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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見証“台獨”終結,黑金可怕!

(2006-08-22 16:28:36) 下一個
扁見証“台獨”終結,黑金可怕! 2006-06-04 23:41:33 轉寄 列印   人民網6月5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發表社論說,陳水扁主政六年,作了兩大見証:一、台獨不可行。二、黑金真可怕!   社論說,先談“台獨”不可行。“台獨”是一個政治憧憬,陳水扁則親手戳破了這個泡沫。他嚐試“台獨公投”,但“公投法”的“台獨條款”被美國剪掉;他揚言發動“反飛彈公投”,操作時卻“狸貓換太子”,以“買飛彈公投”混充,且遭公民否決;他再三宣稱任內一定完成“公投台灣新憲法”,卻被美國限定“憲改必須遵循現行憲法修憲程序”,且不得跨入“法理台獨”的禁區,如今他的“台灣新憲法”恐將跳票;他想“廢統”,美國則謂“國統會”及“國統綱領”並未廢除;他說“四不一沒有”的“前提”已經改變,但美國卻警告他“必須信守四不一沒有的原始承諾”……這一切的嚐試,與一切的失敗,陳水扁自己都下了注腳:“台獨是自欺欺人,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最令人椎心刺骨的就是“自欺欺人”這四個字。其實,陳水扁明明知道,在台、美、中的三角架構下,“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但他卻不斷刀口舔血,挑動“台獨”議題,來作為炒作島內政治鬥爭的籌碼,或作為處理其個人政治危機的杠桿。所以,“自欺”倒是未必,陳水扁根本是明知“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卻仍然用來“欺人”。欺騙人民,欺負人民!   社論指出,然而,諷刺的卻是,自稱“台獨是自欺欺人”的陳水扁,在主政六年後,卻被美國政府公開指為“台獨分子”(上月他與美國進行“過境角力”,美國官方指他為“試圖讓台灣走向獨立者”,其實就是指他為“台獨分子”)。此刻,自稱“台獨是自欺欺人”的陳水扁領受了美國給他的“台獨分子”的封號,是否有一種“弄假成真”的滑稽感?   其實,陳水扁正是使“台獨”受到重創之人。他不但在“公投”、“製憲”、“廢統”上,完全失敗,且使得美國視“台獨”領袖如陳水扁者為不可理喻。過去,“台獨”至少還是一個發亮的泡沫,但陳水扁已親手將它戳破;最善於炒作“台獨”的陳水扁,卻毀了“台獨”,這真是曆史的吊詭!   社論說,再談黑金真可怕。陳水扁的黑金貪腐,鋪天蓋地,無孔不入。他在台灣的心髒地帶(如一次二次“金改”),用挖土機一大鏟一大鏟地挖;他也在台灣末梢微血管的旮旯裏,用鐵絲一點一點地摳(如扁嫂吳淑珍侄子吳泰德月領燁輝十萬元顧問費)。不但自家人闖進金山銀山(如吳淑珍、趙建銘),又將台灣家金庫鑰匙交給金主(如殷琪、鄭深池、陳建隆),更將金屑銀屑漫天撒給親信(如羅太太)。他不但參與政府級的組織犯罪(高捷案),也不嫌case太小(親家28年倉庫管理員,突然升至主任秘書)。這樣的場麵,恐怕隻有八個字可以形容:巧取豪奪,蠶食鯨吞!   目前所見的黑金大觀,隻是冰山一角。舉目所見,任何人物或機關,隻要你覺得有問題,挖開來一定就有問題;幾乎所有的行庫,都可看到黑金的指紋,幾乎所有的公股事業皆可看到黑金的足印。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用台“總統府”職員的戶頭炒股,已是駭人聽聞;連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居然也將自己的帳戶收拾得“幹幹淨淨”,而用隨扈及家人的帳戶出納黑金。這皆不是業餘手法,而絕對是專業水準。高捷案若不是台“勞委會”專案授權“國對國進口外勞”,事情怎會鬧到今日地步;而台開紓困聯貸案,若非有操縱公權力的共犯結構在背後撐腰,怎可能獲29家銀行昧著良知點頭。吳淑珍在官邸接見富商,陳水扁不知?趙建銘代言臍帶血,陳幸妤也不知?這些纖毫畢露的黑金圖像,即使法官無目,卻是老天有眼!黑金可怕,黑金可恥,黑金可恨,皆是莫此為甚了。   社論總結說,陳水扁的兩大政治旗幟是:一、掃黑金。二、搞“台獨”。但是,如今陳水扁卻成了台灣政治史上的第一黑金,及“台獨”的終結者。 曆史之吊詭,令人低回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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