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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向》從打扁評馬

(2006-08-22 16:28:36) 下一個
《風向》從打扁評馬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身邊一定有一群策士,能夠在「三合一選舉」時,提出諸如「未過半便辭職」的勇敢主張;當然,此一決定,仍要歸功於馬英九的堅持。現在回憶此一歷程,其作用在憑此提醒,未來三個月的「倒扁風潮」中,馬英九應如何反應。 至五月底的發展,馬英九的政情反應,是有爭議性而未得黨心、難符民意的。他不主張追剿趙建銘、反對罷免陳水扁,令人錯愕。從政治安定的角度而言,馬主張讓「司法歸於司法」,是法律人、政治模範生的行為,但已大異法務部長時期的馬英九表現。那時候,馬部長雷厲風行、肅貪懲腐,幾乎要刨掉國民黨的黑金老根,而被當時的李登輝主席罷官。相形之下,昔日小馬勇敢,今日老馬穩重,那一種馬讓人喜歡? 馬英九無疑成熟了許多。「法律人」的心態,本來就是保守嚴謹,因此,在2004年的三二○、三二一,在「兩顆子彈」槍擊案後,泛藍50萬支持者集結總統府前,抗議選舉不公,馬市長堅持依法行動,即使開罪了主席老師連戰、政治前輩宋楚瑜,嘗其苦果至今,仍然有許多人肯定他的做法。因為凡事依法,國家唯有以法為綱才不會動亂。政治集會請願人數再多,仍不能逾法。這樣守法的精神,足為所有從政者表率。 可是,馬這樣的「法律人」,「守法」有餘,「正法」不足。「兩顆子彈」的關聯訴案一一宣判,馬英九對結果的接受度遠大於質疑,雖是守法的表現,卻減退了對司法係統的批判。法律人、有清望者如馬英九的鞭策,其實大有助於司法的革新,他的角色也有待從「守法」提升到勇敢挑戰法律的內容和司法風氣。曾任法務部長、大學法律係教授的馬英九,僅被動守法是不夠的,還待主動領導糾正法律的缺失。就這一點而言,昔日的律師、立委陳水扁,曾表現積極足以稱道。何況,法律人之外,馬英九還是政治人,尤其在擔任國民黨主席之後,便不能像市長一樣,可以置身於全國性政治風暴之外。 所以,馬要求不追剿趙建銘案,恰與除弊背道而行。他應該全力支持、聲援和監督檢調辦案,該傳就傳,該搜就搜;不傳不搜,反對黨便要大聲抗議。對趙案,馬英九選擇靜默是不合時宜的,既不合馬部長標準,也難符泛藍支持者甚至台灣民眾期待。何至如此?當然與馬英九「如何看政治」有關。台灣「政治安定」如果是馬的最高優先,則波動和攪亂都不樂見、不樂為了。這時候,「政治人」已壓倒「法律人」,而「政治人」也因為「安定論」窄化了視野、鈍化了反應。 馬英九如果在2008年執政,此將是他要時時警惕,而外界要嚴厲監督的地方。未來的馬總統,會不會為了政治安定,而捂住國民黨的黑金不揭,一如現在馬主席的表現異於馬部長。隻因為權力擴張,視界和考慮都隨之改變,而未能為所當為,甚至蹈陳水扁覆轍。就這一點而言,過去的馬部長剿弊贏得人民尊敬,而現在的馬主席迴「弊」,已遠不及邱毅揭弊。同樣的,他會不會因為過度重視「安定」,而忽視黨內幹部和馬家軍的忠告,如丁守中和吳育昇對罷扁案的建議,而錯估誤判情勢。甚至,在兩岸決策中出現一意孤行的我執? 從而,馬英九能否挑起領導黨和國家的擔子,有遠大眼光,能走在同誌和人民前麵,而不是被動、製動甚至反動?他能不能體察民情,掌握社會脈動,並且立時準確反應?已麵臨考驗。罷扁案已證明是他一次「期中考」不及格,這次考試,中間選民、泛藍支持者批評國民黨高層操弄「權終摗梗??員讈y政俟總統大選來收成……,已構成了馬的失分。而橘營宋楚瑜出來主導罷免、國民黨立委不聽主席命令連署倒扁,形成藍軍回流、橘營發令,自然也是馬失前蹄、領導無方。如此再而三,馬英九的泛藍共主地位都會動搖了。 因此,馬英九要以「積極的法律人」、「睿智的政治人」自期,為所當為,勿自限於「安定論」,因為除弊去惡所帶來的社會正義,自然產生安定。麵對動態社會,反映民情、領導民意,方足以領袖群倫。從「三二一」到「三合一」,馬必須從堅持守法升階到積極除弊,從政治勇敢進化為政治敏銳,來回應人民期望。馬若仍拘泥於末流的法律形式和安定歧論,不僅誤己,也會誤黨、誤國。 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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