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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非移民身份人士進出Canada 及Mexico 的注意問題

(2006-09-01 16:28:36) 下一個
每一天,我們都接到不少持F-1, H-1B身份或正在轉換其它非移民身份(nonimmigrant) 常問到是否可以不用在境外領事館獲取新的簽證而進出美國到其鄰國,如Canada 及Mexico。對此問題我們再一次回答到,隻要在30天以內,有關人士可以其原有效簽證或者其有限身份的證明文件(approval notice) 從Canada 及Mexico進入美國境內,而無需在辦理新的簽證。事實上,我們的客人在後期提到他們都很順利的從如Canada 或Mexico這些邊境國家進入美國。然而,在這個星期我們接到一位客人的電話,稱其在邊境國家進入美國時遇到了問題,盡管她當時持有H-1B approval notice。在我們與這位客人以及Vermont Service Center的溝通後,我們建議讓她的雇主fax一份附帶I-94卡的H-1B approval notice給她,而據知最後這位客人也順利過境了。 國務院有關條例允許這些人士無需申請新的簽證便可從鄰國邊境進入美國,並且其舊的簽證也會在進入美國時自動續簽。如果其已經由原來的非移民身份轉成另一類非移民身份,那麽在進入美國時應主動向移民官出示新的approval notice。盡管條例允許,但需注意有關條例隻適用於以下情況: 1,非移民身份人士需持有限的I-94卡,出入境記錄; 2,持F或J類身份人士(或其dependants) 需有最新的I-20,Form IAP-66/DS 2019; 3,非移民身份人士僅在美國邊境國家/地區(contiguous territories, adjacent islands不包括Cuba) 逗留的時間不超過30天; 4,非移民身份人士的身份沒有出現空檔期並且其身份仍將會延續; 5,非移民身份人士在再進入美國時仍處以其簽證或身份的有限期或延期裏; 6,非移民身份人士持有有效的護照; 7,非移民身份人士在境外沒有使用其它的簽證。 (以上並不適用於支持恐怖活動的國家) 對於之前我們提到那位客人的情況,我們分析到應該是因為她之前曾離開美國到非臨近國家(noncontiguous territory) 而當時她沒能延期她H-1B的I-94有效期。所以當她後來再嚐試從Canada進入美國時,未能出示附帶有效I-94的H-1B approval notice所以遇到之前的問題。而在她的雇主讓她再向移民官提供附帶有效I-94的H-1B approval notice後,才得以順利入境 (對於這個例子,我們認為移民官是有權利不然她入境的) 。 由於美國已經對開始加緊了對進出邊境的控製,因而在進出美國邊境時,持非移民身份的有關人士應該齊備好其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 本律師事務所精辦各類勞工應聘及專業移民申請 (包括H-1,L-1,EB-1,EB-2,NIW,勞工卡,綠卡等申請)。所有申請由多位美籍律師及擁有15年經驗的範毅禹律師親自處理,我所並特設中英移民網站。內有最新移民新聞資訊及由律師主持的移民問答集,歡迎讀者流覽查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370 E. Glenarm St., Pasadena , CA 91106 Tel: 626-799-3999 Fax: 626-799-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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