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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 李慧芬消費 總統府核銷 (圖)

(2006-08-22 16:28:43) 下一個

國務機要費 李慧芬消費 總統府核銷? 2006-07-18 13:28:18 轉寄 列印   本報記者黃福其   台灣紅公司負責人李慧芬指堂姐李碧君向她拿君悅發票給「老闆娘」吳淑珍,作為報銷之用;審計部查核總統府國務機要費單據,也找到君悅飯店發票。審計部現在有必要進一步核對後向全民說明,二者是否為相同的單據,如果是,總統府立刻有違法之虞;如果不是,也應還總統府一個清白。   李慧芬透露李碧君要求代她處理發票之事,而發票是要給扁嫂報帳的。昨天邱毅出示李慧芬給他的八張君悅發票,讓這件疑雲再往前推進一步,目前僅剩審計部核對二者是否相關,補上這個環節,真相即可大白。   邱毅昨天出示的八張發票,目前最大的空缺在於無法証明是否就是總統府用來銷帳的發票。邱毅的質疑還僅於「可能」,審計部也僅証實發現君悅發票,這當中如果包括李慧芬的發票,那就是邱毅的烏龍爆料;但如果是李慧芬的發票包括在其中,總統府就是明顯違法,這筆「真消費、假報帳」,可能還要第一家庭付出法律和政治上的代價。這筆帳要算在會計單位或第一夫人頭上?則要等審計部移送檢調單位進一步調查。   不過,這批發票作為個人使用或公務使用,都存在許多不合理。若是李慧芬個人使用,除非是特殊需要,否則應是開立完整的電子發票,而且每次消費金額,也鮮少是完整的數目。若作為公務使用,則更不合理,不僅沒有抬頭,品項也不完整。但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有一半是不用發票,所以要核銷的發票就沒有道理再用含糊的內容申報。   再者,這批發票如果証實是總統府用來核銷的發票,總統府也必須解釋,為何在這段期間內看不到陳總統在君悅的公開行程,這些支出到底是誰在消費?   監察院既司職官箴政風,應由審計部儘速公布查核情形,並將相關資料送交檢調,查明真相,絕對不能以國務機密為由加以推拖,成了替第一家庭掩飾貪瀆疑雲的擋箭牌。   在扁珍漏報珠寶首飾案,尚未結案之際,監察院就一再解釋隻能對陳總統的說詞照單全收,無權亦無法進一步調查,絲毫無法顧及外界對於陳總統隻申報十五項、三百七十二萬餘元珠寶,與外界對吳淑珍六年來在各種場合的珠光寶氣的印象,簡直「跳樓大減價」的觀感。甚至對陳總統說珠寶是「借來」的,也隻能要求陳總統說明出借人,若陳總統不說明「也沒輒」。   審計部亦是督導政風官箴的監察單位,雖然國務機要費是總統承認核銷即可,但如今查核既發現確有君悅飯店的發票,與外界檢舉情節可以連結,即應設法進一步調查,並主動移送檢調偵辦,不能以發票未經特定指証、無法証實假報銷,即自行認為應屬「正常現象」。否則,乾脆請總統府正式說明「如有雷同」找到君悅飯店發票,是「純屬巧合」,審計部可自此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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