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Practical與 legal

(2006-09-01 16:28:34) 下一個
在移民的申請程序裏麵,我們每天都要碰到不少Practical與 legal的問題。簡單的來說是因為移民法幾乎是每星期都有一些改變。而且移民局不斷的釋出對於某些法律或是申請程序性的解釋或是改變。因此我們常常發現同一個問題會有不同的解釋與答案。甚至於以電話問移民局的information office, 往往得到的答案也是不正確的。 舉幾個例子來說。從H-1B轉H-4,在H-4等待當中又得到一個新的工作。申請人是否可以直接申請H-1B,還是要等H-4有結果了才可以申請。我們看到過很多的案例。即便是同一個移民中心的案例結果都不同。有些申請移民局就直接批準,有些案子移民官要求申請人的H-4已經批準,表示他已有合法的身份在美國,如此才可以轉換身份。如此的結果造成很多律師都各有一套說法。這裏沒有所謂對錯的問題,而是Practical的問題。 又例如一個人申請了兩個I-140,但是I-485隻提出了一個。若是其中I-140批準。申請人能否將I-485轉到已經批準的I-140上去,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怎麽轉,如何通知移民局又是一個問題。因為我們麵臨的是移民局自己的電腦係統往往無法相聯係,所以移民官無法把案件從中調出來。從前移民局的政策是一個人隻能提出一個I-485,所以申請人必須要按情形轉I-485。目前移民局的新政策是一個人可以提出兩個以上的I-485(依著不同的I-140) 。因此這個問題也就解決掉了,隻是申請人要付I-485的費用而已。 Practical與 legal的例子很多。例如H-1B與H-1B中間有空隔,是否能順利的轉成H-1B也是屬於這方麵的問題。 但是對於PERM的申請,恐怕就沒有這麽多Practical與 legal方麵的問題了。因為PERM的規則非常的具體。Practical的問題也變成了legal方麵的問題。例如說勞工部規定登報紙要在當地最大的報紙上登,但是如果公司地點是在一個大城的周邊,那邊在自己的城市可否登報,恐怕勞工部會在這上麵找麻煩。還有申請人Job description也是Practical變成legal。因為申請人需要作的工作內容是否真的作這樣的工作,是需要不斷的衡量與修正的。我常常覺得PERM的準備與申請,就好像把兩個東西放在天平上,一邊是Practical(事實上的工作要求) ,一邊是legal (法律上的容許程度為何) 。如何能平衡這兩個東西,PERM才有可能順利進行。 ---------------------------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 本律師事務所精辦各類勞工應聘及專業移民申請 (包括H-1,L-1,EB-1,EB-2,NIW,勞工卡,綠卡等申請)。所有申請由多位美籍律師及擁有15年經驗的範毅禹律師親自處理,我所並特設中英移民網站。內有最新移民新聞資訊及由律師主持的移民問答集,歡迎讀者流覽查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370 E. Glenarm St., Pasadena , CA 91106 Tel: 626-799-3999 Fax: 626-799-9966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 打印 ]
閱讀 ()評論 (4)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