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小都都

自從方哲出世,媽媽就拿起了擱置了十幾年的筆,為寶寶寫起了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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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嘟的討價還價 (圖)

(2008-06-02 12:38:32) 下一個

丁點小人兒已經很會討價還價了,估計是跟老媽學的。
愛吃手指,還專情於左手大拇指,已給吃得有硬皮了。於是我就循循善誘:嘟,別吃手手了,再吃就不可以吃巧克力了,不吃手手就可以吃巧可力,開始還有點用,兩天之後沒用了。因為每次臨睡前得喂奶,於是他學會了媽媽的套路:不要喝奶奶,喝了奶奶就可以吃手手。什麽邏輯!

今天傍晚我想帶他出去溜溜:白天沒睡,這時他已經困的不想動了,可是如果我讓他睡覺,夜裏兩三點準起來折麽我。於是我開始遊說:嘟,出去玩玩好不好?, No,not going out!很堅決。為什麽?出去走走多好呀?,“ladu play train”他是真在玩他的小組裝火車。“可是媽媽想出去玩!”我才不怕,還有殺手鐧呢!他看我一會:“ladu 也出去玩,買car car”他是堅決的車類愛好者,家裏各種車能有二三十輛,包括各種建築用車,消防車,各種希奇古怪車,“No, ladu already got too many car car at home, we can not buy so many cars!”付錢的老媽才是老大。他又看了我一會,說:“不買car car,買motobike” 他已經有一個全自動的小摩托車了,可以騎得很拉風的,我正想再教育他不可以貪得無厭,他又趕緊補充:“買小小motobike”,還用拇指和食指兩個手指比多麽的“小小“。於是,老媽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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