到她上過的東吳大學和參觀過的北京清華大學(她是叫“清大”,而我告訴她我們沒這樣叫的,我們都是以“清華”作為簡稱)後來我們談到了“六四”,中國知識分子心中永遠的痛.
"那時我還在上國中,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你們,每一個人都是那麽勇敢,連戰車和槍炮都不怕,那時北平的學生是我們的偶像。”她捐出了自己的全部零用錢,還問父母如果大陸的學生來台灣,家裏有沒有地方給他們住?在港台的記者含著哭泣報道軍隊在向學生開槍時,她也在電視機前哭,最後心疼她的爸爸媽媽隻好關掉了正在播放新聞節目的電視。
然而,在談到台灣的現狀時我們發生了爭論,她拿出大陸飛彈試射的報道說,我知道大陸現在富了,你們有錢買軍火飛彈了,就要打我們。。。。你忘了我們是怎麽對待你們的.
我一時語塞,我可以解釋大陸的軍力是對付台獨的,可是飛彈落下去炸死的人都會是台獨嗎?如果你在那寶島上,你的家人都在那裏,你會不為你和你至愛的人的生命擔憂嗎?
我的先生一直對我講您幫助大家的事情,我的心裏非常感激,一直是他向您轉達我的謝意,這次能親自表達,真是歡喜。
但姐姐,我們也遇到難處了。想谘詢一下姐姐的看法。
我10月31日在北京簽H4,簽證官是一個中年的有些胖的白人女性,她把我前麵的五個人全部拒簽之後,問了我十幾分鍾說我要CHECK。我走的時候她什麽憑證都沒有給我。我在使館附近的旅店住下來,第二天,使館給我和我先生分別打電話問了很多很多私人問題,我們都回答的很一致。第三天下午,使館來電話說,簽證官表示不能給我簽證,要我回去拿我的東西。我當時問原因,那個女孩說不知道。結果我如約三點進入使館拿回資料的時候,拿到的白單子卻說我是因為214(B)。
我和先生是今年1月2日認識的,7月他回來與我結婚,他已經綠卡到了最後一步。簽證官麵試的時候,開始說她找不到先生的入境記錄,我講給她聽以後她又問我們怎麽認識的,我給她看了介紹人與我先生的照片後,介紹人是我先生在南開讀研究生時的同學。她又問是不是他回來沒幾天我們就結婚,我對她說之前我們天天通電話相互很了解,回來後雙方父母見了麵對我們很滿意我們這才結的婚……
CHECK的時候,她們問了我們很多問題,關於他的入境記錄的以及關天我們結婚的私密的問題,我們的回答就是真實的,而且是一致的。但最終是這個結果。且她在護照上也沒有寫任何字沒有蓋拒簽章。
我知道我先生在文學城的網站上已經谘詢過您,您給的答案是再簽一次。有了姐姐的這個說法使我恢複了信心。
但我還是想請教一下姐姐,她拒我與我們認識的時間長短有沒有關係?短期之內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回國,而綠卡也快拿下來了,我再去簽一次的話,下一個簽證官會不會用同樣的理由拒我?
姐姐,我很想他,所以我真的不想等他綠卡下來去廣州申請,因為那樣我們又要分開很久。所以我非常希望能在他綠卡下來前再去北京簽一次並且簽成。當然,願望隻是願望。所以,我很想聽聽姐姐的專業意見。好讓我們早一天團聚。
無論如何,感謝姐姐這麽久以來對大家的無私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