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哲瑞律師談美國公民的境外配偶或未婚夫(妻)如何來美
一般而言,美國公民在境外的配偶或未婚夫/妻總是希望能來到美國與親人團聚,安居樂業。現行的移民法對於這一類親屬移民申請者特別規定了以下三種簽證:1。移民簽證2。K-3簽證3。K-1簽證。移民簽證和K-3簽證適用於美國公民在境外的配偶。K-1簽證證適用於美國公民在境外的未婚夫(妻)。
移民簽證的辦理必須以獲準的移民申請為基礎。美國公民在此類情況下須首先向指定的移民局處理中心遞交I-130申請表及其相關文件並要求移民局在批準該申請時通知美國全國簽證中心,以便境外的配偶在當地美國領館作移民簽證申請。由於現階段積壓的親屬移民申請案日益增多,移民局各處理中心對於審批美國公民申請配偶移民的時間也已大大加長。以得克薩斯處理中心為例,目前該中心需要超過兩年的時間處理此類申請。再加上約半年左右的境外領館處理時間,這使得那些美國公民的境外配偶需要等待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才能獲得移民簽證從而來到美國。
有鑒與此,為了使夫妻雙方能盡快地在美國團聚,美國移民局增設了K-3簽證類別。K-3簽證持有者可以在美國與家人一起等候移民局處理其“直接親屬”移民申請。申請K-3簽證必須具備以下四項條件:
1.作為國外配偶一方必須在申請時居住在美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
2.I-130申請表必須已先期遞交至移民局(無須批準);
3.美國公民一方必須為其外國配偶向移民局芝加哥辦公室遞交I-129F申請表並得到批準;
4.國外配偶所在的當地美國領館接到美國移民局的I-129F批準通知並安排簽證麵試。
由此可見,K-3簽證的最大好處是能讓美國公民配偶盡快地來美以縮短夫妻分居時間。此外,K-3簽證持有者還可以在美國申請工作許可,並可隨後在美國境內申請轉換身份以獲取永久居住權。
相對而言,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通過K-1簽證來美的時間則更為短些。因為沒有先期遞交I-130申請表的要求,美國公民可以直接向移民局處理中心遞交I-129F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國外配偶所在的當地美國領館接到美國移民局的I-129F批準通知後便可安排簽證麵試。值得注意的是,在K-1簽證申請過程中,當事雙方不能結婚,否則國外未婚夫(妻)即失去了K-1簽證的申請資格。目前,各移民局處理中心審批I-129F申請時間大約在六個月左右,有些可短至二,三個月。即使加上四到六個月左右的境外領館處理時間,K-1簽證的申請仍是三者中最快的。
K-1身份為九十天有效。K-1簽證持有者在到達美國的90天內必須與遞交I-129F的美國公民結婚。否則,就將麵臨身份到期被驅逐出境的風險。因為如果K-1簽證持有者沒能與遞交I-129F申請的美國公民結婚,他/她將不能在美國境內把K-1身份轉成任何其它移民或非移民身份。
以下我們來舉一個小列子以進一步說明移民簽證,K-3簽證,和K-1簽證的實際運用。李博士是一名事業有成的美國籍生物專家,在一次去中國的旅途中邂後了王小姐。雙方在交往中對對方都有好感並發現彼此都是單身。李博士回國後,兩人也不斷鴻雁傳情以至涉及談婚論嫁。現在李博士麵臨的問題是先飛中國與王小姐結婚隨後辦理移民簽證,還是先訂婚將王小姐接來在美國結婚,辦理移民。在這種情況下李博士與王小姐尚未確立婚姻關係,先訂婚通過K-1簽證應是較佳的選擇,因其相對快速的辦理程序。王小姐能先持K-1簽證來美國,九十天內與李博士完婚。隨後,王小姐可向當地移民局提出綠卡申請以獲取永久居留權。在申請等待過程中,王小姐能合法在美國居住與李博士共建家園。相反,如果李博士與王小姐先在中國結婚,李博士則必須先為王小姐向指定的移民局處理中心遞交I-130申請表,以目前的移民局處理速度,王小姐要等待漫長的二,三年時間才能取得移民簽證與李博士在美國團圓。如果這樣,李博士應為王小姐及時申請K-3簽證作為補救的辦法,以免夜長夢多。
張哲瑞律師是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精於辦理各類移民案件。需要移民服務的客戶可以和他們聯係,或訪問他們的網站:www.hooy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