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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航條款隻是搬開一塊大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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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航條款隻是搬開一塊大石頭 2006-05-15 21:35:35 轉寄 列印   人民網5月16日電台灣《經濟日報》今天發表社論說,今天“立法院”“院會”要第二次對國親兩黨提出的直航條款進行審議,而且很可能在民進黨、台聯黨兩黨的強力杯葛下,以表決的方式通過。鑒於上周五第一次審議時,泛綠“立委”強以霸占主席台的方式癱瘓議事,因而今天的審議很可能出現更強烈的抗爭。   社論說,在泛綠的抗爭行動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台聯黨“立委”高舉“國親賣台直航、全民公敵”的白布條,而執政黨“立委”更怒喊,如果不打,台灣會死啦!仿佛在野黨發起修改直航條款,就是出賣台灣,置台灣於死地。   但在“立法院”之外,兩岸開放直航,在各次民調中都顯示,早已成為多數台灣人民的共識。而且目前已經實施兩次的春節包機直航,以及正在循“澳門模式”協商之中的客、貨運包機直航常態化,實質上已是某種程度的兩岸直航;不但未見台灣經濟因此而崩潰、台灣人民因此而呼天搶地、擔心台灣會死啦,反而為兩岸之間原本劍拔弩張的關係,帶來極大的舒緩作用,也讓台灣股市與相關產業興衝衝地憧憬即將到來的繁榮景況。   社論說,兩者之間,差距何以如此懸殊?是多數台灣人民都已麻木不仁,視死如歸;還是執政黨“立委”早已背離民意,兀自玩著意識形態的遊戲?或者,在野黨的直航條款與目前逐步實現的各種兩岸直航其實並無關聯,而是自失立場、自棄主權,一意孤行的行為?   仔細考察直航條款的內容,有爭議的規範外國船隻與飛機直航的第30條刪除後,第28與29條,隻是將原來兩岸運輸工具禁航的規定,改為得直航兩岸而已。一方麵直航並不表示立刻就有兩岸的船隻與飛機在兩岸之間直航,另一方麵,在兩岸條例中仍明文禁止兩岸直航,而連續兩年春節都有兩岸的飛機穿梭兩岸直航,豈不是“政府”在公然玩法?   社論說,除了特別針對海峽彼岸之外,我們未見任何法律禁止台灣與世界上某一個國家進行直航,但任一國也不能任意令其飛機、船隻行駛台灣航線。今天直航條款之所為,隻不過將獨薄對岸的禁航規定去除,搬開進行直航協商的一塊大石頭;一方麵拿走“政府”的擋箭牌,逼迫相關人員積極推動直航協商,一方麵則讓努力為台灣人民服務、用心提升台灣經濟者沒有違法亂紀的後顧之憂,而能名正言順地為所當為。   社論說,有主管官員與執政黨“立委”稱:大陸目前將兩岸航運認定為“特殊管理的國內運輸”,由其“交通部”主管,一旦通過直航條款,就等於是放棄台灣“主權”,自我矮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這樣的推理,我們真不知其邏輯何在。不僅兩岸航運而已,大陸其實在其相關法規的每一部分均將台灣視為國內的一部分。是則隻要我們未以特別的條例一一加以禁止,我們早已失去“主權”,歸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內?   事實上在野黨六年來空自擁有“立法院”多數席次,卻從未以具體行動將其主張與理念落實於相關法規上,充分顯示其無知無能,也因而授與執政黨推諉拖延回避的最大空間。即以兩岸條例為例,三年前即規定主管機關應在18個月內訂定許可兩岸運輸工具直航辦法,行政部門始終置之不理亦無可奈何。而此次在野黨提出的直航條款被協商期凍結四個月,未見行政部門有任何作為,直到徑付表決時,才匆忙提出承諾,會在對等協商完成後一個月內擬訂“許可及管理辦法”,兌現早在一年半前即應落實的許諾;跟這樣敷衍洩遝的官員交手,也隻有靠修法表決一途了。   社論指出,除了直航條款,我們提醒擁有多數席次的在野黨,還有許多扭曲國家體製的法規,如“國安會”組織法等,也早該是他們為“國家”長治久安必須著力之處;趕快將大石頭一一搬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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