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車禍死亡數據令人費解
費解一:機動車數量猛增,車禍死亡人數卻在猛降
近十年是中國機動車保有量的井噴期,而汽車又是機動車增長的生力軍,2013年中國道路上的汽車已經比10年前多了1億多輛,是十年前的5倍多。有媒體描述道:中國的道路上遍布著由新手駕駛的嶄新車輛。
然而猛增的車輛卻沒有帶來車禍死亡人數的上升——按照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公安交管局每年發布的數據,死亡人數反而是在下降的,降幅還不低。
如上麵的兩幅圖所示,機動車數量和車禍死亡人數的趨勢是背離的。盡管交管部門對這種背離給出了如“執法加強”等理由,但是“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難道安全管理上的進步,已經足以抵消機動車數量增加帶來的隱患?
費解二:中國的車禍死亡率竟比發達國家還要低
中國車禍死亡人數多、死亡率高,這是人們長期積累的印象。但不得不說,這種印象真的“out”了。在2012年,以每10萬人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衡量,中國僅落後於日本這樣以開車文明著稱於世的主要發達國家,而超過了美國、德國等主要發達國家的安全水準。
如果說和發達國家比較存在“人均汽車保有量不同”這樣的幹擾因素的話,那麽,中國的數據遠遠超越巴西、俄羅斯這樣的“第二陣營”國家,以及遠遠超越社會發展水平不如自己的印度、越南,都足以說明中國的道路安全水準之高是明確的。
然而作為一個司機普遍還沒有學會禮讓行人的國家,如此漂亮的數據不奇怪嗎?
衛生部門的數據泄露真實情況?
按照衛生部門的統計,中國車禍死亡人數不僅沒降反而翻番
中國的衛生部門並非道路安全主管部門,也不專門統計道路安全死亡人數,更不是交通事故數據的官方發布者。但是衛生部門要統計居民病傷死亡原因,在死亡類別的“損傷”這一項下麵,就有“機動車輛交通事故”的小項。
挖掘這個角落中的數據,卻發現另一番天地。按照衛生部門的統計,2012年死於機動車輛交通事故的有166906人,比交管部門的數據多出107262人,是十年前的兩倍多。
把衛生部門的數據連起來,就可以看出和中國機動車增長趨勢相同了。
在上級壓力之下統計數據縮水?
上級要求“交通事故數量逐年減少”,於是就真的逐年減少
趙航表示,官方數據不真實的原因是,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部長期間(2003-2007年)曾提出要求,中國交通事故數量每年要減少15%。這個“15%”的說法無法考證,但在2007年3月26日召開的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上,周永康的確提出“確保實現本屆政府任期內道路交通事故逐年減少的目標”。而早在2003年,周永康就表示過“國務院決定,凡發生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內發生三起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檢查”。
根據公安部每年公布的數據統計,能看到2003-2007年,每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下降率分別是13.7%、22.4%、13.1%、15.9%、13.6%、基本符合每年下降15%。
在壓力下瞞報車禍死亡人數的情況的確存在
2010年11月30日,重慶南川區發生一起中巴車側翻事故,事故發生後,南川區公安局在向市公安局上報事故受傷人數時造假、瞞報。
為什麽要瞞報呢?2006年的一起曝光很透徹的給出了原因。
據調查,從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份,在將近兩年半的時間裏,陝西平利縣交警大隊共瞞報交通事故420多起,瞞報交通死亡人數52人。記者就交通事故瞞報一事采訪了平利縣交警大隊隊長陳衍平。他解釋說,這是交警係統內部公開的秘密,大家都是這麽做的,上麵也知道這情況。要完成上級壓縮“四項指標”的要求,隻能按上級的要求去做,沒有如實上報實際死亡人數,不這樣做過不了關,影響年終考評。再說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數多了,也影響當地政府形象。
沒有準確的數據就沒有準確的政策
依照6萬還是16萬做研究決策,這差別可大了
趙航呼籲官方公布真實的數據,“把數字先弄準”,以此來做道路交通安全的相關研究,然後“針對性地製定相關政策法規”等。而現在很多法規或措施實行了之後,並不知道實際效果如何,因為“數字不準”。
的確,如果按每年車禍死亡6萬人算,那麽說明中國的現行道路安全管理是行之有效的,而且改進空間可能也不大了(再提升都要超越日本這樣的最高水平了)。而如果按16萬算,那麽機動車猛增帶來的不安全感馬上就體現出來了,改進的緊迫感也就強得多。
知乎: 為何中國衛生係統統計的車禍死亡人數是公安係統數字的3倍以上?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4501923
("首先科普,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認定並不是當場死亡,我國認定死亡以事故發生七天內死亡為限,西歐國家是30天,美國加拿大是1年"
作者:李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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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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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老有這樣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在受傷之後0-7天之內,不管是包工頭或者是肇事車主,掏錢特別積極也快。過了這個時間,就磨磨唧唧不願出了。工地工人,多數都是沒有基礎疾病的年輕體力人,在這樣的嚴重多發傷之後,隻要不是當場心跳驟停死亡,積極救助和有強的創傷外科和ICU監護,是能維持一段時間生命體征的,就算來的時候都是雙側瞳孔散到邊兒、GCS=3,都是能挺住的(不知是為了誰挺呀~)。但年輕人心腎功能都比較好,代償範圍大~ 這之後就是用錢和死神買時間了(某些人不要拿老年人高血壓腦出血跟這些年輕人腦外傷比哦)。活動性出血製住、多巴胺上去、呼吸機吹上、抗生素給上,雖然結果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在這樣拚錢的情況下,堅持到7天以上還是有希望的,讓器官衰竭的速度平衡一下嗎~ 某人不是問我見過沒有>7的血鉀嗎?我當時說我見過>11的,就是這種狀況的病人。 @婁瑩 而一過7天,交通方麵就不算交通事故死亡了,也就沒有人逼包工頭或者肇事方使勁出錢了,對於這樣毫無希望的的病人,無論如何是無法存活的,誰都知道繼續治療是增加醫療的浪費和痛苦 ~ 唉,這說多了很黑暗很傷心。自然就各種斷炊~ 很快就Game over了。而死亡證明上,醫生一定會在原因的那三條上寫(許久不寫了,錯了大家提醒):多髒器功能衰竭嚴重多發傷車禍所以與交通係統統計出來的不一樣呀)
可也有個別聊個車也非要牽扯上政治的噴子能從以上車禍實際死亡數據得出以下結論:
交通事故死亡率,日本比美國和德國高的多啊
http://bbs.wenxuecity.com/auto/473084.html
事實上,排除車禍死亡人數中34%的行人和13%的自行車騎行者之後,2016年全日本的汽車駕駛者死亡人數才區區2069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