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論男女 (1)
(2007-02-11 17:20:25)
下一個
一般來說,我不會喜歡觀念偏激,嘩眾取寵的文風。特別是近代的,因為他們都太切實,經常也是糟粕多於精華。但是放眼古代,就沒了這層禁忌,倒覺得他們都是些神仙妙人。原因我也知道,經過歲月的淘洗,留下來的往往是經典。基於這個原因,我幾乎不讀李敖的東西,但同樣是這個原因,因為我跟他所處的年代相同,我沒有這個本事能熬到等歲月把他再淘洗一次,剩下些經典讓我讀得過癮的那一天。既然他寫的東西別人都說有趣,基於人生得意需盡歡的原則,我也沒有理由不讓自己快活一下。
猝讀之後,果然快活。
在李敖的眼裏,沒有多少人配談愛情,他嫌尾生不會談戀愛,因為太癡情。張生不配談戀愛,因為太下賤。吳三桂不配談愛情,因為太混球。唐明皇不配談愛情,因為太膽小。換言之,配談戀愛的人就必須不癡情,不下賤,不混球,不膽小。誰適合談戀愛呢?除了他李敖自己,就還聽見他誇了誇羅素和海明威。道理很簡單,因為這兩個人非常善於離婚,而且在愛情與離婚的這個過程中,絲毫不受到損失和打擊。這兩個人不崇尚永恒或者是專一,他們讓愛情保持新鮮的方法是,讓它染上新的顏色。從此以後,人們就不用再費心去了解什麽是女人了,因為每一個女人就是一種顏色而已。
關於不癡情也就是不專一這個問題,李敖從經濟學的角度來進行了探討。除了機器設備需要折舊外,很多東西都應該折舊,這樣才利於更新換代,保持旺盛的生產力。所以說,知識會折舊,同誌會折舊,戰友會折舊,情人會折舊。不過情人最好別折舊了,情人應該提前報廢。在李敖的眼裏,情人的報廢跟人的生老病死一樣自然。
下賤這個東西比較難得定義,在愛情關係裏,李敖覺得就是不要追求得太吃力。他的經驗是,春不可不叫,自己先叫春於先,她才能叫床於後。所謂叫春,無非是追求,那麽上床也無非是目的。為了這個目的,他會布下蜘蛛網,主動求歡,但隻限一次。因為多兩次就吃力了,有違原則。李敖說,他最佩服那些對女人窮追不舍的雄性動物,他們是那樣的耐心,那樣的厚臉皮,那樣的沒骨頭。而接受這些男人的女人們,則是錯把奴才當英雄。這一點上,女人和小孩一樣,小孩對一部真的汽車興趣不大,他寧願要那個由他擺布的汽車玩具。對於女人,特別是漂亮女人,李敖也很有意見,覺得她們很不熱情,很不爽快。反而用“苦其心誌,勞其筋骨”的法子去吊自己男朋友的胃口,並且非常耐心地一而再,再而三。而女人的這種耐性考驗,就像一個篩子,篩走了箐華,留下了糟粕,有骨頭的男人都篩走了,老臉皮厚的庸才卻做了丈夫。
娶了美女當老婆的丈夫們千萬不要對我有意見,我個人非常同意他這是因為嫉妒而導致的口不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