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疑點重重 君悅細說從頭
2006-07-18 13: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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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靜宜╱台北報導
對於立法委員邱毅提出的發票單據,章印處明顯可見:「豐隆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12464047」與「台北市鬆壽路2號」,確為君悅飯店所開立的發票章。
邱毅出示的發票都是連號,部分序號與日期出現矛盾,如號碼為DD1194923的發票,開立日期為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一張號碼為DD1194924,開立日期卻跳回了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不過,君悅飯店表示,發票序號與日期順序無絕對關係,「並無可疑」。
但根據國稅局統一發票使用規範第一條,就明訂「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照交易事項發生日期之先後次序,依統一發票號碼順序開立…」,君悅明顯違反規範。
其次,君悅曾表示目前無論住房或餐飲都使用「電子式發票」,但如今出現手寫式發票,君悅表示,手寫發票是來自財務部門,但為何需要手開發票,君悅隻強調手開發票並未違法。
飯店業者表示,現在各大飯店都開立電子式發票,使用手寫式發票的機率並不高,會這麽做隻有幾種情況,一是電子式發票開立時發生錯誤,會改以開手寫發票修正錯誤;二是方便客戶報帳用,部分客戶需要以特殊科目才能報帳,飯店受到客戶情商,會以籠統的「住房」或「餐飲」科目,協助客人銷帳。第一線營業單位往往沒有手寫式發票,如須開立手寫,才需回到財務部門處理。
另外,邱毅出示的可疑發票金額十分「整齊」,八張中有七張的金額都是九萬七、九萬五、九萬、八萬元,通常餐飲消費再加一成服務費,價格不太可能是整數,君悅對此表示,若某些餐宴當初是先談好價錢,如九萬元辦八桌菜之類的,價格整數是合理的。
不過,其他有五星級飯店業者表示,即使手開發票,也與客戶談妥金額,也會寫清楚數量、單價,如未寫明細目,發票會遭到作廢命運;而這八張發票隻有品名「餐飲」,無細目也無數量與單價。
另外,這八張全為同一筆跡,君悅表示,往往處理發票都是同一窗口,同一筆跡很正常,而這八張全為二聯式發票,因此無需填寫統編與抬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