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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交保 順了上意卻逆了民意 (民意有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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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交保 順了上意卻逆了民意 2006-07-10 13:55:17   聯合報記者劉峻穀   陳水扁總統女婿趙建銘昨晚獲準交保了,以他的身分,事前就有人預測速偵速結之後,接著就是從速交保。如今果然如此,雖符合上意,卻很難平息民意的質疑。   涉重罪的嫌犯經檢察官起訴、移審法院,是否繼續羈押要由法官考量所涉罪刑是否為五年以上重刑,是否有湮滅串証與逃亡之虞。   趙建銘所涉是証券交易法內線交易加重可處七年以上徒刑,已經符合重罪羈押要件。重罪需要羈押審判,就是怕嫌犯在審判期間自知難逃法網而逃亡,屆時法院無人可審,隻能發布通緝,先前檢察官大費周章的偵查動作都將白費功夫。   遠的不說,去年初被檢方認定是博達掏空案幕後黑手的財務長謝世芳,被檢方起訴求刑十年,他先佯裝認罪,請求認罪協商願轉為汙點証人,蟆懈法院心防後,隨即逃亡出境,還利用親人散布被滅口的訊息,法庭等嘸人,隻能發布通緝。   有意思的是,趙建銘是否會逃亡,昨天的延押庭法官也認為有可能。因為案發之初,趙建銘訂了機票想飛往日本避風頭,是個疑點,檢方以此要求延押,法官也也問當初去日本做什麽?   隻是最後決定不羈押的理由竟是比例原則,被求刑十年的趙玉柱都沒押了,為什麽要押被求刑八年的趙建銘?以此駁回檢方延押要求。其實押不押不是看比例原則,應視涉案情節輕重及有無逃亡之虞。   趙建銘自始至終未承認涉及內線交易,將買股票的責任都推給父親趙玉柱,案發之初先要蔡清文扛下所有責任頂罪遭拒,又找律師請教脫罪之道,想串証、湮滅証據的動作明顯,裁定交保真是要有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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