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券案 檢調下一波鎖定吳淑珍
(2006-08-22 16: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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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案 檢調下一波鎖定吳淑珍?
禮券疑雲:台檢調將傳訊吳淑珍
2006-06-14 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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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時報報道,檢調偵辦SOGO禮券疑雲,日前傳喚杏林製藥負責人李碧君,証實她在去年間以「總統夫人吳淑珍介紹」名義,向SOGO百貨購買禮券,並打出「夫人牌」取得較高折扣的禮券。據了解,檢調基於偵查需要,將請第一夫人吳淑珍說明。
至於有媒體報導,李碧君去年訂購的SOGO禮券是在「玉山官邸」取貨一事,檢方低調表示,「目前毫無所悉」,沒有証實。
李碧君証稱打夫人名號購進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也表示,陳總統已多次說明,尊重司法。至於,所謂玉山官邸成為「禮券批發中心」的說法,府方重申,有証據應該去向檢調檢舉。
據指出,由於吳淑珍確實使用過SOGO禮券,但檢調迄今無法証明她的禮券來源是否直接來自李恆隆,為釋眾疑,目前檢調傾向將傳喚吳淑珍說明。
目前吳淑珍涉案情節不明,因此檢調若決定傳喚吳淑珍,應該是以「証人」、或「他」字案「關係人」身分傳喚她。
據了解,檢調目前是等七月中旬傳喚請假赴美的第一家庭醫師黃芳彥到案說明,視黃芳彥的說法,及禮券比對的結果,再決定是否傳喚。因此,檢調傳喚吳淑珍的時間,最快也要到七月下旬之後。
針對檢調擬傳喚吳淑珍一事,台北地檢署發言人林邦樑說,「檢方一切依法辦理」。他說,是否傳喚吳淑珍,須由承辦檢察官視案情需要作決定,檢方沒有預設立場。
林邦樑表示,承辦檢察官目前尚未作出傳喚吳淑珍的決定,至於檢方有無必要傳喚吳淑珍,及何時會傳喚吳淑珍?檢察官都會依據既定的辦案進度,作出決定。
但他強調,檢方辦案「該怎麽查,就怎麽查」,絕不會因當事人的身分,而有所不同。
據了解,檢調透露,李碧君証稱她是以吳淑珍好友名義,藉吳介紹購買名義,向SOGO購買高折扣禮券,但金額未達五百萬元,因此全案初步查証,李碧君的說法是「絕無向吳淑珍購買禮券」或「沒有與吳淑珍集資合購禮券」等情事。
不過,李碧君的說法是否可信,檢調仍進一步蒐証調查中。檢調也不排除再傳喚李碧君查証。
傳喚扁嫂後禮券案就會偵結
檢調偵辦太百經營權爭奪案及禮券疑雲,目前經營權部分案情已近尾聲,檢方就等到傳喚黃芳彥等幾位証人之後,即可偵結。
至於禮券疑案的部分,檢調經過數個月以土法煉鋼式的比對禮券編號追查,比對工作亦將告一段落,初步沒有發現李恆隆禮券直接流向吳淑珍情事。
據指出,檢調不排除在適當的時機傳訊吳淑珍,檢調在傳喚吳淑珍之後,禮券案就會偵結。
律師:傳比不傳好
檢察官決定傳喚第一夫人,釐清SOGO禮券疑雲,律師也表讚同。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湧誠表示,這顯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莊秀銘律師認為,扁嫂和民生東路舊官邸「傳比不傳好、搜比不搜好」;尤英夫律師直接表示「很好,可以查明真相」。
高湧誠說,從台開案的趙建銘到SOGO禮券案,檢察官遇到特殊身分的當事人,辦案中有些事情要特別小心,但是對於一般老百姓,好像並沒這樣的待遇。希望檢察官日後能把偵辦第一家庭的標準,適用於所有老百姓,才是第一家庭成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功勞。
莊秀銘律師表示,傳喚第一夫人的政治意義大於法律意義。SOGO經營權之爭是兩個私人間的事,沒有政府機關介入,何來觸法之處?即使禮券來自陳哲男,陳也不是利用職權,頂多利用職銜,也很難認定觸法。
莊秀銘說,李恆隆被控背信,也跟扁嫂扯不上關係,收受禮券也僅止道德麵的瑕疵,與法律的要件不合,但是,整件SOGO案發展至今,對於扁嫂及民生東路舊官邸,「傳比不傳好、搜比不搜好」。
尤英夫表示,傳第一夫人很好,可以查明真相,檢察官認為可以幫忙澄清事實的人,就應該傳,應該就事論事,至於地點在哪裏應該可以通融。其實隻要有傳喚動作就已經沒有特權,有時避免媒體採訪的困擾,找個不同的地方也沒什麽不好,例如生病的當事人,檢察官到醫院就訊,也不能說是特權。
扁嫂應訊檢方大難題
SOGO禮券案沸沸揚揚,檢察機關終於決定讓第一夫人親自「說清楚、講明白」。外界好奇的是,扁嫂出庭的身分是什麽?檢方將傳喚還是就訊?可以確定的是,扁嫂身分絕不是被告,如果檢方以傳喚方式開庭,將考驗檢察署的無障礙設施。
SOGO禮券案自九十三年剪報分案後,一直沒有擺脫「他」字案的範疇。也就是說,SOGO禮券案一直都是涉案人、犯罪事實不明確的案子。雖然今年「起死回生」,檢方努力調查,到目前還沒有改變這件案子的命運,仍是「他」字案。
既然是「他」字案,犯罪事証有待調查,基本上是沒有被告的,除非有人提出告發。但是,告發案的被告,完全不能跟「偵」字案的被告相比。因為人民有權告發,被告卻不一定犯罪,跟「偵」字案被告,有一定犯罪事實基礎有相當大的差別。
扁嫂沒有被人告發,自然不是被告。即使收了SOGO禮券當禮物,也不見得是犯罪行為,所以,扁嫂最可能的身分是「証人」,最多隻能是「關係人」,檢方這項偵查作為的重點,應該是釐清SOGO案中「扁嫂介入」的傳言。
顧慮安危可能官邸就訊
扁嫂除了是第一夫人,更是身心障礙人士,出庭應訊勢必大費周章。觀察媒體在採訪台開案的表現,扁嫂出庭應訊萬一發生閃失,恐怕不是全民所樂見,比照台北地檢署先前偵辦新瑞都案就訊前總統李登輝例子,檢察官到官邸就訊是較適宜的。
不過,興票案的偵查,李登輝卻是親自出庭作証;花蓮地檢署「頭目津貼案」,陳水扁總統更以現任元首之尊出庭,而且步行了近二百公尺的法庭大道。所以不能排除第一夫人以總統為榜樣,親自到北檢說明案情。
如果扁嫂執意親自出庭,即使國安局特勤中心規畫了嚴密的安全戒護,台北地檢署的無障礙設施仍深受考驗。政府機關建立無障礙空間的宣示,到底隻是聊備一格,還是具體落實?扁嫂的庭訊將是最明顯的成績單。
過去扁嫂曾親自到北檢按鈴申告,地檢署還為她特地把申告鈴降低了卅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