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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還有法律嗎?陳哲男涉及一堆弊案,僅以圖利罪(而非貪汙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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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法律嗎?陳哲男涉及一堆弊案,僅以圖利罪(而非貪汙罪)起訴 (圖 兩分鍾搞定:教你免費撥打美國加拿大座機手機電話 文章來源: 京童 於 2006-06-05 09:21:16 陳哲男目前至少涉及五大弊案。除了本件梁柏熏司法黃牛案外,另涉高捷案、陳由豪獻金案、SOGO經營權水餃案及炒股案;除此,在新瑞都等案中,也看得到陳哲男身影。尤其,在那些案子裏,皆已發現較梁柏熏司法黃牛案更為嚴重的情節;但在檢調手中,卻迄今不是避重就輕,就是石沉大海。看一看八個月來高捷案的偵辦品質,令人不禁覺得:還有法律嗎?還有天理嗎? 辦陳哲男 揪出五弊案幕後大老鼠 www.nugoo.com  2006-04-09 來源於 牛股財經 2006年04月09日 09:47 中評社香港4月9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發表題為〈這是徹查陳哲男五大弊案共犯結構的時候了!〉的社論指出,台北地檢署聲請將陳哲男收押禁見獲準,值此司法界內部自省氛圍高漲,民意對司法改革期盼甚殷之際,如今應當已經到了對陳哲男所涉至少五大弊案及其共犯結構進行全盤清理的時候了!   社論指出,陳哲男隻是露在洞外的尾巴而已,司法單位應有把大老鼠揪出洞來的勇氣與決心。   陳哲男因收受梁柏熏的支票而被收押禁見;然而,相對而言,本案卻是目前所知陳哲男所涉案件中,情節可能較單純、所涉貪瀆金額亦較小的一宗。論金額,本案“隻有”七一一萬“而已”;論共犯結構,則依目前所知最高也“隻到”陳哲男“而已”;至於論未來之發展,則也可能“隻是”一宗司法黃牛案 “而已”。對於陳哲男而言,這其實不是一宗大案。   社論再指出,陳哲男目前至少涉及五大弊案。除了本件梁柏熏司法黃牛案外,另涉高捷案、陳由豪獻金案、SOGO經營權水餃案及炒股案;除此,在新瑞都等案中,也看得到陳哲男身影。尤其,在那些案子裏,皆已發現較梁柏熏司法黃牛案更為嚴重的情節;但在檢調手中,卻迄今不是避重就輕,就是石沉大海。更令輿論質疑者是:情況顯示,陳哲男涉及這麽多重大弊案,其實關鍵皆不僅是他個人的操守問題而已,而在於他不啻就是政府最高層黑金結構的重要操盤者。人民在這些曝光的大案中,極易發現其間在人物、手法及金錢上儼然呈現一個交集重迭的大網絡,且最後更指向了較陳哲男更高層的共犯結構。   最清楚的是SOGO經營權事件。據章民強父子指控,陳哲男非但索賄兩千萬,還勒索了八百八十萬麵值的SOGO禮券;再從當時的財政部長顏慶章疑曾介入本案,及鍾琴出任SOGO董事長這些情節來看,本案的全貌絕不止是司法單位如今所呈現的一隅而已。如今,司法人員看到這一個殘案,能不自慚形穢?如何麵對台人?   至於陳由豪獻金案,至今也是石沉大海。該案的重點在可藉以判定陳哲男是否第一家庭“白手套”的角色,並可能進而揭開國家高層所謂“政治獻金”的操作手法及網絡。陳哲男如果不是第一家庭“白手套”的角色,他豈敢膽大妄為到這種地步?而在他所涉種種重大案件中,又怎麽會令人覺得他隻是露在洞口的老鼠尾巴而已?   社論說,就以相對“情節可能最輕微”的“炒股案”來說,如今亦發現梁柏熏的賄款有可能也是炒股資金的一部分;而陳哲男的炒股案,與吳淑珍、馬永成的炒股案,及禿鷹案、內線交易等有無關聯,是否屬於共犯結構,難道不應當追根究柢?   高捷案更是陳哲男的“經典之作”。但是,該案如今僅因陳哲男接受華盤招待以圖利罪(而非貪汙罪)起訴,避重就輕,形同吃案,不知司法單位如何向良心交代,又如何對人民負責。該案顯示,陳哲男與林文淵之相互支援,是高捷案鬧到如此無法無天之地步的主要原因;其間,“總統府”命陳哲男主導外勞事務,及勞委會積極配合,皆是曆曆在目,無所遁形。但是,看一看八個月來高捷案的偵辦品質,令人不禁覺得:還有法律嗎?還有天理嗎?   昨日《黑白集》說,高捷案無疑是陳哲男所涉最重大亦最具結構性的弊案,唯陳哲男並未因高捷案而收押禁見,卻在此次因情節相對輕微的支票案而收押禁見,由此可見執法的輕重失衡、寬嚴無據;若再與SOGO水餃案對照,竟然尚不曾約談過陳哲男,而陳由豪獻金案亦已熄火,則尤其顯得司法品質已失標準。唯無論如何,如今收押陳哲男,亦可見隻要案子落到在專業及良知尚知堅持,對司法榮譽尚知珍惜的檢察官及法官之手,天下烏鴉其實也未必是一般黑。   社論認為,陳哲男收押禁見,這一回總算逮住了老鼠尾巴。陳哲男現在可能已有作“保”的心理準備,司法單位卻不可讓陳哲男作替罪羊。司法當局應就他所涉至少五件大案徹查到底,更不可縱放其共犯結構的任何一人;倘若下周檢察總長人事底定,則陳哲男案自應是特偵組的優先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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