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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台肥租地案 林誌豪:政院要我別作梗

(2006-08-22 16:28:33) 下一個
台肥風暴》租地案 林誌豪:政院要我別作梗 2006-05-03 13:35:46 轉寄 列印      在台肥董事長範振宗和總經理黃清晏雙雙去職後,台肥監察人、第一家庭律師林誌豪昨天也宣布辭去職務,並對範振宗展開全麵反擊。   記者 盧振昇╱攝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第一家庭律師林誌豪昨天請辭台肥監察人職務。他表示,他與第一家庭隻是「民間友人」的關係,從未打著第一家庭或總統府的名號胡作非為;如果有人能舉証,他立刻辭去律師工作。   林誌豪並否認介入台肥的南港土地出租案。他說,去年台肥與東元洽談出租事宜,行政院高層突然打電話要他不要從中作梗;他覺得莫名其妙,因為他根本沒有反對過,後來範振宗與東元集團黃茂雄因權利金等問題沒有談攏,出租案才破局。   林誌豪昨天上午舉行記者會宣布辭去台肥監察人職務,並說明與範振宗的恩怨;下午又參加電視台的叩應節目,再度重申未介入台肥土地案。   範振宗曾指林誌豪是陳總統身邊的「三師」之一及介入台肥人事案。林誌豪氣憤指出,他不了解「三師」的名稱是哪來的,他什麽時候待在陳總統身邊過?請範舉出具體事証,不要無的放矢。   他說,台肥的董事長及總經理人事案,須由行政院或經總統府協調,他何德何能可以左右,「如果我有能耐,為何不直接換掉範振宗,換我來做董事長?」   林誌豪說,他是一個正直、有禮貌、沒有汙點的律師,從未以不雅的字眼謾罵範振宗,有誰聽到能舉証出來,他願意辭去律師職務;範振宗連日來對他的攻訐,有如「萬箭穿心」,對他的傷害是筆墨難以形容。   外界質疑林誌豪以監察人身分替台肥打官司,要索取百分之五(五百多萬元)報酬。林解釋,一審他幫台肥打贏官司,收取十二萬元酬金,但他為此案付出很多心血,付出與報酬不成比例,才提議二審若勝訴,酬金改以標的價額的百分之五計算,但被範否決。   林誌豪上電視叩應節目說明時,前台肥法律顧問許文彬叩應進來,質疑林誌豪的角色紊亂;且台肥的案子是行政訴訟案,並非民事訴訟,牽涉到人民的血汗錢,林誌豪的訴訟報酬不應如此約定。   林回應表示,他與台肥約定律師費用,台肥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但不能指他圖謀私利;何況這是一年多以前的事,範振宗現在卻故意拿這件事惡整他。   林誌豪還說,他保証沒有向李恆隆說過自己可以「直通上麵」,媒體披露的李恆隆與章啟明電話錄音,據他了解是章家偷錄的,可能經過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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